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因双方法律知识欠缺、约定不详、忽略证据保存等因素导致挚友亲朋之间对簿公堂的情况屡见不鲜。民间借贷该如何避“坑”?
钟瑾/绘
情侣恋爱糊涂账,借贷需有真凭据
借款需要足额给,利息不得预先扣
管某向金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收条各一份。之后金某预扣利息2300元,只向管某转账2.77万元。随后双方发生纠纷,金某将管某诉至法院,诉求借款本金为3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管某虽然出具了借到金某3万元的借条和收条,但实际只收到2.77万元借款,且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故借款本金应为2.77万元,且不支付利息。法院最终判决管某偿还金某借款本金2.77万元。
点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日常生活中,一些人为确保收回利息,在提供借款时往往将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这种做法影响了借款人正常使用借贷资金,片面加重了借款人的资金成本,严重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显失公平。因此,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认定借款本金金额并计算利息。
出借赌资要不回,非法债权被驳回
姚某邀约杨某等人到家中赌博,并向杨某出借赌资,杨某出具借款7.5万元的借条一份。后姚某因赌博罪被判入狱,刑满释放后,姚某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及利息。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的借款属于赌债产生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法院最终驳回了姚某的诉讼请求。
点评:《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由赌博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时,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亦是无效债务,赌债的“债权人”不享有诉权和请求权。妄图通过民间借贷诉讼追讨非法债权,并向法庭作伪证达到非法目的,或将构成虚假诉讼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替人担保要谨慎,保证方式要明确
点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是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形式;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明确保证方式。
借贷利息有上限,超过限度不保护
周某因买房需要,向张某借款7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周某向张某转账1万元,张某书写收条一份,载明是借款4个月期间的费用。周某对收条的内容不认可,表示其转账的1万元是偿还部分本金。随后,双方对簿公堂。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支付给张某款项1万元,张某出具的收条对收取款项的性质表意不明,如属支付利息,7万元的本金四个月支付利息1万元,折算为年利率43%左右,严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法院最终判决周某归还张某借款6万元。
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因此在签订借条时,应当注意对利息的约定,虽然借款内容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但也受到法律的制约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