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项目融资一事,委托乙方律师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国际融资交易的惯例,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在甲方就________项目融资过程中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出具调查报告书。
包括以下第1-6项:
1、了解甲方单位的法律背景;
2、了解甲方项目的基本情况;
3、调查、查验、审阅甲方提交的法律文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5、制作尽职调查报告;
6、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本委托事项出具的调查报告所涉内容视为甲方同意向项目合作方披露的内容。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所涉项目的基本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_______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意见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方按下列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1、代理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大写_______)元整,甲方于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大写_______)元整;余款于取报告时全部付清。
2、差旅、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3、代理期间甲方增加请求,导致标的增加,则按增加部分的标的占原标的的比例补交代理费。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更换代理律师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因乙方律师违法执业或重大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5、6项规定的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1)甲方的要求违反法律、法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_日内不向乙方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代理费。
2、因乙方律师过错,或者违反第三条第5、6项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对方当事人未能就项目进行合作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过错,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有效期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至代理事项完成之日止。
1.独立性原则。开展尽职调查,应当独立于委托人意志,独立于审计、评估等其他中介机构。
2.审慎原则。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应持审慎的态度,保持合理怀疑。
3.专业性原则。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应当结合自身优势从法律角度作出专业的判断。
1.范围与目的。明确我们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范围,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的目的;
5.正文。正文内容应当与我们的工作程序以及我们出具的调查清单所涉及的范围保持一致,如公司概况、经营情况、资产状况、知识产权、诉讼以及处罚情况等,正文部分可以分别对每一个具体问题进行确认、分析与解释;
6.结尾。对尽职调查的结果发表结论性意见。
1.应当保持与委托人以及被调查对象的良好沟通,以便将我们在调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时反馈给委托人。
2.应当注意同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我们在工作中应当同其他中介机构相互配合,确保改制项目顺利完成。
4.开展尽职调查,应当注意收集完整的调查资料,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获得与调查事项有重大关系的文件和证据的,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中明确说明。
5.开展尽职调查,应当制作工作底稿以防范执业风险。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记录清晰并适宜长期保存。
6.调查中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编号:
【使用说明】
1、本合同版本适用于我方为聘请方的情形。
2、本合同中“”的内容应根据双方洽商的实际情况填写及选择。如不需填写的,用“/”以示删除。
3、本合同字体大小、行间距可根据实际自行修改。
4、本合同关于甲方、乙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删调整。
5、本合同在最终使用(包括将初稿提交给合同对方)时,应将涂黑背景的部分删除。
甲方(聘请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对甲方对项目(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律师
(二)如确有必要,乙方可以增加委派事务所其他注册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师配合本合同指定的顾问律师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乙方不另行收取费用。
二、服务范围
(一)尽职调查基本内容
乙方律师根据律师行业规范和业务标准及本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目标公司以及所涉及的关联方的法律关系作全面法律尽职调查。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目标公司资产状况即资产结构和股权结构;正在实施的重大项目情况;劳动人事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担保情况、诉讼、仲裁、行政和刑事处罚情况等。
(二)尽职调查具体方案
4.对目标公司债权债务进行调查。即目标公司的现有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目标公司的偿债能力及资信状况等;
5.对目标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以及银行资金流水账、纳税申报情况进行调查;
6.对目标公司的担保情况进行调查。包括目标公司不动产、动产、权利是否存在抵押、质押、保证的情形,以及涉及的担保金额等;
7.对目标公司的诉讼情况进行调查;
8.对目标公司以及股东个人是否有被行政和刑事处罚情形进行调查;
9.我方与目标公司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
10.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调查的事项。
(三)尽职调查的成果
(四)参加甲方有关项目可行性及实施方案的讨论、分析,就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涉及的事项进行汇报和接受询问,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三、甲方义务
(一)甲方保证及时、完整、准确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完成其本合同规定服务内容所需的各种资料、文件和材料,并确保该等文件、资料、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四、乙方义务
(一)乙方保证在委托事务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及时、全面、专业的律师服务。
(三)乙方应严格保守接触到的甲方及目标公司的商业秘密。
五、服务费用
(一)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本次法律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整(¥)。甲方在甲方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50%,计人民币元整(¥);在乙方就本项目向甲方提交合格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终稿,且甲方签署本项目所涉的交易合同、或放弃签署本项目交易合同的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0%的服务费,计人民币元整(¥);乙方在甲方支付款项前需开具合同费用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支付顺延。
(二)甲方支付上述款项时,支付至乙方的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本合同服务费为总价包干,律师为办理委托事务产生的差旅、住宿、交通、调查费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服务费用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六、合同解除权
(一)乙方履行约定的义务时,因重大过错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单方解除合同且不因此构成违约,并有权索回已付顾问费,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责任。
(二)甲方认为乙方不能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实质性开展工作的,甲方需按工作进度支付相应的费用,多支付的顾问费乙方予以退还甲方。无正当、合法理由,乙方拒绝或者不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付费用、承担与本合同顾问费金额相当的违约金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则应向甲方支付已支付服务费用的两倍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八、合同终止
甲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决策需求,决定是否开展及终止本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如甲方决定不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则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也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九、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因乙方在执业中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执业道德行为,甲方有权向所属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