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呗合同

特别提醒:在您确认签署本合同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特别是以粗体或下划线标注的条款,前述条款含有免除或者限制合同另一方责任的内容。一旦您签署本合同,即意味着您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意与本合同其他方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本合同并接受本合同约束。

合同签订地及履行地:杭州市西湖区

第一条基本信息

为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本合同在向您展示时将部分隐藏您的身份信息,您的身份信息详情以指定支付宝账户对应的实名信息为准。

用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还款日:每月*日

合同生效要件:本合同自服务商审核通过后或您首次成功使用本服务中的任一服务之时生效。

第二条术语定义

2.1蚂蚁花呗或本服务:指服务商为您提供的网购服务。该服务包括花呗消费贷款和花呗分期,服务商有权不时调整前述服务的营销名称。

2.2花呗消费贷款:指蚂蚁小贷向您提供的,限于消费用途的贷款服务,您可以使用该笔贷款购买服务商认可的商品或服务。该服务亦称“花呗”或不时调整的其他营销名称。

2.3花呗分期:指您向交易对手购买商品或服务时,由商融保理为您提供授信服务,以便交易对手接受您通过花呗分期页面流程设置的分期付款而向您提供商品或服务。该服务在不同的在线交易平台会有不同营销名称,比如“花呗分期”或不时调整的其他营销名称。

2.4套现:指您与交易对手通过虚假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取得本合同项下的消费贷款后,交易对手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向您直接支付现金的情形。

2.5蚂蚁小贷:指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6商融保理:指商融(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7支付宝公司: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条服务内容

3.1蚂蚁花呗向您提供如下服务内容:

3.1.1花呗消费贷款服务;

3.1.2花呗分期服务;

3.1.3针对上述花呗消费贷款和花呗分期服务的账单查询、展示、还款提醒。

您同意,服务商有权基于业务发展及风险控制需要而单方面增加或减少上述服务,但不会侵害您的合法权益。上述服务的费用收取标准以附件一《花呗消费贷款用户服务合同》和附件二《花呗分期用户服务合同》的约定及蚂蚁花呗页面展示为准。

3.2您可以根据需要在特定消费场景选择花呗消费贷款或花呗分期进行付款,前述付款所指称的含义以服务商与您的具体约定为准。

3.3鉴于蚂蚁花呗目前包含花呗消费贷款和花呗分期两大类服务,前述服务由不同的服务商运营,使用前述服务您可能会和一家或多家服务商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对此您不持异议。

第四条信息收集、使用、共享

4.1信息搜集

4.1.3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征信机构、资信评估机构或有关法律、监管机构许可的类似机构(以下统称“征信机构”)查询、核实、打印、留存您的信息和(或)信用报告;

4.2信息类型

4.2.3您在申请、使用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时所提供、形成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及您提供的关联方的数据和信息;

4.2.4您及您的关联方在服务商的关联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公司和合作伙伴处留存以及形成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账户和/或证券账户和/或银行账户信息、您在淘宝网及天猫网站上形成的任何信息和数据、您与服务商的关联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公司和合作伙伴之间存在的任何合同及您在该等合同项下的履约情况、您在服务商的关联公司(或)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公司网站及移动客户端的行为数据;

4.2.5您的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征信记录和信用报告;

4.2.6您的财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店铺/企业经营状况、财税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基金、保险、股票、信托、债券等投资理财信息和负债信息等;

4.2.7您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留存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户籍信息、您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工商信息、诉讼信息、执行信息和违法犯罪信息等;

4.3信息使用

4.3.1创建数据分析模型,为您提供适合于您的融资、保理、风险控制等服务,并维护、改进这些服务;

4.3.2为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贷、保理等服务,比如为您发放贷款或提供保理服务时进行贷前调查等;

4.3.3比较信息的准确性并与第三方进行验证,比如验证您的身份信息等;

4.3.4合理评估您和(或)您关联方的经营状况,防控风险;

4.3.5为使您知晓本服务并能够及时了解服务商提供的其他服务,通过电子邮件、淘宝平台/支付宝公司/阿里巴巴站内信、支付宝消息、旺旺系统信息、手机短信和(或)传真等方式向您发送服务状态的通知、营销活动及其他商业性信息。在本服务有效期内,服务商将以最高每月五次的频率向您发送商业性手机短信,短信类型为贷款、保理等金融类服务的营销活动资讯;

