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审判部门应当在5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
2.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开庭;
3.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则需要公告,一般是在报纸刊登后第93天安排开庭。一般从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会开庭。一般经过立案、送达(起诉状、答辩状)、组成合议庭、送达开庭通知等几个程序。
起诉法院立案了可以撤诉,因为在没有开庭审判以前,当事人是具有自由裁量权的,有撤诉和解的权利,如果在开庭以前双方已经达成了和解,那么原告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诉的申请,这时法院多数是会同意撤诉的,但交纳的诉讼费用只会退回1/2。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