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费廷在市场上可谓十分抢手,抢手了价格自然也热,目前市场上半年期国内信用证福费廷收购价格已经差不多低至1%,到了季末更是一单难求,上季末二级市场的福费廷价格居然到了接近于0,可见当时银行零报价时的极致无奈,却因为内部需要而又不得不势在必得地去配置福费廷。
出现福费廷0利率这种现象,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银行的负债成本极低;二是银行的信贷额度充足但是信贷投放不足,只能通过福费廷或票据等来冲抵。
银监会将福费廷等业务计入银行的信贷额度项下,也就是说,在银行缺乏信贷规模的时候,可以用福费廷等业务来冲抵。福费廷作为直接联通”信贷“市场的融资业务,因其同业市场的高流动性,成为商业银行调节信贷规模的有利工具。
不仅在不同机构之间调剂信贷指标,从整个银行系统的角度来看,还可以通过资管产品,非银代持等来实现蓄水池作用,实现对信贷规模的削峰填谷。
福费廷0利率意味着,银行有钱,但是贷不出去。
下面我们就从各个层面对福费廷这个兼顾银行付款保证、流动性快、风险低等特点的特殊的贸易融资产品进行全面解析:
福费廷是指包买商无追索权地买入已由金融机构承兑/承付/保付因商品、服务或资产交易产生的未到期债权,它的音译为forfaiting,源自法语“àforfait”,意指将权利放弃给他人,无追索权则正好反映出福费廷业务的精髓。
福费廷业务债权类别:
福费廷是建立在有金融机构付款保证的应收债权基础上交易的,目前市场上可接受的债权有:
1.国际信用证(以美元,欧元,港币,日元和人民币为主);
2.国内信用证(人民币);
3.D/A托收项下银行保付汇票;
4.投保出口信用险的债权;
5.有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担保的债权;
6.IFC(国际金融公司)、ADB(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担保的债权;
7.其他可接受的债权形式。
信用证因为有开证银行的到期付款承诺做背书,除非开证行倒闭或者开证国家外汇管制,到期收款肯定没问题,还因为福费廷业务流动性高,操作难度不大而迅速普及发展,目前市场上流通的福费廷业务基本都是在远期信用证项下的,本文后续提及的皆为国际信用证和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
01
福费廷业务可以分为以下5大类:
1.自行买入方式:银行自己从客户手里买入出口单据,自行承担开证行以及开证国地区风险;
2.转卖他行方式:银行把买入的单据转卖给中间包买商,赚取一定的利差和手续费用,开证行以及开证国地区风险转到了中间商,由买入单据的中间商承担;
3.风险参贷方式:福费廷金额巨大,一家机构没办法承担相应的资金和开证行额度,于是出现了多家银行提供资金参与信贷,银行按参贷比例与其他参贷行共同承担开证行以及开证国地区风险;
4.包买他行方式:银行资金和开证行额度充裕,亦或者市场上价格很低或资产配置需要,这时银行就会买入其他银行卖出的已承兑的远期单据,并承担开证行以及开证国地区风险;
5.仅为中介方式:银行有福费廷买入方和卖出方的资源,但又不想承担业务风险,如果有银行卖出福费廷,于是就联系包买商询价,确认价格后,由包买商买入其他金融机构卖出的未到期票据,由包买商承担开证行以及开证国地区风险,中介方不需要承担业务和授信风险,但通过双边的业务买卖能够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和利息差价。
02
按信用证大类分
福费廷按照信用证大类来分,可以分为国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和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具体交易流程没有区别,但是在交易实质中国际信用证项涉及跨境交易,使用英文,适用UCP600等国际惯例,有美元、欧元、港币、人民币等多个币种;而国内信用证涉及国内交易,使用中文开立,适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币种只涵盖人民币。
客户端
市场上的融资产品很多,那客户为何愿意叙作福费廷业务,主要归为以下6个方面:
银行端
反观银行端,为何愿意开展福费廷业务,也可总结为以下6大原因:
每家银行叙作福费廷业务都有相应规定,要求业务人员按照规程办理,其实基本的实质性内容都大同小异,本文就期限、客户端、业务端和监管当局文件以及提交资料方面的要求做如下归纳:
期限要求
首先信用证项下一般期限要在180天以内,如果需要1年甚至3-5年的中长期融资,需要按各家银行要求进行相应的事前审批。
客户要求
首先要具有进出口业务经营权,资信良好,有稳定的销售市场,并有长期的出口业务,可以支持正常的福费廷业务;然后要求和银行有国际或国内结算往来,一般都要求客户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方便银行进行资金入账和监管数据的报送。
