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运恒: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是律师的职责

新华网北京8月20日电(记者卢俊宇)他曾代理在国内引起极大轰动、被媒体称为中国版的“辛普森案”,某报社副总编辑常某某涉嫌杀妻焚尸案,面对有罪判决和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非议,他凭借自己专业的判断始终坚持做无罪辩护,最终让被羁押了近6年的常林锋重新恢复自由身;

在轰动全国的李某等5人强奸案中,尽管部分律师通过媒体、博客、微博披露案件细节,媒体也一度炒得沸沸扬扬。但是,作为未成年人张某的辩护律师,他始终严守执业纪律,从未接受媒体采访或通过其他途径对外公布案件情况,而张某最后也从轻处罚;

他曾承办过多起国内影响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包括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案、吉林省通化市原市长田玉林涉嫌受贿案、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分局原局长陈德宝涉嫌受贿案等。

他就是刑辩律师赵运恒。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即将召开前夕,他接受了本网记者的专访,讲述了自己对于律师这个职业的理解以及对中国律师制度发展的期待。

“一个好律师的标准是能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新华网:您认为一个好的律师的标准是什么?

赵运恒:好的律师,简单一句话,就是有能力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维护的律师。当事人的认可程度,就是衡量律师是否优秀的标尺。具体说,好的律师,一是能坚持做到执业时的首要目标是追求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而不是把自己的理想、追求或者利益置于当事人利益之上,更不是用自己的意志去绑架当事人。

二是要有良好的专业素养。没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丰富的辩护经验、成熟处理案件的综合能力,最后会损害当事人利益,成为不受欢迎的律师。

比如你对一个案件是有罪还是无罪、此罪还是彼罪都判断失误,那么就会产生方向性错误,再怎么努力也会离当事人利益越来越远。

所以,好律师一定是专业化程度高的律师。以上是我认为的好律师的两条主要标准。

“法律上辩护就是治病救人”

新华网:“为坏人辩护”,这几乎是每一个刑辩律师面对公众时都会被贴上的标签。对此您怎么看?为何公众会形成这样的看法?

赵运恒:“为坏人辩护”,是法治发展过程中才有的一种认识,是疑罪从无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的体现。在法律上只有有罪还是无罪、罪轻还是罪重之分。

犯罪是一种复杂现象,是社会综合病症的产物,比如很多贪官原来都是领导干部,但到了那个环境那个位置,成了罪犯。由此看,我们政治上还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法律上当然就更应该讲,辩护也是治病救人的方式之一。

例如常某某涉嫌杀人案,不少人都认为是美国的“辛普森”,都怀疑是他杀的人,是“坏人”,但证据不足,他也不认可自己杀人,律师就应当依照法定职责为他做无罪辩护。

“律师制度是法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是最重要的监督力量之一”

新华网:您认为律师在司法活动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赵运恒:律师就是国家安排你来制约控方的,避免控方过度使用司法权力,导致冤假错案,从而获得一种平衡,保障法律能正确、公平实施,公权力不被滥用。所以,律师制度是法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是重要的监督力量之一。

“新刑诉法实施后,律师最直观感受是会见难的问题大部分解决了”

新华网: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作为一名刑辩律师,您有很深刻地感受到变化吗?

赵运恒:新刑诉法实施后,律师最直观感受是会见难的问题大部分解决了,阅卷比原来容易和方便了,非法证据引起的重视程度高了,负责审查逮捕的和负责公诉的检察官对律师意见更加重视了,律师意见被法官采纳率也提高了。

感受到的这些变化,一大部分是新刑诉法的原因,还有很多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中央对依法治国理念的强调,错案终身追责制度的出台,以及其他一些司法改革措施的推进等等。

“解决‘新三难’核心在于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

新华网:申请调取证据难、法庭上质证难、律师正确意见得到采纳难,成为当前反应比较强烈的“新三难”。请您结合自身的工作体会谈谈如何改变这一现状?

赵运恒:从“老三难”到“新三难”,本身也反映了一定程度的进步。“老三难”(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是从形式上、程序上就把律师难住了,“新三难”则更显现出实现实质权利的困难,是原来就隐藏在“老三难”后面的更“老三难”,只是现在表面融化松动了,露出里面早已存在的更深层次的顽疾了。

归根结底,还是“以侦查为中心”与“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问题。中央发现了这个问题,并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试图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一条很好的路径和提法,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如果能顺利推进,就可以解决“新三难”。

“应建立配套制度,鼓励资深律师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

新华网:我国民事法律援助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而刑事法律援助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对此,您有何建议?

