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网贷(或者说网络现金贷)领域,尚无因为借款用户被起诉,最终以“诈骗”而定罪的先例。这是因为:
二是网贷平台的综合利率,算上砍头息、手续费、服务费等等,大多远高于24%的红线。根据“最高法”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超过24%以上的,法院不予以支持
三是涉及到异地诉讼,成本很高。比如,你是重庆的,借了上海一家网贷的钱,他们要起诉你,得去重庆的法院走程序,你觉得为了万八千的借款本金,他们会这么做吗?
所以,如果催收说要“起诉”你,你可以选择直接无视。
二、借款用户一般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诈骗”法律上定义的借贷诈骗,需要借款人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虚假的担保文件与证明文件等等;
而市面上的网贷都是无担保抵押、无使用场景、纯信用贷款,网贷平台审核的都是你的个人信息,而且放款时需要至少三要素或四要素鉴权。
换句话说,你只有给到平台你本人正确的信息,造假反而贷不出钱,除非你搞到别人的一整套信息,包括银行卡及密码才可能构成“骗贷”这种诈骗行为,但诉讼主体就变成他人而非网贷平台了。
因此,正常的借款用户一般构成不了法律意义上的诈骗罪。
有些平台催收为了吓唬你,让你还钱,会出具所谓的“律师函”或者法院开庭短信,告你诈骗,但这基本都是假的,不理会就是了。
如果是真的律师函,一般都是数额较大的。几千块,一般是不可能请律师的,不值得,都不够律师费的。
还是不放心?不如学习下辨别真伪:
如果律师函是真的,建议大家尽快还款。因为打官司是要花钱的,一旦法院证实有能力却拒不还款,那就会上法院黑名单,影响正常生活。
方法二:法院传票&律师函首发都是纸质版法院通常是会采取使用纸质版的律师函或传票,并在快递收件时让当事人签收。所以通常电子版传票或律师函都是假的。
特殊情况:当借款人居住地改变或者故意躲避传票的时候,法院会再发一遍电子传票,保证通知到达借款人手里。
欠网贷的钱不还,只有一种情况会“坐牢”这里有一个原则,只要不是刑事案件,就不会坐牢。网络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上升到刑事范畴就不涉及坐牢。
借钱不还只有一种情形有可能坐牢,就是出借人,也就是你的真正债主向法院起诉,你被判还款,在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你拒不偿还,那有可能会以“拒不执行判决或裁定罪”,面临牢狱之灾。
注意,你的真正债主绝不是网贷平台,而是具体的人。根据规定,网贷平台只能提供借贷撮合的中介服务,不可能成为借贷的主体。
当然,前面也说了,由于网贷平台不太可能直接起诉你。而且作为网贷借款人,你根本不知道你的真正债主是谁,你向网贷平台申请借款后,得到的只是一个“合同编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