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镇镇长张安乐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报告

根据《溪口镇镇长张安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奉委审办报〔2023〕号)审计报告意见,我单位积极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

1.引进的宁波安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效益未达到约定要求仍享受厂房租赁补助政策

问题:根据溪口镇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溪口镇将大岙工业园区孵化器5号楼厂房租赁给宁波安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免收厂房租赁费3年,要求企业在3年内保持规上企业产值规模,并每年产值增加10%,如未能达到,取消当年厂房租赁补助政策”,厂房于2019年6月起直接交付该公司使用,双方未签订工业政策履约协议,溪口镇政府长期未对企业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至今已有4年,超过会议记录明确的3年期限。根据该企业纳税报表显示,该公司2019至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299.08万元、1002.48万元、964.18万元和229.16万元,均未达到规上企业年产值2000万元的标准以及产值每年递增10%的政策兑现标准。溪口镇政府长期未向该公司追讨厂房租金,厂房租金按照工业园区均价计算,2019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应收未收租金应为165.48万元。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溪口镇政府已对宁波安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上锁,但目前机器设备仍未搬离厂房,已于2023年7月起诉该公司,8月溪口法庭受理,经双方律师多次调解,该公司仍拒绝支付入住以来的房屋租金,2024年2月5日已进行第二次开庭。

下步计划:根据第二次开庭判决结果,配合名山集团腾空厂房,并督促宁波安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判决补缴租金,争取4月底前完成。

2.“大宋宫词”电视剧1400万元投资本金及收益逾期未收回

问题:2019年8月,溪口城投下属宁波溪口六艺文旅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与北京儒意欣欣影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电视剧联合投资合同》,投资电视剧“大宋宫词”1400万元持股2.55%,上述投资款长期无法按协议收回,逾期2年零9个月,投资本金及收益存在收回风险。

整改情况:已整改。目前项目本金1400万元及收益434万已经收回。

(二)重大经济决策管理方面

1.公开招投标程序履行不规范

问题:5个工程人为拆分成400万元以下规避公开招投标程序;2个工程人为拆分成50万元以下规避公开交易程序;14个供水设施配套安装工程未经招标直接发包;个别项目大额设备未单独办理采购招标手续。

下步计划:5月底前完成14个供水设施配套安装工程项目的决算报告。

2.村级点工项目审批、审核程序履行不到位

问题:任宋村将果蔬基地建设项目拆分成49.38万元和49.67万元两个50万元以下项目;石门村将扇厂1号车间延伸厂房项目拆分成39.57万元和11.98万元两个50万元以下项目等,分别向溪口镇政府申请办理”点工”审批手续,规避公开招投标程序;锦溪村将跸驻至大坑农村公路弯道拓宽路面沥青浇筑工程拆分为40万元、49万元、46.8万元三个50万元以下项目点工实施,仅Ⅱ标段在项目实际开工建设后向溪口镇政府补办了点工审批手续,I、III标段未办理点工审批手续,工程款已全额付清。

3.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

溪口镇里村槐花树下山塘整治工程等8个山塘整治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就直接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五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累计变更82.16万元,占合同总价的24.18%,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报批程序;溪口镇政府对外拍卖明溪村景观休闲长廊项目弃渣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向竞拍人收取履约保证金5万元。

4.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如溪口镇政府及其下属单位累计购买劳务801.84万元、购买家具等货物73.18万元,均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非定点单位采购5笔。如溪口镇政府向非定点单位采购印刷服务等,合计金额11.44万元;超中标范围采购1笔。溪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超中标范围采购执法服装19.75万元,如冬裤、皮带、春作训服等物品,均未列入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制式服装采购统一招标范围内。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规范物资采购审批程序;②出台《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奉化区政府协议(定点)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溪名管〔2023〕8号)。

5.物资采购价格偏高

问题:2021年,溪口镇政府“烟花”台风救助期间,以65元至70元/箱的价格购入农夫山泉或百岁山矿泉水2150箱,超过48元至55元/箱的一般零售价,以68元至88元/箱的价格购入康师傅方便面268箱等,超过65元/箱的一般零售价。

整改情况:已整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规范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杜绝该现象重复发生。

