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4-2025年电子律师函发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4-2025年电子律师函发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TJS-002968-202406-0003),已由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现委托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拟通过招标引入3家服务商提供电子律师函发送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合作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有效期内,合同金额使用完毕时,合同自动终止。
1.3.采购预算:190万元人民币(含税)。
1.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2.3.投标人须具备支持线上发送律师函的操作系统,需提供相应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最多2个)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2.5.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人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2.6.被招标人列入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黑名单中,且该黑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12.本项目只接受已完成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默认已阅读并同意本公告【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全部内容。
3.3文件费用:售价200元人民币/标段,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3.6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均属无效。
4.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平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
4.3.开标地点:国e平台在线开标。
4.4.本项目以国e平台上传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为准。
4.5.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成功或未上传指定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CA办理须知:
5.1投标人须使用国e平台办理的上海CA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作为本次投标阶段的操作凭证。
5.2办理CA证书注意事项如下:
(2)已具备CA证书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前检查CA证书的有效期是否涵盖开标解密当天。
5.3办理U盘实体CA(上海CA),须彩色扫描以下文件递交到国e平台(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申请-在线申请)审核后办理CA证书:
(1)办理单位向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缴纳办理费用的银行汇款底单。
(3)上述纸质文件需按照要求递送或者邮寄至指定地点。
(4)CA证书机构联系方式:020-37860671。
(6)CA证书领取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0楼。
(7)CA证书领取方式:投标人可以到现场领取或者采用邮寄方式,邮寄方式邮费默认到付,且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费用发票。
(8)请注意:招标文件的获取与办理CA证书之间并不冲突,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办理CA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