4.3.6若服务商与您的纠纷未能够协商解决而需要通过借助催收及法律途径解决的,服务商会将您的信息提供给催收公司、律师事务所、法院、仲裁委员会和其他有权机关;

4.3.7预防或阻止非法的活动;

4.3.8保护您的账户安全;

4.3.9经您许可的其他用途。

4.4.1为了向您提供或推荐服务商的关联公司和(或)阿里巴巴集团的服务和/或产品的需要,将您的信息提供给服务商的关联公司使用;

4.4.5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以及

第五条合同的附件及适用

5.1本合同由正文、附件一《花呗消费贷款用户服务合同》、附件二《花呗分期用户服务合同》和附件三《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共同组成。

第六条免责条款

6.1蚂蚁小贷或支付宝公司软(硬)件系统出现下列任一状况而无法正常运作,致使无法向您提供本服务,蚂蚁小贷均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6.1.1在蚂蚁花呗服务网站维护期间;

6.1.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6.1.3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服务运行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权利义务的转让

7.1合同变更与解除

7.1.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您不得要求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服务商有权基于自身经营考虑,随时宣布中断、终止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并要求您在指定期限内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如有)。

7.2合同提前终止

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如果有下列情形发生,您同意服务商有权终止为您提供服务,您应立即归还已产生的应付款项:

7.2.1您主动关闭本服务;

7.2.2您使用本服务的支付宝账户被注销;

7.2.3冒用他人名义、盗用他人账户使用本服务;

7.2.4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其他监管机构、司法机构、服务商认为不得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

7.2.5利用本服务套现;

7.2.6从事任何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资料之行为;

7.2.7支付宝公司全部或部分终止为您提供支付宝服务;

7.2.8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协议或规则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及本服务网站各项规则。

7.3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服务商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服务商有权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且转让行为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服务商将书面通知您该等转让行为。

第八条客户热线服务

第九条送达与管辖

9.1送达条款

9.1.1除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服务商传递给您的书面通知,按照您向服务商提供的通讯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书面通知的形式还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服务网站公告、淘宝平台公告、向您发送电子邮件、淘宝平台或者支付宝站内信、旺旺系统信息、手机短信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在采用电子方式进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发送当日即视为送达。

9.1.2法律文书送达

您同意司法机关按照本合同附件三《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的约定向您送达法律文书。

9.2管辖条款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为减轻双方诉讼成本,加快诉讼效率,双方同意优先通过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网址为www.zjwsft.gov.cn)方式进行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条其他

10.1本合同中所称的“淘宝平台”,系指由淘宝运营的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淘宝网,域名为taobao.com;天猫,域名为tmall.com;一淘网,域名为etao.com;聚划算,域名为ju.taobao.com);阿里旅行·去啊网,域名为alitrip.com;淘宝客户端;天猫客户端;聚划算客户端;去啊客户端。

10.2服务商的关联公司:在本合同项下特指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浙江融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商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招财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公司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10.3本合同及附件中所称的“本服务网站”,系指由支付宝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网站(域名为alipay.com)、支付宝和/或其他名称的支付宝客户端、支付宝WAP页面等。

附件一:

第一条术语定义

除非本附件合同正文另有明确所指,在本附件合同中所用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1.1花呗消费贷款:指蚂蚁小贷向您提供的,限于消费用途的贷款服务,您可以使用该笔贷款购买服务商认可的商品或服务。该服务亦称“花呗”或不时调整的其他营销名称。本附件合同中简称“本服务”。

1.2指定支付宝账户:指您申请、使用、终止本服务所必需的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

1.4本金:指蚂蚁小贷向您发放的未计算利息的原始金额。

1.5应还款额:指您累计已逾期和在当月还款日应当偿还的消费贷款本金、手续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有)的金额总和。

1.5应付款项:指您累计未偿还的消费贷款本金、累计已产生且未偿还的利息及其他因本服务产生或与本服务有关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蚂蚁小贷为您垫付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交通费、鉴定费、催收费用等。