(三)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方面

1.部分国有资产被私自占用

问题:大岙工业园区孵化器一期7号楼4楼闲置厂房被宁波市奉化溪口辉发五金厂占用生产五金配件;溪口岭下小区大量农居房被安置村民私自占用,个别房屋内墙遭受损毁后期修复难度大,房屋贬值情况严重;岩头小学房屋被岩头村占用并租赁给毛某开设艺术采风基地,2021年溪口镇政府取得权证后,岩头村共收取租金16.94万元,未上缴溪口镇政府。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已责令辉发五金公司搬离孵化器7号楼4楼闲置厂房,目前工业园区限制厂房移交至区名山集团统一管理。②2023年2月已安排垃圾清运公司对溪口岭下小区农居房进行人工垃圾清理、外运并安装大门铁丝围挡,每套房屋外用铁丝围挡,每半月定期派人巡逻一次,防止再次占用。③已向岩头村收取欠缴租金。④已和岩头村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经营性资产租金未及时催缴

问题:2020至2022年度,溪口镇政府及其下属单位未认真履行经营性资产的日常管理职责,租金收缴不及时,截至审计日仍有59.52万元租金尚未收缴。如:岙底蚕桑场2019至2022年四年承包款16.80万元、奉化辰寅机械厂欠缴租金18.68万元等;大岙工业园区孵化器承租户宁波木古西电气有限公司原合同已于2022年12月到期,至今未签订新合同也未缴纳租金。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已完成奉化辰寅机械厂租金收缴,木古西电器已搬离,有新企业签订合同入驻。②岙底蚕桑场60亩租赁部分中,7户承租户新产生欠款3.08万元,目前已完成收缴2.88万元,剩余部分按评估价以承租人种植花木抵扣;已收回竺铁民1.44万元承包款;竺良军欠缴部分租赁款,已与其签订解除协议,以28.69万元评估花木抵扣其欠缴租金。③20亩部分,由于出租年份超过10年,目前土地无人种植使用,当时的承租人无法取得联系且合同资料已经遗失,无法追溯,目前已用铁丝网将土地围合,已在3月18日完成登报公示,收回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对外租赁。

3.预算执行不够到位

问题:2022年底溪口镇政府本级以前年度通过虚列支出挂“其他应付款-其他资金款”,2020至2022年度从中直接列支费26.27万元,2022年底余额135.92万元,导致支出失实;2020年12月预算内向非预算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新建幼儿园拨付运行经费20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以前年度资金结余款已做调账处理。今后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实列支。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管理。

4.超额补助兰峰村村庄整治项目款42.94万元

问题:截至2022年底,兰峰村村庄整治项目获得补助278万元,该项目决算审核价235.06万元,超额补助42.94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已收回超额补助资金;②严格按补助资金流程发放补助资金,加大补助资金审核力度,确保不再发生超额补助情况。

5.六诏村防洪堤修复工程多补助

问题:2020年1月溪口镇政府下拨六诏村防洪堤修复工程补助20万元,经审核,该工程2019年已获得防洪工程补助30万元,造成重复补助,两笔补助合计50万元。经审计核实,该项目实际建设投入60.67万元,该做法不符合《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水利〔2018〕50号)第四条“……资金补助标准不大于项目总投资的30%”的规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在2023年11月10日已由镇三资办责收回超额补助的30万元。

6.278.48万元费用支出未取得合规发票入账

问题:溪口镇政府2021年支付新建村土地租赁款162万元,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入账、支付剡溪志愿者协会三年劳务费116.48万元,以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入账,均未取得合规发票。

整改情况:已整改。志愿者协会116.48万元劳务费、新建村86.4万元租赁款已开票,新建村75.6万元租赁款已退回镇政府。

7.二十三名退休返聘人员未办理审批程序

问题:2020至2022年度,溪口镇政府及其下属单位退休职工违规返聘现象较为普遍,累计退休返聘23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7人、国企6人、其他6人,均未按规定办理返聘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已整改。截至2023年10月已完成22名返聘人员的清退工作,并于11月起停发工资。关于矛调中心退休法官聘用问题,严格遵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奉党办〔2021〕36)文件以及区社治中心的工作要求执行。

(四)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问题

1.溪口自来水公司未及时收取供水设施配套安装工程款

问题:溪口自来水公司应收未收宁波其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供水配套设施安装工程款120.87万元,逾期近2年。

