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民间借贷案件中的借贷合意和借贷事实的实际发生?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人民法院审理的众多门类的民事案件当中只是473个法定案由之一,属于借款合同纠纷的一个细分种类。但是,截止2020年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开数据表示,全国人民法院裁判的涉及民间借贷的一审民事诉讼案件占到当期全部一审民事诉讼案件的15%以上。可以说,民间借贷案件是我们诉讼律师同行职业生涯中必须经历的案件类型。而民间借贷行为更是频繁出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场景,是一种十分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0年8月2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取代了原来的以24%和36%作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这一规定的修订引发了强烈的市场反应和广泛的社会讨论。有同行朋友在业务交流当中认为,比我们金融市场发展更早的西方国家进入负利率时代,我们的LPR大趋势也是向低走,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息(一年期)将来可能低于15.4%,这会导致民间借贷的行为减少,民间借贷的案件也大幅减少。但笔者认为,民间借贷行为由来已久,随着市场经济的活跃,借贷的需求持续存在,在该规定修订之前亦有大量无明确利息约定或违法利息约定的借贷行为,该规定的影响很可能是会根据法律规定在合同表现形式上有所调整。而由于民间借贷的多发性和随意性,加之一般当事人不具备较多法律意识,在从事借贷行为的过程中往往酿成法律风险。故而,讨论民间借贷的法律问题仍然非常有必要性。

一、是否有借条、借款合同等书面文件

二、借贷金额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在不违反利率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法院对现金借款的借贷金额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当中会考虑借款金额与其他因素的相互影响。比如大额借贷采用现金交付的形式是否符合常理和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如借贷金额是否超过当事人一方的经济能力;如借贷金额与借款用途是否相符等等。这里需要着重说明的是,何为大额借贷,要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和双方交易习惯,此前和深圳某基层法院的民庭法官进行过非特定案件的探讨,倾向于认为20万元以上就属于大额借贷,采用转账形式交付(暂无法规、指引类文件支持)更符合常理。

三、款项交付方式是否符合常理和交易习惯

四、是否有催款记录

当借款人抗辩双方无借贷合意、借款事实未实际发生时,法院还会结合双方经济能力、财产变动情况等因素综合查证,在这里不再一一讨论。现实中不存在事实、证据完全相同的两个案件,我们律师处理的每个案件都不尽相同,当身边的朋友简单咨询时,我们往往要提出更多的问题了解清楚事实之后才能分析案件可能的走向。希望文中关于民间借贷一些共性的分析和经验总结能够给朋友们提供一点帮助,同时欢迎诸位同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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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利息的计算方法计算复利是金融机构使用的一种计息方法,民间借贷中也有常出现此种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Mzk1NzQ0OA==&mid=2650617064&idx=1&sn=00df100bd7b6344b69fd40845a022f5a&chksm=8920819f79a8e1af36af98f966a158956c464b7b15aa5f27c700c94ba009f7e7c912462bf845&scene=27
2.以案释法民间借贷中将利息计入本金,法院如何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某向原告曹某借款有借条等为凭,可以确认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但原告曹某向被告王某实际出借的金额分别为52000元和14000元,出具借条时,借贷双方事先将借款利息计入本金。事先将利息计入本金,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故认定借款的本金分别为52000元和14000元,合计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736371316128459581&wfr=spider&for=pc
3.以案释法——民间借贷遇上“砍头息”,本金如何认定今天我们一起通过一则案例来共同学习一下, 民间借贷遇上“砍头息”,本金如何认定。 基本案情 张某(化名)与李某(化名)系朋友关系,2023年6月,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从张某处借款20万元,并向张某出具借条,约定半年后还款。但半年期限已过,张某多次要求李某还款,但李某总以各种理由推托还款。2024年2月,张某将李某起诉https://cdlpfy.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4609.shtml
4.民间借贷中“转条”行为的性质认定第一种意见认为,“转条”行为属新的民间借贷行为,利息转为本金后可以计算利息。理由是双方当事人将之前的债权债务进行结算,贷款人将产生的利息再次借给借款人使用,属于对资金的处分行为,且不违背借款人的意思表示,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新的民间借贷行为合法有效。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11/id/1486564.shtml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民间借贷利息问题经典案例 / 1. 对是否约定利息存在争议纠纷案 / 2.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纠纷案 / 3.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纠纷案 / 4. 约定借款利息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纠纷案 / 5. 民间借贷中违约金和逾期利息同时主张纠纷案 / 三、民间借贷责任人认定经典案例 /http://www.law-lib.com/shopping/shopview_p.asp?id=65017
6.民间借款利息可以超出本金吗专家导读 一般是不能超过本金的。具体规定如下,国家支持的违约金最高利息比例是: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一、民间借款利息可以超出本金吗 一般是不能超过本金的。 国家支持的违约金最高利息比例是: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借贷https://mip.64365.com/zs/1284851.aspx
7.民间借贷中怎么认定高利贷高*贷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说的民间借贷,只不过利息奇高,而且有的高*贷会约定利滚利,就是把利息作为本金来计算下期的利息,因此,高*贷犹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具有极大的危害性。那么,民间借贷中怎么认定高*贷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民间https://mip.66law.cn/laws/169732.aspx
8.民间借贷起诉状范例(精选20篇)2、根据《合同法》第210条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另根据《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本金的认定应以借款人实际收到的款项计算,本案中,上诉人实际只收到借款180万元。 https://www.wenshubang.com/qisuzhuang/4641538.html
9.最高法院:认定借贷行为实际发生12则判例单义律师第四,兰祝与铭仕公司没有就350万元借款签订任何借款协议,没有约定利息和借款期限,这种做法与兰祝与铭仕公司之间的第一笔借款方式存在较大差异,亦不符合民间借贷交易习惯。综上,二审判决认定兰祝未实际出借350万元给铭仕公司,有事实与法律依据。兰祝该项主张不能成立。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607349.html
10.民间借贷期满后,以本息为本金的新借据有无效力?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借款利息并入后期借款本金如何认定的规定,那么,具体操作应如何进行呢? 一、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规定是如何变化的? 1、2015年以前,借贷双方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借款利率的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法(民)<1991>21号 ,1991年8月13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18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