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法律见识,明显超越了烟语君的理解水平。《民法典》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到了这名网友的口中,居然轻飘飘的一句诉讼就可以摆脱合伙人的连带责任。莫非,法院可以不遵守法律规定,觉得情感上谁冤枉就可以不顾法律规定的判谁胜诉?别的网友质疑其观点,就摆出了自己的“老资格”。
烟语君回复到:法条规定的无限连带责任在哪里摆着,合伙人一句不知道债务就可以免除诉讼有用的话,女律师就不至于上网发文和自己抑郁了。女律师正愁困境,你可以自我推荐给她风险代理一下。网上错误法律指点,会害死人的!
如今的网络时代,各种类型的法律业者,包括本号也在其内,纷纷开设了法律自媒体,或是接受媒体采访,对社会事务发表法律意见,或是对个案进行法律评析。网上打着普法旗号的法律媒体,现在已呈燎原之势。
其中,不乏有律师等法律业者,是抱着为自己进行案源招揽引流、承揽网上有偿咨询的目的去的。他们管用的手法,不外乎两个,一是夸耀自己的法律技巧,声称没有司法诉讼解决不了的问题,两者一结合就是,没有委托自己胜诉不了的案件,没有自己的法律技术解决不了的纠纷;二是报价没有最低只有更低,就如本号此前写过的,网上的法律咨询,报价几元几十元的都有,甚至还有免费接受咨询的。
法院判决认为,两个的法律关系是合伙纠纷,哪是网友起诉的不当得利纠纷,进而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据网友发来的聊天记录,对方早已经言明,网友发给他的资金,早就因为开店的前期费用花完了,自己遭受的损失更大,还想找网友承担呢!
烟语君告诉网友,法院判决的没有错,这就是一个合伙纠纷,需要查明你们二人之间的资金投入和花费情况,才能裁判你的投资款能否拿得回来。这起诉的依据事实及法律属性都不对,是谁让你这么起诉的?
网友回答,这是他在网上某平台的一个律师给出的法律解答。网上律师收了他800元,给他写了一页纸的起诉状,告诉他这么起诉,保证可以拿回出资。
不知道是法律学识不够,还是根本就是糊弄人,作为一名律师,怎么能给人出具出如此轻率的法律解答?要知道,他的800元是赚到手了,可当事人呢?
那些听了案情当方陈述就张口就来的法律解答,除非是律师常年接触的案件类型,基本可以当成是胡扯。
法律事务,是一个讲求案件亲历性的社会科学,没有掌握一手详尽的证据材料,让当事人回答尽所有可能存在的不利情形,精准的查阅完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领域认识,是不可能给出可行性、准确定的法律建议的。
此外,也要知道,司法诉讼不能解决所有的纠纷。司法诉讼,本身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诸如证据要求、诉讼周期、法官修养、司法政策乃至司法环境等,根本不存在有理就会获得司法支持的必要。诉讼,应该是万不得已的选择,即便自己觉得有理,也是风险巨大、杀敌一千自伤八佰的结果。
烟语君一直认为,法律咨询,应该带齐了所有的法律资料,实地找个律师当面咨询,最好让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网上提供的法律咨询,解答某个法律问题还行,涉及到需要具体案件通盘考量的,根本不靠谱。
退而求其次的话,网上,包括现实里,一定要远离那些非律师本人承接咨询业务,价格低的无法想象的法律咨询,远离动辄让凡事你起诉、包你官司胜诉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