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〇一
有一本书写得特别好,叫《爆款写作课》。这本书不仅教人如何写作,还教人如何做好销售,比如如何卖好课程或保险。书中提出了一个销售成功的流程,包括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吸引,第二步是打动,第三步是说服。
〇二
这种方法论是否可以应用到其他领域呢?我认为对于刑辩律师来说,同样适用。这种方法不仅可以用于成交案件,还可以在办案过程中使用。
第二步是如何打动客户的问题。
要打动客户,我认为需要依靠成功的案例和专业的办案能力。拥有专业的形象至关重要。因为在客户不了解你能力的情况下,他们会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开始评估你的实力和能力。如果律师表现得精明强干、自信满满,客户可能会认为这个律师很有能力。相反,如果律师不注重外在形象,就很可能轻易失去客户。
在成功打动客户之后,我们进入了第三步:说服客户购买我们的法律服务,聘请我们作为他们的律师。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地说服客户呢?这需要在初步接触后,进一步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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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同样可以运用这套吸引、打动和说服的方法。例如,在与法官沟通或开庭时,我们需要首先吸引法官的注意。在发表辩护词或质证意见时,要直截了当地表明自己的观点,比如“我的主要观点是当事人无罪”或“证据存在重大问题”。避免使用空洞的套话,因为只有与众不同的发言才能吸引法官的注意。
在进一步打动法官之后,为了最终说服他,我们可能还需要提交书面的辩护意见和质证意见,并附上我们找到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以及审判参考中的案例或同法院其他类似案件的资料。
当然,最好还要继续不厌其烦地与法官进行后续沟通,这样才有可能最终说服法官采纳我们的观点,从而做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
因此,这套理论不仅适用于销售一般产品,也同样适用于律师开拓案源和办案过程。只要学好这套方法,必定会受益匪浅。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