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左权县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实施操作指引(试行)》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左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左权县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实施操作指引(试行)
为保证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安全使用,特制定以下操作指引:
一、申请
(一)过桥资金
申请使用过桥资金的企业,应当在企业贷款到期日前10个工作日,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承办主体提出使用过桥资金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过桥资金使用申请书(格式见附件4);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3);
3.企业章程、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等;
4.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不到三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5.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征信报告;
6.县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纳税证明文件,企业成立不到三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
7.银行出具同意续贷有效文件(需注明还贷后发放不低于还款额的新贷款);
10.行业主管部门和承办主体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特别周转资金
申请使用特别周转资金的企业,应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承办主体提出使用特别周转资金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特别周转资金使用申请书(格式见附件5);
4.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县人社部门签署意见的就业人员花名表;
7.县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纳税证明文件;
9.由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对企业的资产、财务、信用、经营等方面进行核实后出具尽调报告;
10.明确可行的资金用款计划与还款计划;
11.企业所有开立的银行账户明细(含账号、开户行等信息);
12.特别周转资金的使用必须提供担保,具体要求如下:
(1)由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0)。
(2)由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0)。若股东为自然人的,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征信报告等;若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3)、征信报告、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和当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3)若其他第三方对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应出具同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0)。若其他第三方为自然人的,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征信报告等;若其他第三方为法人的,还应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3)、征信报告、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和当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4)采用抵(质)押方式的,需出具抵(质)押物清单、价值评估文件、物权权属证明文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1)等。若抵(质)押人为自然人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若抵(质)押人为法人,还应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3)。
13.企业做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还款承诺(格式见附件14)。
二、审核
行业主管部门和承办主体在收到企业的申请资料后,应对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调查核实。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提供的资料是否形式合法、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2.申请主体是否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在左权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齐全;
(2)企业诚信经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拥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规范的会计核算,按时报送财务会计资料;续贷应符合的财务指标及产业政策,由合作银行具体把握;
(3)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无征信不良记录;
(4)企业上年度纳税额(指应交税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且无欠税漏税行为,对国家鼓励发展行业及小微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5)企业确实存在转贷续贷困难,经贷款银行确认正在办理还贷续贷手续并同意给予续贷。
3.是否提供银行同意续贷的证明文件。
行业主管部门和承办主体应在调查核实企业的信用状况、所提供的担保条件、已获得银行同意续贷的基础上,对企业的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1)企业在左权依法注册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齐全;
(2)企业诚信经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拥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规范的会计核算,按时报送财务会计资料;
(4)企业吸纳县域内居民就业岗位不少于100人;
(5)企业上年度纳税额(指应交税金)在1000万元以上,且无欠税漏税行为;
(6)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短期内企业存在资金临时周转困难;
(7)未被列入环保关停及淘汰落后产能名单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8)无违反应急周转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履行还款责任、拖欠资金占用费的情形;
(9)无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应急周转资金的情形。
3.提供的担保是否符合以下规定:
(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证人担保能力是否充足;
(2)提供抵(质)押的,抵(质)押物必须是企业固定合法资产,比如土地、厂房、机械设备、存货、车辆等;
(3)投放资金额度不得高于抵(质)押物评估价值的70%,资产价值依据评估报告确定。
三、发放
1.在行业主管部门和承办主体作出同意使用过桥资金意见的基础上,承办主体与企业、银行应签署三方续贷合作协议(格式见附件1)。
2.承办主体按照三方协议将相应资金由应急周转资金专用账户汇入合作银行提供的指定账户,并通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应在收到应急周转资金后5日内,办理完成转贷手续并发放贷款,最长不得超过20日。
3.承办主体按照县政府常务会决策结果向扶持企业投放资金。
4.在资产抵(质)押期间,企业无权处置抵(质)押资产。
四、监督
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被视作违约:
(一)未经承办主体及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发生或实施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承包、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债权安全的行为;
(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涉嫌贪污、受贿、舞弊或违法经营等重大案件,未能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承办主体及行业主管部门;
(三)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
(四)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发生或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破产、财务状况恶化等、未能履行书面通知承办主体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义务;
(五)企业未能按照承办主体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和其他反映生产经营情况的材料;
(六)企业所提供的担保条件、效力发生变更;
(七)企业擅自改变资金使用用途;
(八)企业未能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到期本息等应付款项;
(九)企业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重大违约事件;
(十)企业不能支付其到期债务或资不抵债、破产、重组、解散或任何借款人的债权人已向借款人指定托管人或破产财产接管人;
(十一)资金使用合同中列明的其他违约行为。
发生上述违约事件后,承办主体及行业主管部门应立即上报、要求借款主体立即偿还借款,控制贷款风险。承办主体及行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人通过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进行跟踪检查,重点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经营状况,并建立完整的监督档案。
五、还款
2.若承办主体在发放贷款后,合作银行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转贷或放款,应由银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在合作协议中进行约定)。