整改情况(分阶段整改):①溪口自来水公司已于2023年7月25日向宁波其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递交工程催款函。②2024年3月5日提供法院受理书和2024年3月18日提供民事调解书。

下步计划:5月底前,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执行。

2.镇环卫站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溪口里村及锦溪村因地处边远,环卫站进行垃圾清运难度大,且成本高,于是商议二个村自行清运处理,环卫站给予补助。至2020年底农村垃圾分类清运市场化运作开始。二个村的垃圾清运由中标单位进行。该补助款也同时中止(附二个村支出明细账)。

问题(2):劳务外包管理不够规范。保洁路线不清,四址不明,合同约定模糊;考核执行不够严格;合同管理执行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整改。目前已出台《溪口镇环卫外包保洁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溪政〔2024〕18号)。

问题(3):车辆管理不规范。2020至2022年度,镇环卫站报废各类保洁车辆12辆,账面价值301.44万元,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5吨铲车长期无偿提供给宁波洁城垃圾清运有限公司使用,该车辆实际已经报废,至今未办理车辆报废手续,账面价值27.47万元;两辆压缩式对接垃圾车自2021年购入后长期闲置至今,购置价格68.4万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浪费。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①2辆压缩式对接垃圾车因疫情放开、游客量增加、垃圾量增大等原因,目前车辆已进入常态化运作。②5吨铲车在2018至2022年期间所产生的柴油费、维修费、车辆折旧损失费和工资合计向宁波洁城垃圾清运有限公司收取人民币38.175万元整。

下步计划:5月底前完成车辆报废及账务调整手续工作。

3.镇工业园区存在的问题

问题(1):8.31万元土地预收款长期未收缴。2006年11月,镇工业园区与许某签订《土地预订协议书》,将公棠村原雅各线缆厂地块5号用地5.99亩无证工业用地提供给对方使用,协议应收土地预收款77.87万元,上述款项至今仍欠缴8.31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协调业主通过保证金(10万元)来抵扣解决。

问题(2):孵化器租金定价缺乏依据,部分企业租金低于标准。2021年6月,镇工业园区未经溪口镇政府集体决策也未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将大吞工业园区厂房租金从原来的均价每月8元/平方调整至均价每月11元/平方。同时审计抽查发现镇工业园区擅自降低部分企业租金收取标准,2020年7月,宁波市奉化溪口辉发五金厂一楼租金每月8元/平方,低于园区办制定的同时期一楼每月12元/平方的定价等,均远低于同时期各楼层厂房租赁标准,两家合计减租17.58万元。

下步计划:等待4月份开庭后,根据判决结果从严从速执行。

4.溪口镇政府下属拆迁服务部9617.99平方米土地重复赔付。2020年12月、2021年12月溪口镇拆迁服务部(以下简称拆迁服务部、溪口镇征地办分别赔付班溪村同一地块房屋土地5378.82万元、969.28万元,涉及土地重复赔付约9153.05平方米,重复支付土地赔偿款89.24万元。2020年4月、2020年12月,溪口镇征地办、拆迁服务部分别赔付三石村土地征用款716.58万元、房屋土地169.79万元,涉及土地重复计价464.94平方米,重复支付土地赔偿款4.53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强化拆迁办、征地办的联动与沟通,杜绝同一类问题的再次发生。②已追回重复支付土地赔偿款合计93.77万元。

(五)其他说明事项

1.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工作决策不够合理,个别地块出现损失浪费。

问题:2020年8月,拆迁服务部拆迁溪口镇来君饭店无证房屋369.07平方米,支付赔偿资金69.40万元(含土地填方款3万元和苗木迁移费0.80万元),但拆迁服务部没有同步征收该宗房屋地基及地块周边土地。2020年12月1日,饭店老板陈某在房屋尚未拆除的情况下将该宗土地租赁给滕某用于种植花木。2020年12月8日,溪口城投向镇阡陌公司发送《土地征收联系单》〔2020-11号〕,2021年5月,拆迁服务部在该宗土地征收过程中支付地块征款33.26万元,其中,涉及超政策赔付的有土地填方款5.46万元、地租退补分解赔偿款1.50万元,合计6.96万元,涉及损失浪费的有花木迁移费13.07万元、滕某土地填方款5.46万元、地租退补分解赔偿款1.50万元,合计20.03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加强与拆迁服务部的联动与沟通,杜绝同一类问题再次发生;②对拆迁服务部、征地办、城投公司相应人员进行谈话,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各部门衔接工作。

