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助力基层社会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新会区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区司法局沟通联系。
江门市新会区司法局
2023年10月24日
新会区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助力基层社会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市委“1+6+3”工作要求和区委“一园三中心”工作安排,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延伸覆盖至基层,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新会率先迈进千亿GDP强区,全力建设“首善之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依托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具有专业法律知识、法律事务经验丰富的专业优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基层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化水平,满足基层干部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三、工作方式
(一)法律顾问坐班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每周定期在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坐班,每月到所驻村(社区)坐班服务,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二)法律服务“外送”。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群众、干部的“点单”,开启法律“外送”服务,实现把法律服务送到“家门口”。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及时到场提出法律意见,引导群众按照法律规定的途径反映利益诉求,依法、理性解决矛盾纠纷。
(三)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群众提供更专业、更便利的人民调解服务,切实将矛盾纠纷有效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四)法律顾问进“网格”。以村(社区)法律顾问一对一结对“网格”的方式,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进“网格”全覆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入“网格”,建立“法律顾问+网格”的服务模式,及时快捷响应群众需求,真正实现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四、工作内容
(一)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2.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接受村(社区)或群众委托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免服务费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1.指导、协助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对于需要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指引,协助其申请法律援助。
2.经法律援助机构的审查同意,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三)开展法治宣传
1.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等方式普及涉及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2.帮助基层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促进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3.根据当地镇街党委、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安排,对镇(街、区)干部、村(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和集体经济、民营企业负责人等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法制讲座、普法活动。
4.到当地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切实提高普法工作水平。
5.入户开展法治宣传、派发村(社区)法律顾问名片,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群众知晓度。
6.丰富法治宣传手段,录制小视频、线上普法课程等,方便基层干部群众学习,提高普法的有效性和覆盖率。
(四)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1.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调处房屋宅基地、赔偿、土地承包、山界林权、征地拆迁、劳资、环境保护、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2.兼任所驻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的副主任,为基层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技能。
3.引导当事人依法依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及时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告涉及群众重大利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大规模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信息。
5.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处理所在村、社区疑难复杂上访事项,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建议,促进息访止纷。
(五)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
1.帮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
2.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引导村(社区)依法管理。
3.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义,积极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基层干部群众工作创造条件,发挥此项工作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工作机制。区司法局要不断建立完善科学统一的工作台账、服务标准和工作评价机制,将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基层工作纳入村(社区)法律顾问检查考核的内容促进工作更加有效、规范开展。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村(社区)法律顾问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村(社区)法律顾问,责令改正或进行更换。
(四)提升服务质量。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应当把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作为驻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驻村服务合同和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制度,依法、及时、审慎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切实践行为民初心宗旨。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基层工作,并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为深入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树立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