企业申报的特别周转资金到期后,须足额划转至承办主体的专用账户。对不能按时偿还特别周转资金的企业,承办主体应依法对其进行追偿,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当期贷款利率的2倍征收逾期占用费(具体在特别周转资金使用协议中进行约定)。
六、归档
应急周转资金收回后,承办主体将资金使用、收回全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立卷归档,以备后查。
七、风险应对措施
八、尽职免责工作流程
附件:1.续贷合作协议书
2.特别周转资金使用协议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过桥资金使用申请书
5.特别周转资金使用申请书
6.XX公司董事会决议/XX公司执行董事决定(适
用于过桥资金申请主体)
7.XX公司股东会决议/XX公司股东决定(适用于
过桥资金申请主体)
8.XX公司董事会决议/XX公司执行董事决定(适
用于特别周转资金申请主体)
9.XX公司股东会决议/XX公司股东决定(适用于
特别周转资金申请主体)
10.承诺函(适用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1.承诺函(适用于提供抵质押担保)
12.XX公司董事会决议/XX公司执行董事决定
(适用于担保主体为法人)
13.XX公司股东会决议/XX公司股东决定(适用
于担保主体为法人)
14.还款承诺书
附件1
续贷合作协议书
出借人、委托方(甲方):左权县人民政府
住所:
负责人:
承办主体、受托方(乙方):左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丙方):
续贷银行(丁方):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同意向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过桥资金使用。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承办主体,将前述过桥资金由应急周转资金专用账户汇入丁方指定账户。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协议之借款,丙方须用作企业还贷、续贷业务临时周转,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非法活动。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天,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借款日以该笔款项实际到账之日为准。
第四条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第五条借款交付与归还
甲方作为本合同出借人支付和回收借用资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行号:
丙方指定的接收借款资金的账户如下:
第六条丙方承诺
(一)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还本付息。
(二)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乙方,并另行提供足额担保或提前偿还本息。
(五)丙方发生或实施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承包、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债权安全的行为,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及乙方并取得同意。
第七条丁方承诺
(一)保证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应急周转资金后5日内,为丙方办理完成转贷手续并发放贷款,最长不得超过20日。
(二)保证积极配合甲方、乙方、丙方提供同意续贷有效文件(需注明还贷后发放不低于还款额的新贷款)及其他证明文件。
(三)丁方承诺在转贷完成后、未将相应的过桥资金及资金占用费足额划转至乙方的专用账户前,丙方不得提取任何贷款。
(四)对同意续贷且丙方符合续贷条件的,丁方承担按期足额续贷责任。对因未按时足额续贷导致过桥资金不能及时归还的,由丁方承担过桥资金本息、违约金归还、补足的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提前收回借款
如出现下列影响借款安全的因素,甲方及乙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行使此项权利对丙方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未经甲方、乙方同意,发生或实施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承包、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债权安全的行为;
(二)丙方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或董事会成员涉嫌贪污、受贿、舞弊或违法经营等重大案件,未能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四)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发生或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破产、财务状况恶化等、未能履行书面通知甲方、乙方的义务;
(五)丙方未能按照甲方、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和其他反映生产经营情况的材料;
(六)丙方擅自改变资金使用用途;
(七)丙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到期本息等应付款项;
(八)丙方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重大违约事件;
(九)丙方不能支付其到期债务或资不抵债、破产、重组、解散或任何丙方的债权人已向丙方指定托管人或破产财产接管人;
(十)其他违约行为。
发生上述违约事件后,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要求丙方立即偿还借款,控制贷款风险。乙方及行业主管部门有权定期对丙方通过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进行跟踪检查,重点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丙方经营状况。
第九条提前清偿
在借款期间丙方资金宽裕或丁方提前放款的,丙方可以提前还款,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丙方未能按协议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提前偿还借款或者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丙方按借款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四)丁方在转贷完成后、未将相应的过桥资金及资金占用费足额划转至乙方的专用账户前,丙方提取任何贷款的,丁方除对丙方本息、违约金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外,还应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五)丙方、丁方承担因其违约导致甲方、乙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八份,各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次页为续贷合作协议书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续贷合作协议书签署页)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丙方:
丁方:
附件2
特别周转资金使用协议
甲方同意向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特别周转资金使用。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承办主体,将前述特别周转资金由应急周转资金专用账户汇入丙方在丁方开立的共管账户。
本协议之借款,丙方须用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应对临时资金周转困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非法活动。
乙方、丙方将在丁方处开立共管账户,作为丙方接收借款资金的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三)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在乙方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借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丁方承诺,对共管账户进行监督,并接受甲方、乙方的检查,保证专项资金不流入其他账户,乙方、丙方、丁方应签订银行账户共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担保方式
丙方、戊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向甲方、乙方提供担保:
(一)保证担保
1.自愿作为本协议项下借款之保证人,为丙方借款提供保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限: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
4.保证人承诺:在丙方未履行完本协议约定的一切义务前,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不终止或解除担保条款。
(二)抵押担保
1.愿意以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为丙方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保证所提供财产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合法。
2.抵押物状况_______________(详见抵押清单);上述清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4._______________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提供抵押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并与乙方一同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由乙方保管。
5._______________同意,不得在抵押期间对担保财产进行处置。
(三)质押担保
1._______________愿意以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为丙方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保证所提供财产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合法。
2.质押或质押权利状况______________(详见质押清单);上述清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上述质押物暂作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4._____________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将质押物移交给乙方,质押权利凭证移交乙方保管。质物或者质押权利需要登记的,____________应与乙方一同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由乙方保管。
