原标题:多名中国留学生遭遇假“机票代理”诈骗,有警方已立案侦查
新冠疫情在全球暴发以来,各国航班减少,一些回国心切的留学生无奈之下选择找机票代理购票,后遭遇诈骗。
多名受访留学生中,目前有一人的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即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公安分局已对此案立案侦查。7月10日,该局负责此案的办案民警告诉澎湃新闻,今天上午已立案,下午会发立案通知书,重点侦查假“机票代理”微博账户的IP地址及其资金流向。
假“票代”提供“营业执照”获取信任,分多阶段骗款
在马来西亚实习的北京工商大学学生王敏华已滞留吉隆坡三个多月。6月17日,他看到微博上有票务代卖的信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联系到名为“引领票务售票员”的微博。对方表示可以买到回国机票,为了让王敏华相信,还发来了公司的“营业执照”。
王敏华放松了警惕。他委托在国内的父亲向“票代”转了5000元定金,转完才留意到收款账户并不是“北京引领国际假日旅行社”,而是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蓝诺信息咨询工作室。但支付成功后,王敏华收到了开头为“南方航空”的短信,显示机票已预订成功,需在十五分钟内付尾款。
正是这条伪造的“南方航空”票务信息让王敏华深信不疑,一步步走入假“票代”用各种理由分多阶段骗款的圈套。
第一次尾款付过后,“客服”称王敏华尾款支付超时,需要进行第二次尾款支付,之前支付的钱返还回原账户。王敏华又让父亲向对方账户转账5800元。紧接着,对方又以尾款备注错误的理由让王敏华转账5800元。这次付款,王敏华借用朋友的账户进行转账,对方又以换账户需要重新申请为由,让王敏华再重新支付10800元。这几次转账完成后,对方再次要求王敏华转账26608元,他这才察觉自己被骗,共计被骗走33200元。
6月27日,澎湃新闻记者以购票者身份向名为“引领票务售票员”的微博咨询从美国纽约回国机票,对方发来四趟航班信息,价格均为人民币42800元,购票方式为微博客服在线下单,需先通过网银转账交10000元定金。对方再次发来了“北京引领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图片。
微博“引领票务售货员”发布的回国机票信息。
目前,名为“引领票务售票员”的微博已显示用户不存在。
假“票代”双微平台联动,仿照旅行社名称命名
为打消李玲的疑虑,对方出示了“北京龙腾国际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她分两次网银转账24450元后,“客服”表示24小时内会处理好,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们不经营国际机票业务,最近有很多人联系我们说自己买国际机票被骗,我们已经报警了。”三亚龙腾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
“我希望,一是尽可能的散布信息,让大家知悉骗子的手法和特征,避免继续有人受骗;二是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争取给大家报案立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刘鹏说。
异国维权难,律师:该类案件可以以犯罪嫌疑人收款账号所在地确定管辖
被骗后,王敏华立即向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求助。据他介绍,大使馆回复称,因诈骗行为发生在中国,应在中国领土报警。随后,王敏华的父亲在其户籍所在地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公安分局报案。
6月27日,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公安分局的办案民警告诉澎湃新闻,留学生身在国外,但因为转账的人是他的父亲,已经受理了案件。7月10日,上述办案民警告诉澎湃新闻,今天上午已立案,下午会发立案通知书,重点侦查假“机票代理”微博账户的IP地址及其资金流向。
另一位受骗留学生李玲对澎湃新闻表示,在求助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时被告知无法受理案件,“因为转账行为没有发生在国内”。
关于网络诈骗犯罪的管辖问题,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赵骏律师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多名被害人因为转账发生在国外没能报上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6年12月19日)的规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被害人被骗时所在地,以及诈骗所得财物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该类案件可以以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物地即收款账号所在地确定管辖,目前看来就该地点是可以明确的。
大部分受骗留学生不在国内,应该如何报案呢?
赵骏律师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及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因此,即便被害人在国外,也可以考虑以书面形式向管辖地公安机关进行控告,公安机关也应当接受。另外,考虑到受害人人数较多以及案件的社会影响等,也可以联名向公安部反映情况。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针对中国留学生的代理回国机票诈骗案此前有成功破获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