2.生物科技健康产业园和入山亭美丽乡村项目存在履约风险。

问题(1):2019年11月,溪口镇政府与宁波今日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生物科技健康产业园项目招商协议》,计划在2021年12月底前将大岙工业园区160.01亩土地分三期提供给对方用于开发建设“生物科技健康产业园”,截至2022年12月底,宁波今日食品有限公司已取得大岙工业园区北侧1-4号地块,合计面积103.34亩土地,5号地块目前尚未完成农转用报批手续,5、6、7号三块土地较协议逾期1年零5个月后仍无法按协议供地,导致项目整体规划受阻,除1号地块已经投产建设外,2号、3号地块为2020年3月招拍挂取得,仍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约54.24亩土地长期闲置,企业的各项固投、产值、税收数据与《招商协议》要求也存在较大差距。问题(2):2019年1月,溪口镇政府与宁波市应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溪口入山亭美丽乡村项目投资协议》,计划在2019至2021年期间,由投资方投入12000万元建设精品民宿项目。由于溪口镇政府始终无法完成项目用地报批手续,导致项目至今仍未实施,2022年9月,溪口雪窦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溪口镇委专题会议纪要(〔2022〕48号)精神已支付上白村入山亭地块土地征收补偿款1529.55万元,目前该投资协议已逾期3年,拆迁地块内仍有居民居住。

生物科技健康产业园和入山亭美丽乡村项目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入山亭美丽乡村项目在5月底前与企业重新签订协议;生物科技健康产业园项目在2023年11月前对接资规局完成控规局部调整方案,2024年6月前报市里完成控规调整,2024年12月前完成土地出让,督促企业完成设计方案调整。

三、审计发现其它问题清单

1.明溪村大鸟开发造地项目建设投入未达标

问题:2013年,奉化市国土资源局与溪口镇政府签订大鸟开发造地合同,按项目实测新增有效耕地面积4万元/亩标准结算。截至2022年1月,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已下拨全部资金313.41万元。该项目工程结算审核价142.85万元,设计监理等待摊费用8.30万元,农林复绿费31.34万元,镇政府工作经费23.50万元,其余政策处理资金107.42万元均下拨明溪村。审计发现大鸟开发造地项目仅对工程款做了结算及决算审核,未对造地项目整体支出情况进行决算,且工程建设资金占比仅48.23%,不符合合同第六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乙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得低于补助标准的70%的约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提供决算报告,完成结算工作。

2.北环线沿线节点景观改造工程即建即拆造成损失145.70万元

问题:2020年7月,溪口镇政府在“我们的家园”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明知309省道路边等部分节点需要后续征用的情况下,对20000余方土坡进行绿化美化,工程总投资403.78万元。2020年10月,由于市政配套工程施工需要,又将此区域的草皮及景观进行铲除,铲除部分投入约145.70万元,造成损失浪费。

3.甬溪名管〔2019〕12号文件部分条款未执行

问题:至审计日,溪口镇政府尚未按照《宁波溪口雪窦山名山建设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溪口区域内财政资金投资零星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甬溪名管〔2019〕12号)的规定成立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部分以镇委专题会议、镇长办公会议、镇政府专题会议、项目单位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决策议定实施,或部分未经集体决策讨论,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与12号文件规定不符。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目前已出台《溪口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溪政〔2024〕7号);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

4.经三路、纬一路延伸段、迎和道路工程结算存在争议

问题:2016年7月该工程经公开招投标由浙江天童园艺有限公司中标建设,合同价336.99万元;2017年6月,项目实施过程中取消了纬一路延伸段递路工程,造价减少112万元,并同时增加经三路、迎和路段给水工程46万元;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因政策处理停工一年。上述重大变更未办理变更审批手续,项目死于2019年底完工,由于项目延期导致材料价格上,初步结算金额超合同价款,双方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拖延至今。已支付工程款188.59万元,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9.59%。