03
业务端要求
1.开证行或保兑行所在国家政局稳定,经济金融秩序良好,银行间具有业务往来和合作关系,无违约等不良记录;
2.信用证必须是不可撤销信用证,国际信用证条款中应该明确表明适用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内信用证条款中应该明确表明适用《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
3.信用证条款明确合理,索汇路线简洁明悉,没有不利于出口方客户和银行的软条款;
4.信用证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
5.信用证不属于已转让的信用证(TranferredL/C);
6.如果信用证是延期付款信用证,则要求开证行或保兑行已对此交易项下的业务有关确定日期的付款责任给出书面或加押电文的确认。
04
监管当局有关福费廷业务文件
05
福费廷项下需要提交的单据
(以远期信用证为例)
监管当局对福费廷业务有贸易背景真实性要求,所以在叙作福费廷业务时银行要求客户提交相应单据,用以审核是否满足条件后才能办理,一般要求的单据有:(1)信用证及其修改;(2)开证行/保兑银行承兑/承付电;(3)汇票、发票;(4)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5)福费廷业务合同(如需);(6)福费廷业务申请书及款项让渡函(如需)(7)其他如需资料
授信管理要点
除转卖他行方式和中介方式外,福费廷业务都纳入银行的授信管理,在代理行统一授信项下管理,不占用客户授信额度,也不受客户信用等级的限制。具体占用方根据不同类别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见下图:
各家银行需要根据业务的不同类别对相应的授信方进行授信的风险管理。
贷后管理要点
除转卖他行方式和中介方式外,福费廷业务一旦发生,就要占用代理行额度,所以叙作业务以后,各家银行必须对其进行相应的贷后管理,防止业务到期后还款资金却收不回来的尴尬境地。具体要求如下:
1.建立业务台账,逐笔登记,严格进行台账管理,到期日等资料要专夹保管,每日跟踪;
3.自行买入方式或买入其他银行方式下,如遇到开证行无理拒付,要依据国际惯例据理力争,并要求对方支付迟付利息,发生延迟收汇的,要及时通过发送电文进行催收,同时联系代理行管理部门并行联系开证银行付款,如发生逾期一个月还未收汇,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对开证行交涉,催收本金和利息;
4.如发生不同币种的福费廷业务,可以根据文件规定进行严格的汇率风险管理;
5.中介方式下要注意做到操作规范,同时对客户资料的合理保管和信息的保密;
6.如果发生福费廷业务欺诈,发生开证行止付而产生垫款,银行可以根据签订的协议对出口方银行或客户进行追索。
注意事项
福费廷业务一旦买入,是不能对卖出方进行追索的,如果进口银行端出现问题,就得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全部由银行垫款承担,所以在业务处理时必须非常严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归纳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2.严格按照代理行额度管理要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处理;
3.有关债权要求合法、真实、有效,未设立任何抵押、质押;
4.在信用证和托收结算方式下,客户需要在福费廷买入银行提交单据;
5.在D/A托收项下,须由有进口方银行在汇票上加签保付或提供担保;
6.交易不应涉及欺诈,银行都会明确要求不承担福费廷业务项下涉及欺诈引起的风险,如果交易进出口双方发生欺诈交易,银行会根据签订的协议向出口方进行追索;
7.选择资信良好的开证行或承兑/承付保付银行,客户或买入银行可以获得较优惠的融资利率。
福费廷和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出口押汇在很多方面有一些共同点,但是每个产品又各有区别,笔者就上述四个产品的异同点进行归纳,具体内容见以下表格:
流程图
福费廷业务具体流程见下图(以自行买入方式为例):
(具体当事人解释见附注)
流程解析
一般的业务流程解析(自行买入方式)
1.签订进出口双方合同、福费廷合同,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出口商按合同规定发货后,将全套货运单据连同《福费廷业务申请书》、款项让渡函等资料交给出口银行,银行审核单据无误后向开证行递交单据。
如果合同中有规定买方应预付定金,或者买方有权留置部分合同尾款,则这两项金额不能叙作福费廷业务。因为定金已由买方提前付款给卖方,无需融资,而留置金的支付取决于卖方交货质量,包买商不能对此获得无条件的、不受争议的债权,故不能对其融资,扣除这两项金额后信用证净额才可以叙作福费廷。
