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司法部关于下发《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法律查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现将《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将进展情况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我部。

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通知》[国办发(1999)92号]和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意见》,为保证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顺利完成,制订本方案。

一、脱钩改制的目标和原则

这次脱钩改制的目标是,完善律师、社会法律咨询服务的执业组织形式,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自律性运行机制,促进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执业主体。

这次脱钩改制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的同时,又要做到队伍不散,业务不间断;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既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又要保护广大律师的积极性;鼓励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在脱钩改制中实行联合,走规模化发展道路。

二、脱钩改制的范围和内容

这次脱钩改制的范围是:(一)已实现自收自支的国资律师事务所;(二)挂靠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的律师事务所;(三)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挂靠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的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脱钩改制的内容是,属于脱钩改制范围的律师事务所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以下简称脱钩单位)要在人员、财务、业务、名称四个方面,与挂靠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挂靠单位)彻底脱钩,具体要做到:

(一)脱钩单位不再属于行政或事业单位,不再具有行政级别。在编的工作人员退出编制,人事档案移送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二)挂靠单位在脱钩单位的投入全部撤出,或变为租借关系,挂靠单位不再是脱钩单位的投资者,不再享有投资者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从脱钩单位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三)脱钩单位不得承担属于挂靠单位的任何职能,依法自主开展业务活动。挂靠单位不得干涉脱钩单位的正常业务活动;

(四)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必须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已经我部核定的名称,改制后必须使用;未经我部核定的,必须报送我部核定。

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名称不得冠有挂靠单位的名称字样或留有痕迹,未经批准不得冠有“中华”、“全国”、“中国”等字样,也不得仅以行政区域或地名作为其名称。

三、改制后的组织形式

律师事务所脱钩后,应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或合作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可以整所转为合伙或合作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在自愿组合的基础上组建数个合伙或合作律师事务所。改制后新设的所,必须符合《律师法》及我部有关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规定。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参照现代公司的内部管理机制,探索、完善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机制。

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脱钩后,一律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脱钩后,应根据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对法律服务咨询服务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进行审批、登记。已出台有关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按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办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脱钩后,凡不符合公司设立条件的,一律予以撤销;符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从业人员自愿组建合伙或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允许。

各地应按如下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脱钩改制工作在2000年10月31日前完成。凡是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未完成脱钩改制工作的脱钩单位,一律停止执业或予以注销。

(一)动员阶段。在8月20日前,各地必须要把脱钩改制的精神传达到脱钩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脱钩单位要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界定资产、拟定方案阶段。该阶段应于9月20日之前结束。该阶段由挂靠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1)对脱钩单位的资产进行清算。挂靠单位可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脱钩单位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清理债权债务,出具审计报告;(2)协商拟定人员安置方案;(3)对脱钩单位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挂靠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进行产权界定,出具有关报告。产权界定时,应根据人员安置方案,留足必需的人员安置费用;(4)协商拟定资产处置方案;(5)拟定组建新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方案。

挂靠单位必须要充分听取脱钩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脱钩协议。脱钩协议必须包含上述五项内容。律师事务所应于9月20日前,将脱钩协议报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脱钩协议需报原审批机构审核。脱钩协议经审准后,转入实施阶段。

(三)实施阶段。该阶段应于10月20日前结束,主要任务是:(1)处置资产、安置人员。挂靠单位要严格按照审准的脱钩协议,处置脱钩单位的资产,安置工作人员员。(2)组建新的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脱钩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在自愿组合、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改制形式,产生发起人、合伙或合作人,出资人,制订章程、合伙协议,并准备设立新所、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四)验收、登记阶段。该阶段应于10月31日之前结束。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对脱钩单位的脱钩改制工作进行验收,完成脱钩工作、符合注销条件的,准予办理注销登记;符合设立新所条件的,予以设立登记。

各地可根据当地的情况,将律师事务所的注销登记与新所的设立登记分步骤进行,也可以一并进行。

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由原审批机关重新进行审批,审批后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

五、资产界定和资产处置的有关问题

(一)律师事务所国有资产的界定,应坚持“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要适当考虑律师智力劳动积累形成的资产因素:

(1)律师事务所只有国家投资,没有非国有的其他合法投资的,其资产应界定为国有资产;

(2)国家没有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投资,且没有为律师事务所承担过民事法律责任的,其资产不认定为国有资产;

(3)国家与律师个人共同出资开办的律师事务所,应按投资比例划分产权;

(4)考虑到律师智力劳动积累形成资产的因素,挂靠单位可以根据开办时的投资情况和律师事务所的实际,将律师事务所积累资产中的部分资产,界定为律师共有资产,用于扶持转制后的律师事务所,保护律师的积极性;

(5)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不能认定为律师事务所的无形资产,原则上由改制后的律师事务所无偿使用。