5.在建工程长期未结算

问题:溪口镇政府及其下属单位因工程管理混乱,导致大量工程目在施工结束后未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工程款长期挂“在建工程”科目无法结转资产类科目。如:溪口镇政府及基建账户2018年以后挂账未结算项目60个,挂账金额13613.02万元;锦绣四明长期挂账工程110个,“在建工程”科目余额6239.76万元;镇工业园区挂账工程数量不清,“在建工程”结余5025.09万元、“研发支出”结余9298.92万元,均为历年工程支出结余,长期未办理财务结算手续等。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①原溪口农办原副主任徐威已被判刑。②溪口镇茗山江北路道路工程、溪口老镇区排水改造工程等2个工程均已竣工验收并有序结算。

下步计划:①对长期挂账工程项目逐项梳理形成清单;②开展分类实施对情况清楚的项目实施结算;③对难度较大的逐项结算。2024年5月底之前完成。

6.公租房违规租赁

问题:2022年底,溪口镇政府部分公租房存在违规租赁现象,如:毛某、张某、王某等承租户名下有其他房产,不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此外钱某、董某等七户公租房存在违规转租现象。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①违规租赁的公租房已于2023年11月27日前当面通知承租户限期退房,目前已清退完毕。②完善出台《溪口镇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溪政〔2024〕20号)。

下步计划:5月底前对违规资金予以追回,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落实。

7.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不规范

问题:锦堤二期6幢402室房梁漏水较为严重、武岭路284号等公房存在不同程度的屋顶破损坍塌等问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班溪狗山林场账面登记30亩,其中约20亩林地已于2000年修建甬金高速公路时使用,长期未作账面调整造成账实不符;拆迁服务部保险箱中发现2006年原武岭广场拆迁户蒋某等拆迁户的三本房产证,经核实为长期未缴纳拆迁安置房尾款,既未登记“应收账款“科目也未催讨至今,长期游离于监管范围之外,或存在流失风险;2016年征收沙堤村整村旧村改造90亩土地,长期未按实际拆旧面积结算土地征收价格拖延至今,土地征收协议或存在履约风险;沙堤林场樊某、东岙花木场吴某、董村蚕桑场竺某等三笔花木抵押林场租赁款149.14万元,长期未登记入账并缺乏妥善管理,部分具备一定经济价值的花木已经被大量盗挖等。

整改情况(分阶段整改):①锦堤二期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已于2023年3月整改完毕,武岭路公房存在安全隐患,已劝告承租户暂时搬离危房,并组织修缮工作。②班溪狗山林测绘和权证调整正在办理中。③拆迁服务部的3本房产证,为长期未缴纳拆迁安置房尾款,通过查询档案、核实情况,已成功追缴3户拆迁户安置房尾款。④已对沙堤林场、东岙花木场、董村蚕桑场的抵押花木进行资产登记,对被盗挖的花木,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8.执法服装购置较为随意且标准偏高

问题:镇综合执法队未执行宁波市统一配置标准,制服配置数量较为随意。如:2021年协管人员短袖衬衫和夏裤领配置数量为2至4件;春执勤服与冬执勤服配置数量为1至3件等,配置数量超过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夏装制式衬衣(短袖)3年换3件,单裤2年换2条,春秋茄克式执勤服5年换1套,冬茄克式执勤服3年换1套”的规定,导致人员配置标准偏高,如:2021年协管人员人均配置费为4881.81元/人等。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3年起严格按照《溪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制式服装采购配发办法》规定配发。2023年除新进人员外,按制度其他人员不更新服装配置。

9.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

问题:2020至2022年度,溪口镇政府以长期租赁的方式,变相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8辆,主要用于镇综合执法队的日常执法和农办的护林巡查,三年车辆租赁费用共计79.54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原有长期租赁的8辆车均已退租;②已提供协议解除说明情况。

10.车辆调拨未办理手续

问题:2012年3月,溪口镇将管委会所属公务用车浙BPB823与交警大队的一辆警车浙B2918警进行置换,延续至目前,期间车辆调拨未经审批,未办理调拨手结。

整改情况:已整改。取消车辆置换,已收回管委会所属公务用车浙BPB823。

11.水利项目投资总额虚报现象较为突出

问题:抽查发现10个水利工程项目存在虚报项目投资、实际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如:钟甘家村水环境整治项目申报投资120万元,实际支出仅30万元,补助30万元等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原溪口农办原副主任徐威已被判刑;②原溪口水利站站长俞继荣已被判刑;③已出台《溪口镇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溪政〔2024〕14号)。

