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68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18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三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律师资格证报考条件(港澳居民):
1、身份条件。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其他持有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
为确认报名人员的上述身份,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分别向受理报名的机构提交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⑴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特别行政区护照。
⑵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证明。
报名时,上述证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受理报名的机构留存。香港报名人员提交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中国委托公证人名单可向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协会查询;澳门报名人员提交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须经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部门或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曾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其身份证件已经公证的,可免于重新进行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公证。
2、学历条件。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名时,持内地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可以向受理报名的机构直接办理报名手续;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院校或者外国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为方便香港、澳门居民办理学历认证事宜,报名开始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采用适当方式集中受理报名人员的学历认证申请。
报名时,须提交符合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认证证明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交受理报名的机构留存。
辛弃疾名字的由来:辛弃疾的祖父辛赞希望他成为大将之才,很崇拜西汉的名将霍去病,所以就给他取名叫“弃疾”。辛弃疾从小就习武练剑,饱读诗书,也一直把霍去病当成了自己的偶像。
人物简介:
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
出生时山东已为金人所占,早年与党怀英齐名北方,号称“辛党”。青年时参与耿京起义,擒杀叛徒张安国,回归南宋,献《美芹十论》《九议》等,条陈战守之策。先后在江西、湖南、福建等地为守臣,平定荆南茶商赖文政起事,又力排众议,创制飞虎军,以稳定湖湘地区。由于他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故而屡遭劾奏,数次起落,最终退隐山居。开禧北伐前后,宰臣韩侂胄接连起用辛弃疾知绍兴、镇江二府,并征他入朝任枢密都承旨等官,均遭辞免。开禧三年(1207年),辛弃疾抱憾病逝,享年六十八岁。宋恭帝时获赠少师,谥号“忠敏”。
辛弃疾一生以恢复为志,以功业自许,却命运多舛,壮志难酬。但他始终没有动摇恢复中原的信念,而是把满腔激情和对国家兴亡、民族命运的关切、忧虑,全部寄寓于词作之中。其词艺术风格多样,以豪放为主,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典故入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现存词六百多首,有《稼轩长短句》等传世。
主要影响:
一、文学:
1、词:
辛词现存六百多首,是两宋存词最多的作家。其词多以国家、民族的现实问题为题材,抒发慷慨激昂的爱国之情。辛词以其内容上的爱国思想,艺术上有创新精神,在文学史上产生了巨大影响。与辛弃疾以词唱和的陈亮、刘过等,或稍后的刘克庄、刘辰翁等,都与他的创作倾向相近,形成了南宋中叶以后声势浩大的爱国词派。后世每当国家、民族危急之时,不少作家从辛词中汲取精神上的鼓舞力量。
2、诗:
辛弃疾的诗,据辛启泰所辑《稼轩集抄存》收诗111首。邓广铭辑校《辛稼轩诗文抄存》清除误收,增补遗漏,得诗124首。其后,孔凡礼的《辛稼轩诗词补辑》又新补诗19首。现存辛诗,共133首。辛诗从各个不同的侧面,反映了作者的生活和思想情感,可与其词相证,其中《送别湖南部曲》,自写政治遭遇,可与《鹧鸪天·壮岁旌旗拥万夫》对读;“有时思到难思处,拍碎栏干人不知”(《鹤鸣亭绝句》),感叹英雄失意,也与《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合拍,而“竹杖芒鞋看瀑回,暮年筋力倦崔嵬”《同杜叔高祝彦集观天保庵瀑布主人留饮两日且约牡丹之饮》),与《鹧鸪天·鹅湖归病起作》合拍。正是置闲期间所反复咏吟的歌词题材。“剩喜风情筋力在,尚能诗似鲍参军”(《和任师见寄之韵》),辛弃疾以鲍照自许。他的诗风格俊逸,在当时“江西”“江湖”两派之外,自有掉臂游行之致。而且,他的某些抗战诗,悲壮雄迈,也未必在其抗战词之下,但是,辛弃疾毕竟是以词之余作诗,其诗作成就,自然无法与词相比拟。
3、文:
除去诗词方面的成就之外,辛弃疾的文笔势磅礴,充满豪情,颇为值得称道。辛弃疾的文,据邓广铭所辑,计17篇其中除几篇启札和祭文外,多为奏硫。这类奏疏,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当时所存在的尖锐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较为深刻地反映了社会现实;并系统地陈述了辛弃疾对于抗金、恢复事业的见解及谋略,充分体现了他经纶天下的“英雄之オ”和“刚大之气”。辛弃疾曾明确宣称:“论天下之事者主乎气。”(《九议》其二)辛弃疾其文,犹如其人,世充满着虎虎生气。所谓“笔势浩落,智略辐湊,有权书衡论之风”(《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九十八),正体现了辛文的特色。后人视他为南宋时期政论文的大手笔,只是为词名所掩,不为人熟知。
二、书法:
《去国帖》曾经过元人赵孟頫,明人黄琳、项元沛及清人永瑆等鉴藏,《书画鉴影》著录。
三、军事:
1、军事活动:
辛弃疾不仅是词中高手,同时还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将帅之才,为将,可冲锋陷阵,有万军之中勇擒张安国之壮举;为帅,可指挥若定,有一月平定茶商军之功绩。
辛弃疾曾提出大规模跨海登陆作战,这种登陆作战是与陆地进攻相配合的。他的这一构想,富有军事创意,他自己说这与当年楚汉战争时韩信绕过中原、直取齐地,有异曲同工之效。
2、军事思想:
辛弃疾的军事理论主要体现在《美芹十论》中。《美芹十论》又名《御戎十论》,是辛弃疾的一篇军事政论文。该书从第一论以至于第十论,无一不是精辟之论,有着很高的研究价值。同时,这也是一部很好的军事论著,陈述抗金救国、收复失地、统一中国的大计。在辛弃疾向宋孝宗进献《美芹十论》后,后人将“美芹”作为忧国忧民、悲国家之颠覆的代名。《美芹十论》分为十个篇章,分别为《审势》《察情》《观衅》《自治》《守淮》《致勇》《防微》《久任》《详战》,详细构建了从精神到物质再到军队管理的治国策略,陈述任人用兵之道。最后一步步地向孝宗展现了南宋进攻金国的战略构想,系统地表现了辛弃疾高瞻远瞩的战略方针与远见卓识,足以体现其军事战略水平与军事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