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保证书”、“悔过书”
(4)邻居、朋友的证言
二、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针对原有的《婚姻法》做出了部分修改,并新增了部分规定。其中,涉及到无过错方的权益保障,体现在以下两点:
1.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新增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处理。这意味着,如果对方存在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完全可以主张分多财产,并且很大程度上能实现这一诉讼主张。因此可以说,出轨行为将能成为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法定理由。
2.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新增了“(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作为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这也意味着,即使不能证实对方有重婚或同居的行为,若对方有出轨、通奸、嫖娼、不正当交往等重大过错行为,也能够主张损害赔偿,并实现这一目的。
民法典的这一次修订出台,可谓是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
2.可以在配偶出行的车辆上安装定位器(当然一定是合法装置才行),以判断配偶的行踪是否正常;
3.可以跟踪配偶的行踪,带上单反,并且选择长焦镜头(这样拍照不易被发现),以固定配偶与异性在公共场合交往的证据;
4.可以在车上或家中安装带收音功能的摄像头,监视配偶的举动是否反常,收听其与异性的沟通对话;
5.可以采用“钓鱼执法”的办法,巧借男性或女性名义与其进行沟通,试探其是否具有出轨的想法;
当然以上收集证据的方法,应当是在双方感情出现问题,确实有理由和事实证实配偶有婚外情的情形而使用。
根据以上办法,我们或许能够收集到以下的出轨证据:
1.配偶与异性的相处合影,亲密合影尤为重要;
2.配偶与异性的相处视频,亲密视频也尤为重要;
4.配偶与异性的交谈录音;
5.配偶承认出轨的录音;
6.配偶自书的保证书、悔过书、忠诚协议书;
7.配偶开房订单、行程订单、旅游订单、消费订单;
9.配偶与异性的通话清单记录;
10.证人证言及证人出庭作证。
至于如何取证才合法有效,建议咨询上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1.配偶近期是否有对手机进行加密,且手机时刻不离身(包括睡觉、洗澡);
2.配偶近期是否有频繁外出,夜不归宿的举动;
3.夫妻关系近期是否遭遇冷却,夫妻沟通减少;
4.夫妻生活是否突然不正常,明显减少或者没有。
如存在以上情形,配偶大概率出轨了!
民法典实施后,出轨的后果很严重,不但要承担少分或不分的法律责任,而且要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忠诚方来说,无疑是福音,也是时代进步的体现!我们希望,每一段婚姻都能白头偕老,能抵挡得住任何诱惑的侵蚀,都有法律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