3.进口方承兑汇票到期日
开证行收到出口银行寄送来的单据后,于收单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审核单证,如果单证相符,开证行则要求进口商接受单据,开证行向出口交单银行进行承兑(远期承兑信用证)或到期日确认(延期付款信用证)。
4.包买商(银行)买入票据,叙作福费廷
银行收到开证银行发来的承兑电文后,检查到期日、金额等内容无误后,按本金扣除福费廷项下利息和其他费用后,将净额贷记出口商账户,同时向开证行发送报文说明款项让渡情况和汇款线路(如需)。
5.单证到期后,开证银行在到期日按照出口福费廷银行提供的汇款线路将款项汇往福费廷买入银行,如果有偿付行,则包买商(银行)需要在到期日主动发电文向偿付行索取款项。
6.开证行对外支付福费廷款项的同时,从进口商账户扣划相应的资金至银行账户。
目前很多外资银行代理行网络强大,为加大客户忠诚度以及后续业务粘度,提高业务收入,这些外资银行都会在额度范围内对出口信用证进行条款审核,审核无误后对其加具保兑,一旦后续客户有交单,在保兑信用证项下,银行对这些交单会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这种贴现业务会占用开证行额度而不是客户额度,这种无追索的贴现业务实质上已经是福费廷业务,因为银行端是按照贴现流程处理,所以业务处理上不会要求客户提交福费廷申请书,只是在审单后对无不符点单据进行贴现,扣除利息后付款给客户,后续贴现银行向开证银行的交单等环节中,也省去和开证行款项让渡电文等的处理。
如果银行需要控制开证行风险、进行额度管理或者有合适价格进行进一步的买卖,此时银行会把自身的客户交易在二级市场卖出或者买入其他银行的经过承兑的单据,此类业务为同业的福费廷业务,会按照福费廷业务管理办法签订福费廷买卖合同,进行正式的款项让渡,向开证行发送款项让渡电文以及通知开证行款项让渡后的新的汇款线路等工作。
但是国内信用证就不一样了,首先它使用得语言是中文,用信开方式对外开立,部分内容还会涉及表格形式,通知银行收到信件后,通过密押核验的方式确定信用证的真实性后通知客户,这种以中文信用证为基础的国内信用证,往往也会用信件的方式或借用其他系统使用密押方式进行沟通处理,处理起来费时费力。配合这几年信贷结构调整及同业利率的支持,国内信用证及福费廷业务量飙升,参与的银行也自然直线飙升,后台系统的支持就自然而然提上日程。
2019年12月9日,电证系统也就是电子信用证信息交换系统上线,2021年3月,他的子系统-人民银行福费廷信息交换子系统/LetterofCreditForfeitingSystem,即“福费廷子系统”上线。福费廷信息交换子系统采用区块链技术,能够接收及转发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资产数据电文和影像资料,为参与者提供了福费廷资产登记、流转、清算、查询等全流程电子化操作的可能性。2020年11月,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转让服务平台在上海票据交易所投产上线,该系统由上海票据交易所为推动我国跨境人民币业务而主持开发,可以通过系统录入福费廷业务的交易方所需要的各类数据,进行跨境人民币项下福费廷业务交易。系统的投产或更新,系统电子化高速化前景可期。
据笔者了解,实务中的二级市场福费廷,真的通过福费廷子系统处理的银行其实并不多,剔除系统缺陷因素的影响,主要还是系统的投入产出性价比偏低,还因为交易通过人民银行的系统,通报数据一目了然,有时如果业务权重过大,发展过快,各种数据直接在监管局眼皮底下,一查一个准,大家对这样的业务透明自然就有所顾忌,哪家银行还会主动往前冲??何况SWIFT系统已经可以支持大部分的国际福费廷业务,而处理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也是能够处理,无非是稍微费时费力而已~
1.出口商,即提供商品或劳务并将应收债权出售的当事人。
2.进口商,即福费廷业务中的债务人,承担到期支付债务款项的主要责任。
3.包买商(Forfaiter),即提供福费廷融资的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通常为出口地银行。如果业务金额庞大,单个包买商无力或不愿承担,可以联合数个包买商构成包买辛迪加(ForfaitingSyndicate),共同承做福费廷业务。
4.担保人,即为进口商的按期支付提供担保的当事人,通常是进口地的银行,信用证项下为信用证开证银行或保兑银行。
此外,如果存在二级福费廷市场,则会出现二级包买商(SecondaryForfaiter),而直接从出口商处购买票据者则称为初级包买商(Pri-maryForfaiter)。当市场利率下跌,福费廷业务中购入的票据的市场价格就会上涨,初级包买商可以转卖这些票据以赢利。如果初级包买商希望回笼资金,或者希望减少风险金额,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转让购入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