1.7期数:指您在使用花呗消费贷款服务项下的分期还款服务时,您选择的分几个月在还款日归还固定消费贷款本金和手续费的月数。

1.8交易对手(卖家):指向您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接入本服务的商户。

第二条花呗消费贷款服务

2.1服务规则

2.1.2授信额度有效期:指在授信额度内,您可向蚂蚁小贷申请贷款的期限。本附件合同初始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附件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授信额度有效期届满前,若本附件合同双方均无异议,可从到期之日起自动展期一年,展期次数不限。

2.1.3提款申请:您应通过发出网络消费交易的支付指令,逐笔向蚂蚁小贷申请提取贷款资金。蚂蚁小贷有权要求支付宝公司调整您使用消费贷款的提款(支付)限额,包括但不限于单笔限额、每日限额和每月限额。

2.1.4放款审核:蚂蚁小贷有权逐笔审核您的提款申请,独立做出是否审核通过的判断。

2.1.5贷款发放和支付:若通过放款审核,蚂蚁小贷通过支付宝公司将您申请的消费贷款资金支付给您指定的交易对手(卖家);您同意由支付宝公司根据您的支付指令(含代扣指令)按照交易所使用的支付宝服务形式完成向您交易对手(卖家)的支付。特别的,当您指定的交易对手为淘宝平台卖家时,蚂蚁小贷将于您确认收货后进行贷款发放。

2.1.6贷款用途:本附件合同项下的消费贷款仅能用于蚂蚁小贷指定的消费之用,严禁使用本服务套现。

2.1.7贷款明细查阅:蚂蚁小贷将于每月初在蚂蚁花呗服务网站向您展示上月“花呗消费贷款”服务的贷款详情,包括但不限于消费明细、贷款本金、手续费、逾期利息等,您可主动至本服务网站查询。

2.1.8到期还款:您应在还款日24点前(含当日)清偿全部应还款额,逾期未清偿,将影响您的征信记录。还款规则详见本条第(四)款约定。

2.1.9贷款到期日:在不分期服务项下,蚂蚁小贷当月发放的消费贷款的贷款到期日为下月还款日;在分期服务项下,您的贷款到期日为分期期间的最后一个的还款日。

2.2服务类型

2.2.1本附件合同项下的消费贷款的服务类型如下,蚂蚁小贷根据业务运行规则可自行决定为您提供一种或多种服务类型,在蚂蚁小贷提供多种服务类型的前提下,您可自行选择:

2.2.1.1不分期服务(又称“不分期”或“下月付”):指您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的还款日须一次性全额归还消费贷款本金的服务类型。不分期服务不收取手续费,在蚂蚁小贷未向您提供其他服务类型的提前下,本附件合同项下的服务类型默认为不分期。

2.2.1.2分期还款服务或分期还款:指在每月蚂蚁小贷向您展示上月贷款明细后还款日(含)前,您可对上月获贷的不分期消费贷款本金中的部分或全部申请分期还款,并在每期的还款日归还固定金额的消费贷款本金和手续费。分期还款服务中的应还款额,自分期前的贷款到期日之次月的还款日起进行还款。分期还款服务的期数和每期还款金额以本服务网站显示为准,您应于分期还款期间内的每期还款日按时归还相应本金和手续费。

2.2.2蚂蚁小贷将根据业务运行规则不时上线其他服务类型,其他服务类型的规则和费用计收以蚂蚁花呗服务网站公告为准。

2.3费用计收规则

2.3.1基于本附件合同项下现有的服务类型,蚂蚁小贷将向您收取以下费用:

2.3.1.1手续费:在您使用分期还款服务的情况下,蚂蚁小贷将向您收取分期手续费,手续费按照消费贷款本金的一定比例收取,分期按月偿还。根据分期还款的期数不同,手续费收取比例不同,具体的收取比例以《“花呗”服务费率表》为准。

2.3.1.2逾期利息:无论分期还款服务还是不分期服务,若您在还款日仍未清偿当月应还的消费贷款本金和手续费,蚂蚁小贷将按每日未偿消费贷款本金和手续费的余额的一定比例逐日计收逾期利息,直至您的贷款本金和手续费清偿完毕,具体的收取比例以《“花呗”服务费率表》为准。

2.4.2除本附件合同另有约定外,本服务的还款方式仅为:

2.4.3.1您的消费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

2.4.3.2还款日后,通过前述自动还款方式未能清偿您的全部应还款额。

2.4.4退款还款:您使用本服务支付成功后发生退款的,退款资金将依次先用于偿还被退款的消费交易对应的消费贷款逾期利息、手续费、本金,再用于偿还消费贷款服务项下您所欠的应还款额。

