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某请律师打官司,但签了合同以后既没办理起诉手续,也一直没有付律师费。为此,律所将其告上了法庭。记者16日了解到,崇川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为应按交易习惯先付费后服务。
2021年4月,刘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要打官司,便请了一名律师,并与律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律师费用为3000元。合同签订的同时,刘某将案涉证据材料交给了律所。之后,律所为刘某拟制了起诉状,并开具了律师费发票,但刘某一直未向该律所交纳律师费,亦未办理起诉手续。
综上,法院遂判决支持律所的诉讼请求,由刘某支付该律所3000元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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