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它从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方面系统全面地作了规定。
我们通过以下关键词了解这部法律: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在就业时因受身体情况影响,可选择的岗位受限。为更好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残疾人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享有更多社会保障
残障人士作为我国公民,享有作为中国公民所能享有的全部社会保障权利,同时,残障人士作为一类特殊群体,《残疾人保障法》第六章“社会保障”从社会保险补贴、社会救助、护理补贴和政府供养、优惠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方面规定了残障人士享有的社会保障权利。
创设无障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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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律法规
《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是对《残疾人保障法》中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受教育权利、无障碍环境进一步细化的行政法规。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是为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制定。
《法律援助法》规定,针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的,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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