赵运恒:我国目前法律援助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保证援助质量。我国一方面应加大培养公职律师队伍力度,培养一批合格的公职律师,目前世界上各个国家对此都非常重视;另一方面把硬性规定和经济弥补有机结合,这样可以激励一些资深律师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中。

“律师春天是法治春天的温度计、风向标”

新华网:有人说,刑辩律师的春天,就是中国法治的春天。您认为我们离这样的春天还有多远?

赵运恒:这说法肯定是对的,没有律师的春天就没有法治的春天。当然不是先有律师春天然后才有法治春天,而是法治春天必然包含了律师春天,律师春天只是个容易观察的温度计、风向标罢了。我们只是努力往春天里走,路上能看见更多的阳光,就知道离春天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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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怎样申请法律援助律师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当事人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关于怎样申请法律援助律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https://mip.66law.cn/laws/1745535.aspx
3.如何加入法律咨询平台法律知识三、如何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法律有哪些规定? 当事人需要先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以后会在5天内完成相关的审查工作,不论法律援助机构是否提供法律援助,都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 四、法律援助流程 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https://m.tinglv.cn/zhishi/2334871.html
4.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公开招募律师加入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的公告【云南省司法厅公告(2024年第14号)】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公开招募律师加入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的公告https://sft.yn.gov.cn/tzgg/389762.jhtml
5.燃普法之光促法治发展我时常问自己,从业十年来,除了提高自身执业水平,我作出了哪些贡献?在律所成立之初,我就将其定位为一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的律师事务所。希望能以自己的微薄之力,推动江西省公益普法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成立之初,加入法律援助团打赢防疫攻坚战https://www.acla.org.cn/article/page/detailById/32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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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聘请律师范文12篇(全文)(一) 社会律师、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概念 社会律师是指取得了律师资格证或者司法考试资格证,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后取得律师执业证, 并在律师事务执业的法律执业人员。公职律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公职律师是指国家机关设立的, 主要办理国家机关的法律事务, 由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证的国家公务员担任, 包括https://www.99xueshu.com/w/ikey6jkvm3ed.html
10.转发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关于更新招募刑事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的通知2.加入常备法律援助人员名册的律师应当接受市法援处的指派,按照《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广东省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广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细则(试行)》及各类相关业务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确保案件质量。 3.市法律援助处将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组建优良律师库。办理案件https://www.gzlawyer.org/info/71d9e40ef43c40c69dea3555fcc763b9
11.加强法律援助律师岗前培训,助力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目前,坪山区司法局已完成2024-2026年法律援助律师招募工作,确定39家律师事务所共118名律师加入坪山区法律援助律师库。为帮助新入库律师快速掌握应知应会知识点,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坪山区司法局邀请3名政治素养高、法援服务经验丰富、深受群众好评的优秀法律援助律师作岗前培训分享。 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403/04/c8655327.html
12.20名律师“上山下乡”浙江第三批法律援助元旦后出征凤凰网浙江综合12月22日,浙江举行第二批“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项目总结暨第三批动员会。会上,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徐晓波为第三批法援律师代表授出征旗。 从明年元旦开始,20名律师(含律所)将奔赴省内20个法律资源缺乏的山区、海岛县(市、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https://i.ifeng.com/c/82RAJoPS1rZ
13.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结(通用6篇)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四统https://www.wenshubang.com/gongzuozongjie/2569690.html
14.会长李正国:建议支持律师提早介入,更好发挥法律援助作用每经网2024年3月1日,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专访了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正国。他回答了包括法律援助、修订后《公司法》相关条款对债权人利益影响、民主党派如何加强调研精准度在内的多个问题。 https://www.nbd.com.cn/articles/2024-03-02/3264675.html
15.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我国法律援助的工作者即有一定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因为法律援助案件是无偿的, 从而导致部分律师不愿意接受法律援助的案件, 或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如普通有偿案件上心, 导致了许多法律援助对象的不满, 增加不稳定因素, 需要改进他们的工作情况, 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另外一方面一些热心法律援助的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或https://www.360wenmi.com/f/filelj7i1ad2.html
16.刑事法律援助中的辩护律师【关键词】法律援助;辩护律师 【写作年份】2008年 【正文】 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简述 (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概念 法律援助通常是指国家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予以减免费用提供法律援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制度起源于15世纪的英国。早在1424年,苏格兰的一项法规创立了穷人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75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