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风险代理合同”,则按合同内容执行。
2.若未签订此类合同,即便官司败诉,委托人仍需支付律师费。
这一原则源自我国法律规定,即律师费的收取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不以案件的胜败作为收费的唯一依据。
找法网提醒,官司败诉后律师收费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
1.该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指出,律师服务收费需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2.关于风险代理收费,第十三条则规定,律师事务所应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明确双方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及数额或比例。
(1)这意味着,若双方约定了风险代理,则律师费的支付可能与案件结果挂钩。
(2)律师费的支付不受案件结果影响。
律师的收费方式与标准因案件性质及具体情况而异。
1.一般而言,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方式。
(1)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律师费通常按照争议财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2)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则可能采用计件收费或计时收费的方式。
2.律师费还可能因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等不同阶段而有所不同。
3.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委托人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时,务必明确收费方式、标准及支付条件等关键条款,以避免因理解不清或沟通不畅而产生的纠纷。
4.对于律师费的支付情况,委托人也有权要求律师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及收费依据,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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