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函是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2.其目的主要是向对方表明立场、陈述事实、提出要求,并可能起到催促对方采取行动、中止某种侵权或违约行为、警示法律后果等作用。
3.而起诉则是当事人将争议提交给法院,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纠纷的正式法律行为。
因此,发律师函是律师在诉讼或争议解决过程中可能采取的一种非诉讼手段,与起诉律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法律快车提醒您,律师函的作用多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传递功能,通过律师函向对方传达当事人的意愿和要求。
2.心理强制功能,通过律师的介入和法律的威严性,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迫使其采取积极措施解决纠纷。
3.证据固定功能,律师函的发送及对方的回复,可以作为后续诉讼或仲裁的证据材料。
发送律师函的时机一般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有违约行为时,可以通过发送律师函来提醒对方并督促其履行合同义务。
2.在遭受侵权时,也可以通过发送律师函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律师函还可以作为谈判的筹码,通过明确双方的立场和要求,为后续的调解或诉讼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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