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项目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涉及到许多的往来函件,对于函件的内容和注意事项你究竟了解多少?细节决定成败,就然我们来细数其中的小细节吧!
一、催款函
催款函是用来催促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函件,在建设工程中比较常见。函件名称要一目了然,应能准确反映函件内容,如“请尽快支付XXXX年X月进度款的函”,“请尽快支付工程款的函”。
关键:要注意把握函件的语气,在双方关系比较良好的情况下,要注意催款函语气不要过于严厉,应真诚、恳切,避免矛盾激化。
二、催结算函
注:切勿在此情况下又给予对方宽限期限,否则错过以送审价为准的最佳时机。
三、通知解除合同函
要求解除合同函是当合同约定解除事由出现或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时,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解除合同的函件。施工人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函应注意:
(一)、发函要慎重,发函前最好征求律师意见,慎重考虑发函依据及发函可能造成的后果;
(二)、内容要有依有据,通知解除合同函应写明解除合同的合同依据或法律依据,还应写明解除合同的事由经过,写明因为该情况的发生所以才达到解除合同的条件;
(三)、要按照法定或约定程序,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5条给对方宽限期,故若施工单位因甲方欠款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事先催告,给予对方合理的宽限期。
(四)、另外施工单位在所有发函中应注意,不要为眼前利益而自认违约或其他不利,而成为今后向对方索赔的隐患。如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让甲方提前支付工程款,情愿按对方要求在函件或报告中自认工期、质量等错误;更有甚者,由甲方写好函件,施工单位直接盖章了事,孰不知这正中甲方圈套,在日后纠纷中就成为一份最直接的违约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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