12.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

问题:2022年底,镇工业园区“其他应付款—宁波小微企业创新空间建设补助资金”余额123万元,经核实为2018至2021年宁波下拨的专项补助资金。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目前已出台《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稳进提质的实施意见》(溪政〔2023〕94号)。②123万元资金已按照制定的整改用款计划支付完毕。

13.房租违规返还

问题:2020至2022年度,溪口镇政府违规返还跸驻工作站房租租金3.69万元、返还班溪便民服务中心租费9.98万元,用于弥补两个站所日常工作经费不足。

整改情况:已整改。考虑到出租房屋在班溪、跸驻片区,由工作站负责日常管理和出租房屋维修等事宜,故审批后租金由工作站分配使用,目前已将审计后工作站结余资金76302元收缴镇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14.星级品牌指导尾款支付未经考核

问题:2020—2022年,溪口镇政府根据《服务外包合同》向宁波浙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星级品牌指导服务费84万元,每年10%的尾款支付未按协议约定进行考核直接支付。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3年10月20日发布《溪口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继续推进品牌指导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通知》,严格根据考核办法支付服务费。

15.党员活动经费违规一次性拨付

问题:2020至2022年,溪口镇政府将上级下拨的农村(社区)党员互动经费37.79万元、37.30万元和37.74万元一次性拨付给各村社,具体使用情况未予监督。

整改情况:已整改。对各村以往的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加强问题整改。同时规范对今后党员活动经费的拨付。出台《溪口镇村社规范化管理二十条》。

16.外单位人员长期在食堂就餐

问题:2022年底,共有18名外部单位人员长期在溪口镇执法中心食堂进行日常工作就餐,并且未与食堂结算就餐费用,如奉化区国土资源局溪口分局、溪口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等。每天就餐标准为:早餐个人自负4元,政府补贴2元,中餐个人自负6元,政府补贴13.5元,该18名人员2022年度食堂就餐政府补贴约为3.74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终止提供18名外单位人员就餐,后续将按照已经制定食堂经营改革方案执行。

17.食堂餐费标准与协议约定不符

问题:根据溪口镇政府、审批中心、执法中心的食堂承包协议书,约定具体就餐要求为:晚餐标准10元,值班人员用餐标准为100元/桌桌餐式,实际食堂就餐标准为:晚餐15元,值班人员桌餐150元/桌,标准上调未经集体决策,承包协议书未及时更新调整。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制定食堂经营改革方案,目前正在办理公开招投标流程。

18.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问题:2022年底,审计共发现挂账5年以上“呆死账”42笔,合计金额1875.18万元,其中:溪口镇本级账套26笔、合计348.13万元;一般预算账套6笔、合计966.49万元;锦绣四明账套3笔、合计527.79万元;镇环卫站账套2笔、合计7.96万元;镇综合执法队账套3笔、合计0.56万元;市政管理服务所账套1笔、合计4.25万元;自来水公司账套1笔、20万元等。

19.账务处理不规范

问题:2020至2022年,镇综合执法队8.77万元车载执法仪等设备、镇阡陌公司1.70万元电脑设备、镇环卫站历年购买123辆三轮车、锦绣四明10.74万元大疆无人机等资产,均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科目;2022年底,镇综合执法队盘亏资产74项、盘盈资产38项,镇环卫站盘盈电瓶车20辆等,均未及时做账务调整,造成账实不符;溪口镇本级出借给镇工业园区资金合计2750万元,溪口镇政府本级未挂账,镇工业园区挂往来款,账账不符等。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①镇综合执法队8.77万元车载执法仪、镇阡陌公司1.70万元电脑设备、锦绣四明10.74万元大疆无人机、20辆盘盈的电瓶车等资产均已登记入账;②对审计查实的123辆账外三轮车,我单位经过全面盘后,发现其中104辆因无法使用,已经在2019年以前做报废处理,目前剩余在库19辆,仍具备一定的使用价值,目前已根据当年的购买价格登记固定资产入账;③对工办江明峰、财办杨亚云等三名同志开展进行批评教育,2750万元账账不符问题已作账务调整。