此前,当地有关部门对律师事务所产权界定有明确规定的,按当地的规定进行;已对律师事务所产权进行过界定的,应予认可,不再重新进行界定。

(二)律师事务所内部负债性基金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律师事务所结余的职业风险基金,由挂靠单位与律师事务所协商决定,但占有方必须对律师事务所此前的职业赔偿风险承担责任。整所转制的,原则上由新所占有;

(2)律师事务所结余的培训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等对内负债性基金,应留给改制后的律师事务所,具体处置办法由改制后的律师事务所与改制前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工作人员协商确定;

(3)律师事务所提留的住房基金、医疗养老基金按国家的房改、社会保障的有关政策处理。

(三)律师事务所的国有资产,可以由挂靠单位一次性收回或者由律师买断,也可以全部或部分以长期借款、租用或融资租赁等形式租借给律师事务所使用。具体处置办法由挂靠单位和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资产界定及处置可参照上述原则执行。

六、人员安置的有关问题

脱钩单位工作人员的安置工作由脱钩单位自行负责。脱钩单位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使用在编人员,无法安排使用的,应根据本人的意愿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妥善解决。大力鼓励被安置人员自谋职业,挂靠单位、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协助脱钩单位,为被安置人员自谋职业创造条件;鼓励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发扬同业互助精神,积极吸纳被安置人员。

(一)在脱钩改制基准日前,挂靠单位编制内人员安排到脱钩单位工作的(包括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和脱钩单位的具体情况,由挂靠单位妥善解决。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安置的,脱钩单位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的安置费用;

(二)脱钩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以挂靠单位名义调入的)工作人员,一律按人事、劳动部门的规定办理。凡是未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应予以补办;

(三)在编人员愿意继续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如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应一律予以补办。

脱钩单位工作人员的安置费用及各项社会保障统筹费用,原则上从脱钩单位的资产中解决,不足的部分由脱钩单位与挂靠单位协商解决。脱钩单位和挂靠单位确无力支付安置费用及各项社会保障统筹费用的,各有关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解决好被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问题。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脱钩改制工作的领导,保证脱钩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部成立脱钩改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脱钩改制工作。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长:段正坤(司法部副部长)

成员:政治部负责人、办公厅负责人、计财司负责人、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负责人,全国律师协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主任为贾午光。

各地要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领导当地的脱钩改制工作。

八、几点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正确掌握政策界限,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既要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又要考虑律师智力劳动积累形成的资产因素,保护广大律师的积极性。对于在脱钩改制中发现的私分资产、隐匿转移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脱钩改制过程中,要发挥民主,充分听取脱钩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妥善处理各种矛盾;要关心被安置人员的疾苦,设身处地考虑他们的困难,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防止矛盾激化。

(三)要及时发现、解决脱钩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了解、掌握脱钩改制的进展情况,督促脱钩单位按时开展工作,协调解决脱钩单位与挂靠单位之间出现的矛盾。

(四)要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加强对已脱钩改制律师事务所的监管,不允许因人为地放弃、放松,导致律师事务所服务滑坡、管理懈怠和队伍涣散。

