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3)监督案件办理质量。
(5)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二、法律援助的特征有哪些
2、法律援助工作的统一性;
3、法律援助服务的无偿性;
4、法律援助范围的广泛性;
5、法律援助形式的丰富性;
6、法律援助实施人员的多样性。
三、法律援助的实施规定有哪些
第二十二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第二十三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第二十五条法律援助机构对公民申请的法律咨询服务,应当即时办理;复杂疑难的,可以预约择时办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