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外界关切之处,却不是当事人卷入的所谓“高度机密级重大案件”涉及何事,而是该大案到底存不存在,国内有网络大V发文称,私募高管很明显从一开始就进入了电信诈骗“局中局”。
蹊跷的是,或许是常年在海外工作和生活的缘故,当事人在数千字的自述长文中,没有表现出一丝怀疑自己身处骗局的情绪。
这份网传文件中的自述当事人,是安盛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钮渊明,其所在公司是一家在基金业协会正式备案的外资私募机构。
但钮某表示,此手机号不是本人所有,随后怀疑发生身份信息外泄,被不法分子盗用,于是主动要求报案。而这位自称香港卫生署的“方小姐”主动帮钮某联系了“上海公安局浦东分局李国兴警官”,“李警官”迅速启动了线上办案程序,并向他出示“报案回执”。
“顾队长”之后,又出现了自称“专案检察长高明”“上海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厅张海平大法官”等人。在他们的引导下,钮某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同时不对公司业务和声誉产生影响,于是申请了取保候审,金额为1000万人民币。钮某立即凑了1000万,打到了香港廉政公署的“指定账户”。
罕见的千万元保释金
在法律人士眼中,网传文件中钮渊明自述的2022年11月7日之后的案件细节,同样存在诸多不可能之处。
因为所谓的不列入嫌疑人名单的请求被拒,又引出了之后的千万元保释金环节。“我再次紧急请求高检察长予以取保候审,争取在监外配合警方进行专案调查……顾队长主动提出愿意做担保人,高检察长要求提供取保候审保证书,案件佐证(由警队提供)和人民币237万元保证金。因我是持香港身份证,高检察长联系香港廉政公署,由廉政公署指定账户接受等值港币,在2022年11月8日15时发出取保候审令。”
但9天后,保释金被提高到了1000万元人民币。“2022年11月17日,由上海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厅张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庭询,审查我的取保候审申请。在有案件被害人亲属前一天申告和考虑到案件的重大程度和潜在社会影响的前提下,张法官决定将保释金额提高到1000万元人民币。”
2022年12月22日,“经过多方努力筹款”,钮渊明于当日将保释金打入香港廉政公署指定的两家香港银行账户。
两天后,“高检察长通过WhatsAPP告知,经过警队同时进行的专案调查已获结论,证明我与此案无关联,已脱离涉案嫌疑人身份……检察院金融局梁主任正安排保释金资金返还程序。”
钮渊明等不及6个月,其长篇自述进行至此处也终于接近尾声。根据网传文件,他称,由于此前借钱支付保释金,目前已负债数百万元港币,而且面临借款朋友在圣诞及年前的回款要求,个人已无能为力支付抵押保证金。
“我恳请公司在无触及警方保密协议的情况下,予以我尽可能的法律支持,及取保财务背书(公司紧急短暂个人借款300万元港币),尽快争取原路返还全部保释金及归还公司短暂个人借款,以脱离困境。”钮渊明最后这样说道。
上述自述中提及的诸多案件程序,同样被法律人士认为存在问题。
魏景峰律师表示,我国对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是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机关负责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等工作,法院负责审判工作。钮先生所称浦东公安的顾队长接手,并向高检察长汇报,并由顾队长做担保人,最后由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取保候审申请书,这些完全不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程序的规定。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不会与检察院的检察长汇报是否取保候审的事宜,更不可能由法院来决定,法院不可能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更不可能作为保证人。
“如果存在让犯罪嫌疑人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会在我国侦查机关指定的内地银行账号进行,而非香港的银行账户。另外,我国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一般是在1000元以上,至于高达1000万元保证金实在罕见。如果真的不构成犯罪,会由公安机关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和通知书。关于保证金的返还,一般也是原路返还,而非需要缴纳抵押保证金。”魏景峰称。
律师:整个案件的法律程序有诸多漏洞1000万已是单笔较大金额案例
许律师进一步提到,公安机关的人员是不能做担保人的,所以钮某提到的:“顾东队长在与我素不相识,从未谋面的情况下,主动提出愿意做担保人”也不可能发生。
最后,许律师表示,在我国不会出现1000万以上的保证金,一般都是1000元起,其经办的案件中,最多才1万元。并且钮某所提到的“国家最新的反洗钱规定要6个月才能返还”也是错误的,我国的反洗钱法中并没有这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