九、其他事宜

(二)脱钩改制中,要对律师事务所名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律师事务所必须使用经我部核定的名称,未经核定的,要尽快报送我部核定。在2000年10月31日之后,仍使用不规范名称的,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各地可以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的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THE END
1.律师能和咨询公司合作吗律师和咨询公司可以合作,但合作的方式和内容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 首先,律师和咨询公司在法律服务市场中的角色和职责是不同的。律师通常是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起草协议等服务,而咨询公司则更侧重于提供商业咨询、管理咨询等服务。因此,律师和咨询公司合作时,应该根据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共同确定合作内容和方式。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id=6eb31ab8c54072001122
2.专职律师担任公司法务经理,法院:违反强制性规定,劳动关系无效!本案中,何以琛作为执业律师期间,不符合可以兼职执业的情形。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涉及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部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案情:何以琛于2011年10月17日入职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xNDU5MDY4NA==&mid=2665339819&idx=1&sn=9356c61361c1d3e56d26534ade4d700c&chksm=80b98c18b7ce050ec26f8fa3bdc2285abbf63e54472da52f97dfe52867046ed254cc4215a831&scene=27
3.法律咨询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的区别在哪法律咨询公司如何与律所合作摘要:法律咨询公司主要提供社会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理、投资咨询服务、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等,是有限公司,和无限责任制的律师事务所不同。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咨询公司除了类型不同外,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要求、业务范围等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区别,不过法律咨询公司是可以和律师事务所合作的。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法律咨询公司和https://www.maigoo.com/goomai/253321.html
4.律师事务所的性质和法律服务所的区别收费标准(1)资产的运营和处置法律服务 ①企业投资,并购目标企业的治理结构,资产法律状态调查、顾问律师定期访问企业、上市公司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股权重组、企业产权交易、产权纠纷调处、企业不良资产处置、企业破产清算、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资产管理咨询; https://www.cnpp.cn/focus/4816.html
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委托合同(通用10篇)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https://www.yjbys.com/hetongfa/weituo/547770.html
6.律师和法律咨询公司可以成立律师事务所吗免费法律咨询关于律师和法律咨询公司可以成立律师事务所吗的律师回答 起诉策略顾问 帮助13302人· 响应3-5分钟内 咨询我 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本所所在地的市、县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所。设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合伙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在本所所在城区以外的区、县设立https://m.66law.cn/question/4556825.aspx
7.60个公司高层自述:未来10年,中国60个行业大趋势投资行业目前类似传统咨询公司,靠人力、靠体力复杂而低效的运作,现在可以改变基础结构,依靠科技、智能、信息流会大大提升行业效率,解决资金和资产的精准匹配和决策。 21美股港股李镭 富途证券 联合创始人 疫情期间,人们宅在家里,将股票作为投资标的是自然而然的选择,我们的观察到中国和美国在疫情期间都新增了很多个人股https://www.36kr.com/p/753535012706052.html
8.法律顾问工作总结15篇公司的合同会签工作由于以后改为电子会签,不需要法律顾问进行会签了,但遇有比较重要的合同,公司综合部或具体负责的合同拟稿人还是经常与律师咨询讨论。联系的方式有时是律师去公司,有时是公司人员到律师事务所,更多的是通过电子信箱或传真进行联系。如20xx年、20xx年公司有两个购买办公楼的合同,由于是期房,更由于吸取https://www.wenshubang.com/gongzuozongjie/2604721.html
9.法律咨询公司合法吗律师普法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是合法的,但经营是否合法要看具体的行为。可以到公司所在地工商局查询工商档案,看是否是在工商局注册。只有符合公司成立标准并且得到登记机关许可,法律咨询公司才能成立。因此确认一个公司是否https://m.110ask.com/tuwen/6805674396674460894.html
10.在线法律咨询律图律图,专业的律师法律咨询网站:为寻求法律咨询及聘请律师的朋友提供快捷、高效的找律师、在线咨询律师和查法律知识等服务,是网上找律师的优选网站!https://www.64365.com/
11.栗子律师法律咨询免费咨询网上律师咨询找律师、咨询律师,上栗子律师网,专业的律师法律咨询网站:为各地有法律咨询需求的公众提供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法律常识浏览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在线为您解决法律问题。https://www.lizilaw.com/
12.法律之家律师咨询法律咨询法律之家是国内知名律师咨询专业品牌,100000家法律咨询免费平台优先选择,专业,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免费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电话,10000家律所网点,100000名专家专业律师,提供专业律师免费咨询平台https://www.falvzhijia.com/
13.参加陕西省商务厅主办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外投资法律咨询2023年3月3日下午,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暨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张光教授,国际法学院教师暨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刘学文副教授受邀赴永嘉兴律师事务所参加由陕西省商务厅主办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外投资法律咨询交流会”。我院张光、刘学文两位老师,美国亚利桑那大学法学博士蒋亚丁律师、https://nwsil.nwupl.edu.cn/hyxw/hydt/104884.htm
14.法律咨询在线律师咨询听律网听律网,专业的律师法律咨询网站,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找律师、在线委托律师,查看法律知识等服务。https://www.471.cn/
15.实务律师应如何与公司法务人员如何无缝合作公司法务人员与律师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人员,在从事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中起着不同的重要作用。对于公司老板而言,外聘律师表现如何往往取决于其公司法务人员对外聘律师的评价。本文作者毕业后曾在大型企业从事法务专员工作,进入律所工作后,结合自身经历与大家分享律师应如合与公司法务人员无缝合作,让公司老板留下良好印象。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8/0121/00/31488453_723760033.shtml
16.贵新法律服务所贵阳律师事务所贵阳专业法律顾问贵州省贵安新区贵新法律服务所成立于2014年5月9日,是经贵安新区司法局批准报省司法厅备案登记成立的综合法律服务所。主要为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法与群众工作部(贵安新区司法局)及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单位服务,是贵安新区首家法律服务所,本所秉承“诚信服务、规范执业”的http://www.gaflgz.com/
17.律问网法律顾问律师顾问,在线法律咨询,企业(公司)法律顾问律问网是由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专业提供企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平台包含合同审查起草,公司股权上市,劳务纠纷调解,公司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和债券物权纠纷,劳动仲裁诉讼等一系列法律相关服务。https://m.lawyerask.cn/
18.公告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有下列情形的,可及时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并向县司法局进行举报: 1.冒充律师名义承揽法律业务的; 2.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律咨询公司合作,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3.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咨询公司办公或私设办公场所的。 举报电话: 0530-7756191 0530-7756186 撰稿:李永重、申可 原标题:《公告》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7329141
19.法律咨询律师咨询房屋租赁买卖纠纷公司律师顾问咨询电话沃土律所团队熟悉本地司法,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工作态度严谨、认真,案件胜诉率高。办理过大量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实践经验。为你提供优秀的东莞律师顾问服务,东莞民事诉讼律师服务,东莞刑事律师辩护业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擅长办理公司法务、http://www.wotulawfi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