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有网友发布视频,内容系一女孩在上海地铁站内走失后被寻回。
8月18日,该女孩家长在社交平台发文回应称,称女孩系自然生育,今年2岁半,与他人的孩子或胚胎无任何关联,19日6时,该女孩家长向上海警方报警。
朋友质问怎么把孩子搞丢了?
王女士和丈夫目前在上海工作生活。她曾在上海一家医院通过人工受孕成为母亲,“我姑娘是2020年出生,今年刚满4岁。”
据王女士介绍,一位博主发了地铁站捡孩子的视频,恰巧被她一位朋友看到。“博主是在上海地铁2号线南京东路站发现了这个小女孩,博主是好心人,就帮孩子寻找她的父母。
8月13号晚上9:47,我朋友刷到这个视频转发给我,问像不像我们家的孩子。我看了,确实挺像的,你们也看了吧,确实很像吧?”
王女士表示,朋友转发视频也是认为孩子太像了,“我朋友看她像我家孩子,我女儿是我朋友看着长大的,就说这个小姑娘怎么跟你家姑娘长得一模一样,甚至都质问我说‘你们怎么搞的,怎么把孩子搞丢了?’我一瞬间都是懵的。”
王女士证实,她联系上这位博主,“人家也是助人为乐,出于好心,他其实也没有这位小姑娘母亲的联系方式。”
王女士提供双方的沟通记录显示,王女士询问博主母女俩的联系方式,博主回答说:“妈妈当时心情可能比较紧张,说了几句,其他的联系方式都没有留,我们就分开了。”
王女士表示:“虽然那个小姑娘不确定是不是和我有血缘,还是谢谢你,让她免受了一些未知的危险。”
花七八万做试管婴儿
王女士承认想解开内心的疑问,“因为我女儿是人工受孕的试管婴儿,之前在医院是有胚胎的。”
“试管婴儿取卵子不是只取一个,说不好一点,可能有灰色链接,或者说不小心把我的孩子给了别人,甚至说医生失误都有可能。我们不敢说医院有没有违法,或者医院有没有搞错,假如是医院违规了,那我们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王女士表示,她曾想等孩子大一点再要二胎,医院里是有冷冻胚胎的,她曾带着女儿去医院,主治医生见过她的女儿,“也许是我多想了,我挺感谢医生的,因为我们没有孩子,要个小孩不容易。我想着这种东西成功率是一半一半的,不成也怨不了人,我也没往歪处想,但是现在发生这件事以后,我感觉头皮都发麻。”
女孩在上海地铁走失后被寻回
“民警说长得像,就算怀疑无权找”
王女士表示,8月14日下午,她去找地铁民警询问情况,“因为是跨区域查不到,民警建议我去事发地去报警。8月15日我去人民广场站报警,民警查后跟我说没有证据证明,就算是怀疑,他也没有权力主动去找这家人。”
王女士告诉记者,“我们是去现场找的地铁民警,那边肯定有监控的。民警现场依据报警记录,让我拿我女儿的照片跟那个小姑娘对比,民警都说长得很像。我无意中瞄了一下小姑娘的照片,就是我发抖音上的照片,真的跟我女儿挺像的,我当时已经在崩溃边缘了,民警在跟我老公说情况,民警在机子上让我老公看那些信息。”
希望做鉴定,对方自证自然生育
8月16日,王女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没有任何恶意,只是想找到对方,如果对方有意向可以去做一下鉴定。
8月18日,该女孩家长在社交平台发文回应称,称女孩系自然生育,今年2岁半,与他人的孩子或胚胎无任何关联。
律师:可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介入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琮律师受访指出:首先,亲子鉴定必须在申请人自愿的前提下,征得最密切关系人的同意方可启动,仅根据“两孩子样貌极其相似”的理由,无法成为推进亲子血缘鉴定的强制性理由。
其次,医院方严禁擅自处理胚胎,更不得将患者的胚胎用于其他患者夫妻,此举若真实存在,严重违背伦理道德与法律规定。
民事方面,患者夫妻是胚胎的权利人,在生命伦理上与胚胎具有最密切的联系,享有保管、处置胚胎的民事权益,医院方仅根据医疗服务合同承担保管义务,并不享有对冷冻胚胎的处置权利。
行政规范方面,对胚胎的擅自处理被严令禁止。原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明确要求:患者的配子和胚胎在未征得其知情同意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处理,更不得进行买卖。
刑事方面,若医院将王女士夫妻的胚胎用于其他夫妻,有可能导致两个家庭尤其是另一家庭陷入错误认识,误以为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所生育的孩子系自己的胚胎,造成严重伦理问题,构成严重的欺诈,可能触犯诈骗罪等犯罪,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赵琮提醒,王女士寻求答案的过程中也应当做好事故最后结果的处理预案,例如孩子若确有血缘关系、抚养权应如何处理等问题,尽量避免未成年人和家庭受到伤害。
医院会弄错试管婴儿?此前确有案例
2010年10月,2011年3月,老关与妻子两人于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两次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均未孕。2011年6月解冻胚胎移植,于7月显示宫内孕、单胎。
孩子5、6岁的时候,老关觉得不太像自己,但出于对医院的信任,他觉得不可能出现错误。2020年,老关又起了疑心,于是取了血样送去鉴定中心。结果显示不是亲生。等到暑假,老关与前妻带孩子一起又去做了鉴定,结果显示孩子与双方都没有血缘关系。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妇产科主任、生殖医学中心主任魏姓医生表示:这种意外不能否认,这是极罕见的事件,去培养室反复找过但是找不到。
针对上述情况,一位国内生殖医院权威专家认为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并非难事,极可能有两对胚胎出错。
他表示,精子卵子同时出错的概率比较小,如果女方没有的话,也就是当时复苏解冻的时候搞错了,“这个可能是胚胎搞错了。一般来讲,在移植胚胎环节出错的话,不会只错一个,至少错两个。”
2022年11月7日,法院一审判决生殖中心赔偿老关和其前妻两人64万余元。
试管婴儿事故可能出在哪里?
对于“查不到”的说法可能存在两种原因,一种是确实当初管理混乱,10多年之后的今天医院确实没办法追查这两方面信息;另一种原因,可能是涉及伦理困境。
“比如正常的胚胎捐赠活动中,会遵照双盲原则,捐赠方不知道胚胎移植给谁了,受赠方不知道是谁捐赠的。”丛亚丽介绍,陈冬、王蕾这种特殊情况,即便医院知道孩子生物学父母是谁,是不是应该让胚胎提供者和受体双方当事人知道,是不是该告诉孩子,还是学界讨论的伦理问题,各个国家的规定也不相同。个人无法追查胚胎去向及孩子生物学父母,需要通过向法院起诉去追查。
医院曾对陈冬解释称,把所有的储存罐都检查了,没有陈冬的胚胎,觉得陈冬的胚胎培养得不好(就没有用)。
王岳认为该解释不合理,医护人员应该遵循“有利于患者原则”和“知情同意原则”,及时将情况告知当事人,而不是十年后出现意外情况才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