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期间,发现一审中原告有虚假诉讼怎么,二审已判原告是虚假诉讼现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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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期间发现一审中原告有虚假诉讼,被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法院反映情况

被告可以直接向二审法院反映原告在一审中的虚假诉讼情况。法院在接到反映后,会进行核实,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如果确实存在虚假诉讼,法院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原告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

二、提起反诉

被告还可以针对原告的虚假诉讼提起反诉。反诉是被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手段,通过反诉可以揭露原告的虚假诉讼行为,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提起反诉时,被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原告的虚假诉讼行为。

三、报警处理

如果原告的虚假诉讼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被告还可以选择报警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被告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原告的刑事责任。

四、申请再审或抗诉

如果二审已经结束,但被告后来发现原告在一审中存在虚假诉讼行为,还可以考虑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检察院申请抗诉。通过这些法律途径,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一审中的虚假诉讼行为进行纠正。

法律分析:原告虚假诉讼,可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你好,我想问一下,结婚的时候,女方的户口本没有迁到男方的户口,所以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是未婚的。办理离婚手续怎么办?

法律分析: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是未婚,现在去办理离婚手续不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把未婚改成已婚。办理离婚手续时候,如果当事人婚姻状况和户口本登记的不一致,需要当事人出示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查档审核之后,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没有领结婚证,有两个小孩上了男方户口,我现在能带走一个跟别的男人一起上户口吗

没有领结婚证的未成年也能上户口,并且需在其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户口本。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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