5.未经甲方、乙方同意,______________不得将质物或质押权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第九条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为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
第十条提前收回借款
如出现下列影响借款安全的因素,甲方及乙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及要求戊方承担担保责任,而无须为行使此项权利对丙方、戊方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四)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发生或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破产、财务状况恶化等,未能履行书面通知甲方、乙方的义务;
发生上述违约事件后,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要求丙方立即偿还借款,控制贷款风险。乙方及行业主管部门有权定期对丙方通过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进行跟踪检查,重点监督贷款使用,了解丙方经营状况。
第十一条提前清偿
在借款期间丙方资金宽裕的,丙方可以提前还款,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三)由于丁方不能有效履行共管账户监管义务,致使甲方、乙方借出的应急周转资金流入其他账户,丁方应对丙方不能偿还部分的本息、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乙方还可按程序提请甲方采取取消其合作银行资格、各项县属先进荣誉、申请政府奖励补助资格等措施予以惩戒。同时,财政部门取消在丁方的全部财政性资金存款业务。
(四)若戊方在担保期间出现不能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或担保财产有损毁、转移、灭失的可能,甲方、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新的担保方式,并要求丙方、戊方按借款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五)丙方、丁方、戊方承担因其违约导致甲方、乙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各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次页为特别周转资金使用协议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特别周转资金使用协议签署页)
戊方: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在本单位担任职务,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单位(盖章):
附件4
过桥资金使用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使用资金类型:过桥资金
申请金额:
资金用途:
借款期限:
借款利率:根据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按照《左权县
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试
行)》支付利息。
还款日期:
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5
特别周转资金使用申请书
申请使用资金类型:特别周转资金
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支付利息。
担保形式:1.保证担保:自愿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
2.抵押担保: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
分权的财产提供抵押担保。
3.质押担保: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
分权的财产提供质押担保。
附件6
XX公司董事会决议(适用于过桥资金申请主体)
会议地点:
出席会议的董事:
经xx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本公司向左权县人民政府申请过桥资金元用于,借款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公司在此保证,上述决议的形成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规定,本决议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董事签字:
XX公司执行董事决定
(适用于过桥资金申请主体)
经xx公司执行董事决定,同意本公司向左权县人民政府申请过桥资金元用于,借款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公司在此保证,上述决定的形成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规定,本决定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执行董事签字:
附件7
XX公司股东会决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
经xx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本公司向左权县人民政府申请过桥资金元用于,借款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股东签字/盖章
XX公司股东决定
经xx公司股东决定,同意本公司向左权县人民政府申请过桥资金元用于,借款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件8
XX公司董事会决议
(适用于特别周转资金申请主体)
经xx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本公司向左权县人民政府申请特别周转资金元用于,借款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并承诺对前述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1)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2)由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提供抵押担保。(3)由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提供质押担保。
经xx公司执行董事决定,同意本公司向左权县人民政府申请特别周转资金元用于,借款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并承诺对前述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1)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2)由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提供抵押担保。(3)由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提供质押担保。
附件9
经xx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本公司向左权县人民政府申请特别周转资金元用于,借款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并承诺对前述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1)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2)由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提供抵押担保。(3)由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提供质押担保。
股东签字/盖章:
经xx公司股东决定,同意本公司向左权县人民政府申请特别周转资金元用于,借款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并承诺对前述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1)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2)由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提供抵押担保。(3)由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提供质押担保。
附件10
承诺函
(适用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左权县人民政府、左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我(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其他第三方)自愿为公司向贵单位的借款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保证人承诺,在借款人未履行完一切还款义务前,不终止或解除担保条款。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11
(适用于提供抵质押担保)
左权县人民政府、左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我公司/本人自愿以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为公司向贵单位的借款元提供抵(质)押担保。我公司/本人承诺,在借款人未履行完一切还款义务前,不终止或解除担保条款。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
1.我公司/本人同意,在《特别周转资金使用协议》签订之日向贵单位提供抵押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并与贵单位一同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我公司/本人同意,在抵押期间,不将抵押物进行转让。
2.我公司/本人同意,在《特别周转资金使用协议》签订之日将质押物移交给贵单位,质押权利凭证移交贵单位保管。质物或者质押权利需要登记的,我公司/本人同意办理质押登记。我公司/本人同意,在质押期间,不将质物或质押权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签字或盖章:
附件12
经xx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如下事项:
1.同意本公司为公司向贵单位的借款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
我公司承诺,在借款人公司未履行完一切还款义务前,不终止或解除担保条款。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
经xx公司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如下事项:
附件13
经xx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如下事项:
经xx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如下事项:
附件14
还款承诺书
本公司与在年月日签订《特别周转资金使用协议》,借款金额为元,借款期限为。本企业郑重作出如下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