下步计划:5月底前完成资产的系统盘点和固定资产卡片的重新登记挂贴。

20.恒大62套商业房产逾期未交付

问题:2021年8月,溪口城投与宁波奉化盛建置业有限公司签订62套商业店铺回购协议,回购总价3622.77万元。协议约定62套商业房地产及商品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交房,同时于2023年1月31日前办理权属登记。截至2023年2月23日,上述房产尚未办理交房手续,也未办理权属登记。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于2023年10月20日开始交房验收,办理权属登记。

21.环卫质量工作考评不严谨

问题:2020至2022年度,镇环卫站依据《溪口镇环卫管理站日常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对环卫站管理人员及环卫工人工作进行质量考评,经审计抽查考评台账资料,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考评台账资料不完整,如2020年11月、2021年7月考评明细表缺失,但在工资发放清单中对管理人员或清扫人员有相应的扣款记录。二是扣罚标准未严格按考核制度执行,且同类事项扣款金额不一致,随意性较大。如葛某2022年1月上班迟到扣款100元,王某2022年10月迟到扣款50元等。上述扣款金额与《考核办法》中第五条第1点“迟到、早退,第一次扣30元;第二次扣50元,第三次警告;第四次辞退”等的规定不一致。三是考评台账与工资发放清单不一致。如2022年10月毛某在工作质量考评中被扣款100元,在工资发放清单中未予扣款。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目前已出台《溪口镇环卫管理站日常卫生工作考核办法》(溪政〔2024〕17号),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各项扣款事由及扣款金额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2.薪酬考核未建立制度

问题:2020至2022年度,镇环卫站支出人员费用分别为1323.96万元、1312.94万元、1433.55万元。镇环卫站未制定薪酬考核制度,日常发放路段补贴、安全奖、考核工资、三轮车补贴、年终奖等缺乏标准。

整改情况:已整改。目前已出台《溪口镇环卫管理站薪酬管理制度》(溪政〔2024〕16号)。

23.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未专款专用

问题:2020至2022年,溪口自来水公司及经营部共收取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1087.22万元,2021至2022年列支了溪口工业区路面改造工程、公棠村新建村农水改造材料等费用166.38万元,未做到专款专用。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对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166.38万元及时调整会计账务,冲回在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中列支的2021至2022年溪口工业区路面改造工程及公棠村、新建村农水改造材料等费用款166.38万元,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自来水改造费用中科目核算。②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好会计账务和对应科目。③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审核把关。

24.工业土地管理有待加强

问题:镇工业园区工业土地管理不够规范,审计核实公司提供的2022年底协议出让、低效用地、招拍挂土地以及未办证土地,发现登记现状与实际不符现象较为普遍,经审计询问大部分挂账土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等。

整改情况:已整改。对接完成挂账土地清账。

25.征地项目存在地面作物重复补助现象

问题:天安智谷项目地块涉2003年至2005年镇工业园区征地启动后中止的土地中,部分土地已于当时按照花木3000元/亩,桔子树3000元/亩,桃树3000元/亩并每株另加20元等的标准补偿地面作物,在2020年重启征地时,根据《关于明确天安智谷等项目征地处理政策的会议纪要》(中共溪口镇委专题会议纪要(〔2020〕17号),溪口镇征地办对天安智谷项目2003年启动政策处理后未完结的红线外约280亩土地(卫星测量)按《溪口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工作的实施意见》(溪政〔2018〕230)的标准重新补偿,以各村自愿为原则一并代征。实际地面作物补偿款按照新政策支付差价或者重新补偿。如2004年共支付联胜村12户农户地面作物补偿款5.94万元,2020年重启征地时全部按照(溪口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工作的实施意见》(溪政〔2018〕230)的标准重新补偿为重复补偿;如2020年支付畸东村徐何恩地面作牡补偿款时,扣除2003年土地征用时已支付的地面作物补偿款0.25万元后支付1.32万元。

26.68宗土地长期未结算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①经梳理排查,已完成了8个地块的账目结算工作。②已修订完善《溪口镇征地补偿内部审核制度》。

下步计划:①2024年3月23日前对剩余地块逐项梳理排先易后难、分类实施。对情况清楚、难度较小的项目开展实施结算。②对难度较大的逐项结算。2024年5月底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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