2.5还款顺序

2.5.2蚂蚁小贷有权根据您的信用状况和蚂蚁小贷的风险政策单方面变更前述还款顺序,而无需另行通知您。

若本服务项下您的债务逾期未清偿,您不可撤销地同意:支付宝公司根据蚂蚁小贷的请求提供必要协助,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向您提供您在支付宝公司所注册的所有支付宝账户提现、转账和支付功能等功能,以及止付、扣划资金、发起余额宝代扣等。

2.7特别约定

2.7.1您承诺使用消费贷款的交易背景真实合法。

2.7.3蚂蚁小贷可不时单方面调整可使用消费贷款服务的应用场景、商品类目和商户范围且无需另行通知您。

2.7.4若发生交易退款,交易对手(卖家)退回消费贷款资金,该笔贷款资金按照退款还款流程处理,本附件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2.7.7除本附件合同另有约定外,您可以随时终止本服务,但前提是本附件合同项下债务已全部清偿。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3.1您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1.1您有权要求蚂蚁小贷对您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附件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1.2您保证您在本服务网站信息系统中提供的个人信息、交易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3.1.4您应按本附件合同的约定归还全部应付款项。

3.1.5接受蚂蚁小贷对有关您消费情况、财务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按照蚂蚁小贷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并为蚂蚁小贷的前述监督和检查提供工作方便,无论本附件合同是否生效或终止,蚂蚁小贷均有权保留有关资料并均不予退回。

3.1.7如您发生对您财务情况构成威胁或对您履行本附件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或可能涉及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蚂蚁小贷。

3.1.10在您未清偿所有应付款项前,您不得提前终止本附件合同;且您同意在您未清偿所有应付款项前,若申请变更、注销您的任何一个支付宝账户,均应事先征得蚂蚁小贷的同意。

3.2蚂蚁小贷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2.1蚂蚁小贷应按照本附件合同约定为您提供消费贷款服务。

3.2.3在蚂蚁小贷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其有权要求您落实有效担保等事宜。

第四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4.1违约事件

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4.1.1您未按本附件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偿还应还款额;

4.1.2您未按本附件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服务套现、截留应支付至交易对手账户的消费贷款;

4.1.3您向蚂蚁小贷提供虚假的信息;

4.1.4您被宣告失踪、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状态、被刑事监禁、或您发生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等可能影响您偿付能力的情况;

4.1.5您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可能影响您的偿债能力;

4.1.6您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

4.1.7您未履行对蚂蚁小贷负有的其他到期债务,或蚂蚁小贷发现您有其他拖欠债务的行为的;

4.1.8您在支付宝公司、淘宝平台或其他在线交易平台上注册的账户发生不利变化或受到支付宝公司、淘宝平台或其他在线交易平台的处罚;

4.1.9您的资信情况或清偿能力出现其他重大不利变化;

4.1.10您违反本附件合同约定的义务。

4.2违约救济

如您出现本条第一款所述之任何违约情形,或违背您在本附件合同项下其他任何义务、陈述、保证或承诺的,蚂蚁小贷还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4.2.1要求您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4.2.2停止向您发放任何款项;

4.2.3宣布本附件合同项下未偿还的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您提前全部清偿贷款本息;

4.2.4单方面提前终止其为您提供的服务;

4.2.5处分抵押/质押财产(如有)或要求担保人(如有)代偿,实现蚂蚁小贷的债权;

4.2.6通知支付宝公司对您本人的任何一个或几个支付宝账户权限进行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对您支付宝账户的部分或全部资金进行止付、停止向您提供所有支付宝账户支付、提现、转账等服务;

4.2.7通知支付宝公司从您所有的支付宝账户以及与您本人支付宝账户绑定的银行账户资金中扣收全部或部分应付款项以及发起余额宝代扣。如果账户中款项的币种与消费贷款发放的币种不同,蚂蚁小贷和/或保证人有权按扣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成应付款项币种;

4.2.8扣划您在蚂蚁小贷或蚂蚁小贷关联公司处的任何应收或留存款项(如有)用以偿还您在蚂蚁小贷处的债务;

4.2.11根据法律法规或本附件合同约定有权采取的其他违约救济措施;

