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先判断是否属于民事诉讼。如不属于民事诉讼则不适用以下流程。
一、诉前准备:
诉前收集证据,固定证据,调查对方身份信息等等,根据案件情况来准备证据,以“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为标准收集,尽量采取纸质证据,录音录像证据其次,其后是证人证言,准备的证据能够让法官能够快速的明白事情的全过程。
二、撰写诉状、编写证据目录
编写证据目录,需按照原被告身份信息,起诉状中叙述事实所用的证据一一排序,并写明每一项证据所证明的内容。
如需要对对方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的,需提前准备好保全申请,并提供保全保证或者出具保函,诉讼保全也是极为关键的,如果没有及时保全,可能胜诉后无法执行到钱款。
三、法院立案
四、开庭审理(或主持调解)
五、一审判决
在一审庭审结束后,如不同意调解或者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法院将会在作出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在拿到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后,如果对裁决不服要在判决书或裁定书载明的时限内及时提起上诉。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就要按照生效的判决履行。
六、二审审理
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自判决作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
二审如果开庭审理的,与一审的庭审程序相似,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新证据,合议庭会让当事人按照一审判决对事实认定有异议部分进行说明。其他的程序与一审一致,不再赘述。
七、再审审理
再审程序也叫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情况来决定是否立案,司法实践中再审立案比例较低,就笔者的经验来看,再审立案比例应该在5%左右。再审申请所需的材料以及向哪个法院提交第三人可以在各省级高级法院的官网去搜索。
八、申请执行
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在网上也能查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当事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法院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拘留、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