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标准李云坤律师律师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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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从业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颁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省外律师事务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我省的律师事务所为省外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可以执行我省的律师服务收费规定,也可以执行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便民利民、公开公平、诚实信用、自愿有偿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的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其他法律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服务,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云南省司法厅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实际执行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的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八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九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一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比例)、付款和结算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律师事务所应当统一保管委托代理合同、收费合同、收费票据、印章以及有关介绍信函等。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收费票据。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应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五条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结算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有关费用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用清单及有效凭证。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部分,委托人可不予支付。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可以在确定委托关系后预收全部或部分费用,也可与委托人协商约定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分期收取。对事前缴付律师服务费、异地办案差旅费确有困难的委托人,经双方协商约定,可先由律师事务所垫支,事后再由委托人支付。

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结合搜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律师事务所应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㈠因工受伤(责任事故除外)请求赔偿的;㈡请求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㈢请求支付社会保险金、抚恤金、救济金的;㈣因其他特殊情况无力承担律师服务费的。

第十九条律师事务多不得采用不正当的收费方式招揽业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目给委托人回扣或向中介人支付介绍费。

第二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并通过张贴、印制服务指南、建立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收费管理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办事程序等信息,自觉接受委托人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律师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有下列应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四)采取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五)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实施行政处罚:(一)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管理合同的;(二)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规定的;(三)不向委托人提供异地办案差旅费费概算,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用的有效凭证的;(四)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规定的;(五)违反第二十条规定的;(六)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超越定价权限,擅自制定、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统计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人予以处分。

第二十五条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或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律师服务收费争议调节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远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执行。

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暂行标准

一、办理刑事案件服务费(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每件收费不超过3000元。(二)代理起诉和控告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每件收费不超过4000元。(三)在审判阶段担任被告辩护人的,每件收费不超过20000元。(四)代理申请取保候审,每件收费不超过1500元。(五)担任自诉人或被害人代理人,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六)附带民事诉讼的,按照办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执行。二.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服务费(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不超过5000元。(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争议标的,按下列标的分段比例计算后累加收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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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费标准制定指引(试行)粤律协〔2023聘用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内地九市律师事务所有前款情形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二章 收费方式 第八条【收费方式】律师服务费收费方式包括:计时收费、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风险代理收费。 第九条【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事项耗费的有效工作时间https://www.gdlvs.com/60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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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印发《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的通知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收费指导标准。 第二条本收费指导标准适用于我省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市场调节价范畴的律师服务收费http://www.hnlx.org.cn/d_shown.php?d=6&id=172
6.?辽宁省律师收费标准(最新)dfangyan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价格[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从2014年8月1日起继续按辽价发[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有关单位应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4730836.html
7.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省级律师协会要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制定指引和示范文本,明确律师服务费标准应当载明的收费项目、制定服务费标准应当考虑的因素等事项,但不得直接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律师服务费标准在律师协会备案的程序和要求;制定律师风险代理书面提示和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示范文本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742690&page=3
8.律师咨询一般怎么收费律师咨询费用收取标准→MAIGOO知识咨询费收取是有法律规定的,这是律师聊天收钱的底气。律师咨询收费可以按标准收,也可自由协商。 二、律师咨询费用收取标准 律师事务所律师咨询收费标准供参考,不同地区、不同律师收费有差异 (以某地为例) 1、网上咨询---免费 咨询方式有:网站留言咨询、Email邮件咨询、法律问答网站咨询。 https://www.maigoo.com/goomai/203832.html
9.关于公布《深圳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36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管理http://www.szlawyers.com/info/01cf94924b224968b16f7d0cd6bfa001
10.法律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四、律师函:按照标的收费,500元起 六、拟定合同:500元起 七、拟定离婚协议:300元起 八、民事案件代理。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每件每次3000-20000元;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按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收费,争议标的在10000元以内的,每次收费3000元,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部分,具体收费标准计费率https://www.anyangls.com/h-nd-184.html
11.收费标准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6)第9号】的相关规定,经事务所合伙人会议讨论,制定本收费规定,具体如下: 一、计件收费 (一)、民事(含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的,一般案件基本标准为每件3000元-10000元;办理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基本标准3倍以内确定;疑http://www.shaopinglawyer.com/pay.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