4.2.12若您未按照本附件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消费贷款(该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服务套现、截留应支付至交易对手账户的消费贷款),除前述违约救济措施外,蚂蚁小贷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4.2.12.1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向您收取日利率为0.05%的利息;

4.2.12.2要求您支付消费贷款本金、利息以及逾期利息总金额30%的违约金;

4.2.12.3若您的行为涉嫌犯罪的,蚂蚁小贷有权进一步追究您的刑事责任。

附件二:

花呗分期用户服务合同

1.4逾期费用:指您未在每月还款日足额偿付应还款项,商户或其指定的债权受让人依照本附件合同约定向您收取的一定比例的费用。

1.6应还款项:指截至账单日,您累计已出账但未偿还的订单总金额、费用、逾期费用及其他款项(如有)的金额总和。

1.7应付款项:指您累计未偿还的订单总金额、累计已产生且未偿还的逾期费用及其他本附件合同项下产生的有关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商户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收费用等。

1.9指定支付宝账户:指您用于签署确认本附件合同、偿还本附件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等所必需的您在线交易平台账户绑定的本人支付宝账户。

第二条订单项下应收账款转让

2.1您理解并同意,根据商融保理与您的交易对手达成的约定,商融保理将自您的交易对手处受让您使用花呗分期对应每笔订单项下的应收账款。前述应收账款自您“下单成功”时从您的交易对手转让至商融保理,您同意您已清楚知晓转让安排而无须由交易对手或商融保理再行通知您。

2.2应收账款自您的交易对手转让至商融保理时,商融保理即对您享有债权,您应向商融保理偿付债务。您理解并同意,此后您向您的交易对手支付的任何款项都不应视作您已履行对应债务的清偿义务。

第三条分期手续费

第四条还款

4.1还款约定

4.2还款方式:

4.2.3退款还款:已“下单成功”的订单发生退款的,退款资金将用于偿还本附件合同项下您所欠的应还款项。

4.2.4一次性还款:您确认分期购买后,可以一次性归还订单金额。在此情况下,您已支付的手续费(如有)将不予退还。

除上述还款方式外,您不得通过其他任何方式进行还款。否则,将不被视为履行本附件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4.3逾期还款的特别约定

4.3.1自您逾期之日起,您须按日向商融保理支付逾期未偿款项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费用;

4.3.2.1您的到期还款日被宣布提前到期;

4.3.2.2未能在还款日当日全部清偿您的全部应还款项的;

4.3.2.3经在线交易平台判定,您最终须承担订单总金额但您没有归还应还款项的。

4.4还款顺序

如您使用本服务时发生退款/退货的,按如下规则进行处理:

5.1售中退货处理

5.1.1如您申请的退款金额与对应的商品金额一致的,则针对该笔订单取消本服务;

5.1.2如您申请的退款金额小于对应的商品金额的,则剩余金额按之前选择的期数继续享受本服务;

5.2售后退款/退货服务

5.2.1退款资金先予偿还应付款项;

5.2.2应付款项已全部偿还的,则退款资金从最后一期账单开始逐次倒推还款直至剩余账单金额全部偿还完毕。如退款资金不足以全部偿还账单总金额的,则您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偿还应还款项。

5.2.3如经上述处理退款资金后仍有剩余的,则剩余的退款资金将退还至您指定支付宝账户。

第六条合同违约及违约处理

6.1违约事件

6.1.1您未按本附件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偿还应还款项;

6.1.2您的交易虚假或向商户提供虚假的信息;

6.1.3您被宣告失踪、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状态、被刑事监禁、或您发生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等可能影响您偿付能力的情况;

6.1.4您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可能影响您的偿债能力;

6.1.5您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

6.1.6您未履行对商融保理负有的其他到期债务,或商融保理发现您有其他拖欠债务的行为的;

6.1.7您的资信情况或清偿能力出现其他重大不利变化;

6.1.8您违反本附件合同约定的义务;

6.1.9您存在欺诈行为的;

6.1.10您使用本服务套现。

6.2违约救济

如您出现本条第一款所述之任何违约情形,或违反您在本附件合同项下其他任何义务、陈述、保证或承诺的,商户或其指定的债权受让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6.2.1要求您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6.1.2宣布本附件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应还款项提前到期,并要求您提前全部清偿应付款项;

