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果讨要工程款自己要不到,可以委托专门的催款律师催收,律师可以用专业的知识来处理。
4、还可以去委托正规合法的催债公司催收,一般催收的效果会比较明显。
5、催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出法院去担保冻结对方资产的诉讼请求。
前面如果双方进行私下协商、发催收函等无法使欠款人还款,那么催收人就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通过媒体向欠债公司施加压力。比如寻求报纸,媒体和公众号来公开传播。
二
受"三道红线"融资监管新规及银行贷款集中度管理"两道红线"监管要求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业主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施工单位回款日益艰难。在笔者与中建某局具有丰富经验的分公司法务负责人汪同学深入探讨后,总结归纳出以下催讨工程款的"十步法"。#建设工程款#
"十步法"大体为:协商联系函催款函律师函再谈判停工舆论、上级施压诉讼解约、退场农民工(可穿插在前九步中使用)。详见如下:
前提:打铁还需自身硬,催款措施及策略固然重要,但自身履约过硬才是根本。业主方拖欠款可能是施工总包单位没有达到工程合同上的要求,因此催款前应当先进行自我体检,保证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避免工期、质量反索赔,同时根据合同约定的申请付款流程发起催款。
*步协商(合作共赢)
与业主方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合作共赢,非"零和博弈";深化过程结算,先认事实,再认费用。
第二步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
循序渐进,以项目名义先以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形式进行催款。
第三步催款函
(一)函件起草注意事项:
1.收发方,按照合同相对方来拟订函件,必要时抄送上级单位。
2.事由及催款金额,催款事由要明确,催款的金额要清晰,已发生工作量,欠付款均须准确。
3.要求支付的期限,明确至某年某月某日的具体日期。
4.不支付后果,明确不支付的法律后果,可能造成不良影响。
(二)函件邮寄注意事项:
2.日期填写实际寄出日期,备注"需要回执"。
3.以EMS或者挂号信邮寄,保留寄件底单。
4.内件品名上写清楚函件的主题,如"关于**事宜要求解除合同/支付货款的函",在邮寄的文件半装入袋子的时候拍照,确保照片中可以看见内件内容,也能看见快递单信息。#快递单未载明邮寄物品为"催款函"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吗#
5.及时查询快递收寄状况,如:收件人不在该地址,拒收,退件妥投等,如发生退件,须保留退回的原件(不打开信封),收件信息为其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人,被拒收不影响"已送达"。
第四步律师函
在多次催款无效后,为了向业主方进一步施压,提高催款的威慑力#律师函有什么用#,可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发函前项目需梳理和考量以下因素:
1.项目基本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履约情况、收支情况);2、项目现状;3.项目对现阶段发函的利弊判断;4.发函的诉求。
第五步再谈判(总部参与)
回到谈判桌,由公司总部领导与业主方领导共同商谈建立可持续回款的*机制,制定还款计划。谈判不一定在谈判桌。
可考虑的回款方案:1.债务转让;2.债务抵消;3.新债清偿;4.债务混同;5.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6.融资减债等。
催款理由,多考虑农民工、维稳等客观原因,少一些业主主观原因(站在业主方角度思考)。
第六步停工(经决策后停工)
利用停工给业主施压,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业主方违约行为,收集业主方违约证据。
2.停工需符合程序,并经过公司决策。
3.函来函往,停工先告知
4.已完工程保护,对停工前的已完工作量进行确认,并保护。
若不满足上述条件可能被认定为擅自停工,我方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由此增加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并赔偿业主方损失。
第七步舆论、上级施压
1.向各类信息处理平台寻求帮助:市民热线12345;劳动监察12333;人民*网上投诉平台、行业主管*等。
3.联合合作单位、有资源的分包单位、中间人等向业主方施压。
4.业主长期拖欠我方工程款,但其另外有新项目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可以由"农民工代表"向发证*反馈业主拖欠工程款,资金落实不到位,不应颁发新项目的施工许可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有关*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
此外,北京、烟台等*门明确发文,如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不得办理新施工许可证。
第八步诉讼/仲裁
在前述催款方式穷尽且仍未取得成效的情况下,经审慎分析、权衡利弊可考虑采取诉讼、仲裁手段催讨工程款。
利:1.诉讼/仲裁是一种合法化的终结式的追索债务的方式,具有彻底性和强制性;2.考虑到声誉、执行、考核的压力,业主方可能会选择息事宁人,尽快化解纠纷。
弊:1.程序复杂、周期较长,诉讼结果难以预料,可能面临执行难;2.与业主方交恶,影响双方后续合作。
第九步解约、退场
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
约定解除权:合同中约定一方延期付款达到多少天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或赔偿。
法定解除权:《民法典》第5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程序,以免解除程序违法被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步农民工(可穿插在前九步中使用)
因业主方未足额付款导致农民工讨薪:《*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依据此条款向业主方催讨。#农民工讨薪#
就是对小林*好的鼓励(~~)
我想问问无支付能力拖欠工程款怎么催收一、以物抵债法
对债务人无现款偿还但同意以物抵债的,就进行合理估价。抵偿物要经济实用,宜于变现。清欠过程中,对于以物抵债的,需办理相应权属抵押登记手续。
二、录音催讨法
三、依法诉讼法
对于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催讨无果而又具备还款能力的,坚决进行法律诉讼。诉讼实践中证据收集是基础,诉讼保全是前提,友好协商是途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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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工程款*快*直接的办法有法律途径,找熟人催要,找讨债公司。具体如下:
拖欠工程款讨要的方式有:首先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工地工程款拖欠的处理如下:
2、亲自到对方公司*催收。
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
4、委托正规合法的催债公司催收。
5、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地拖欠工程款在我国*各地都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造成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是有非常多的社会原因混杂在一起。当遇见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时很多人却不知道怎样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唐小五律师解析。
工地工程款拖欠的处理
(一)工程款被拖欠解决方法一:行政措施
资金审查
*有关*应对建设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投资能力的审查,严格执行先落实资金,后上项目的原则,严格审查上报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因主管*审查不详,导致不良后果的,也要追究主管*和主办人员的行政责任。
项目审批
*有关*对建设单位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定要严格遵守审批、审核程序,并委托在关咨询公司进行评估、审计,然后按行政程序审批,重大项目还可聘请国内外*咨询。从而,避免出现重复建设及其他问题。
市场整顿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是建筑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各级计划、和建设*都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并把清欠工程款当作一项任务来抓。
(二)工程款被拖欠解决方法二:经济措施
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主要有投标担保、改造担保、付款担保及分包担保。付款担保是指建设单位和承担担保的第三方与承包单位签订担保合同,保证建设单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一种担保方式。承包单位有权要求住所合同向第三方提供承保建设单位未支付的款项,以*自己债权的实现。
结算中心
所谓工程结算中心,是指由*或银行出面组织的工程结算交易系统,由结算中心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验收计价等合法手续直接将工程款拨付给施工单位,这样既可以直接办理工程款拨付,还可以监控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减少拖欠。
唐小五律师补充:
催收工程款的注意事项
索要工程款时效
工程款如超过诉讼时效,施工方将丧失胜诉权,对方可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工程款追索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如果主张预付款或进度款,则从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起算;
如果主张结算款,则从结算完成后的约定付款之日起算。
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发包人恶意拖欠工程款,承包人或施工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
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从事律师工作15年,经验丰富,办理过众多重大疑难案件,得到委托人的肯定和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