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打官司是催债的一种方法,像那些欠款金额少的、不在同一个城市的、气不过老赖耍赖想争口气的、联系不上人的、老赖跑路的等等等情况,最适合用打官司这个方法催债了。
很多时候老赖为了躲债,会拉黑债主,断了与债主的一切联系,此时债主就失去了老赖的任何联系方式。这种情况下的起诉,法院联系老赖送传票时,多半也是联系不上。此时,为了使案件正常走下去,法院会采用一种公告送达的方式送传票。
公告送达,说得简单通俗点,就是在报纸或法院指定的地方做个公告,把你已经起诉老赖的事情说明一下,有了这个说明,无论老赖知不知道这个事,都当作已经通知到他了。
这对我们催债人来说,可算是大大的好消息,这直接就是把我们催债的过程提速了呀。
很多朋友不愿意打官司,是觉得打官司耗时太长。其实不然,耗时长都已经是老黄历了,现在法律规定,一般的案件,不是太复杂的,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就要结案。
现在的法律和以前不同了,法院人也不同了,都在拼速度,因而现在打官司没有你想像得那么耗时了。
更何况,对于老赖,大家都深恶痛绝,法律也在一步步地完善,用打官司这个办法去催债已经开始提速了,所以,你要系好安全带,跟得上他的速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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