6.1.3要求支付宝与银行协助对您本人的任何一个或几个支付宝账户与银行账户权限进行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您支付宝账户的部分或全部资金、停止向您提供所有支付宝账户与银行账户支付、提现、转账等服务;

6.1.4按本附件合同约定代表您转让您通过“余额宝”服务购买的部分或全部理财产品,并将转让交易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您在本附件合同项下的欠款;

6.1.5要求支付宝与银行协助从您所有的支付宝账户与银行账户或与您本人支付宝账户绑定的银行账户资金中扣收全部或部分应付款项;

6.1.7将您在花呗分期服务中产生的个人不良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资信评估机构或有关法律、监管机构许可的类似机构提供。

6.1.8根据法律法规或本附件合同约定有权采取的其他违约救济措施。

附件三: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3.本人指定邮寄地址为本人的户籍地址。

5.本人确认的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并包括支付令。

6.若本人送达地址有变更,本人应当及时告知服务商和/或司法机关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本人已阅读本确认书所有条款,并保证送达地址是准确、有效的;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本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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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先生/女士,本所接受借呗花呗服务【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先生/女士,本所接受【借呗、花呗】服务顾问委托,向您发送一份函件,请点击 https://u.alipay.cn/_5Ln9swdVc5EmFBxMbGPtQn 查看。请问这种需要支付宝支付密码的律师函是真是假其他福建省-南平市2023-11-07 13:00:13198***777 分享 律师回复 韩瑞律师 月帮助656人 山西北野https://www.tingsonglaw.com/ask/detail/2581902
3.女友提车后就分手,当事人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向法院起诉同年11月下旬,因被告原因二人分手,原告因与被告结婚的目的未能实现,要求被告归还车辆,被告未同意甚至要求原告向其再支付20万元,才将车辆归还,二人协商无果。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恋爱期间从原告处获得的赠与款项。 https://www.jinzhanlawfirm.com/public/index.php/think-tank/detail-14568.html
4.律所发来律师函,支付宝查看,是要准备起诉吗?【辽宁盛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先生/女士,本所接受【借呗、花呗】服务顾问委托,向您发送一份函件,请点击 https://u.alipay.cn/_428hqrp5BGFVSCOpnBP 查看。赞 回应 转发 赞 收藏 只看楼主 豆油821 楼主 2023-04-23 10:27:02 河北 我是不是不该点开看,就默认我收到了 赞 回应 小半咸 2023-04-https://m.douban.com/group/topic/287277486/
5.链接点进去就是支付宝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先生/各位老哥,这个是真的还是假的啊,链接点进去就是支付宝【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先生/女士,本所接受【https://www.51kanong.com/xyk-764740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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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支付宝逾期,有同样收到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的吗?各位姐妹们,得提醒你们一下,千万别随便点短信里的链接啊。前阵子,有个来咨询的姐妹就中招了,她收到了某家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催收短信,因为没经验,就随手点了链接。结果呢?催收电话一个接一个,烦都烦死了,最后还得重新找平台申请停催。这也太离谱了吧!!! https://www.yoojia.com/ask/17-13995799432690063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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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去律师事务所咨询收费吗(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https://m.66law.cn/laws/40728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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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北京市仁杰律师事务所辩护人祝小彦,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甘某,男,1959年4月17日出生于浙江省上虞市,汉族,大学文化,某集团副总裁,户籍地北京市东城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7年6月28日被羁押,同年8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朱大文,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林某,男,1980年5月24http://www.renjielawyer.cn/carriedinfo.aspx?CateId=258&ProductsId=734
15.云南真宇律师事务所1.2013年,云南真宇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为昆明市设立的第一只股权基金出具法律意见书。 2.2015年,真宇所代理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发回一审、发回二审、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最终明确了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的职权范围,超出其职权的民事责任应当由其自行负责,为我国目前众多的施工项目中的施工企http://ynzhenyu.com/
16.蚌埠律师怀远律师刑事律师交通律师民事律师安徽百舜律师事务所安徽百舜律师事务所是2014年11月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系由张友军、崔怀远、吴玉松等多名多年从事律师工作的资深专家律师共同创办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安徽百舜律所秉承“规范、求真、务实、敬业”的执业理念,坚持“办实事、讲原则和为当事人谋求最大http://www.bbls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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