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还款合同,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2.还款期限:自签订此协议之日起乙方至年月日前还清。3.利率:按照的利率执行,具体为:_____。第二条抵押物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甲方。(二)乙方的义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1.协议还款期限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贷款学生在此期限内可随时来人或通过邮局、银行汇款办理还款结算手续。
2.贷款学生在未还清全部所欠贷款之前,暂不发给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
3.根据“有贷必还”的原则,对未履行该协议,拖延还款期限者,学校有权向经济担保人追回其全部所欠贷款,并追收所欠贷款年额的5%的滞纳金。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借款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经济担保人(或单位)(签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个人循环借款合同范文一
编号:
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乙方):
乙方因经营周转的需要向甲方申请循环借款,在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当事双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循环借款,并达成以下各项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循环借款限额
一、甲方给予乙方的循环借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在循环借款有效期内,乙方在完善担保条件后可在限额内循环使用该借款。
二、乙方不得将该资金用于双方约定外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
三、该循环借款限额是指在借款的有效使用期限内甲方给予乙方在同一时点借款余额的最高限额,并非指期间内历次使用金额的累计额。
四、甲方给予的上述借款限额并非构成甲方必须按上述借款限额足额发放的义务,乙方使用借款,需要逐笔申请,经过甲方逐笔同意后发放。
第二条循环借款有效期
循环借款的有效期为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宽限期为个月,即循环借款项下的所有借款到期日不能超过年月日。
该有效期是指本合同所约定的借款的实际发生期,即在该有效期内乙方均有权提出用款需求,借款发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合同》为准,《借款合同》和对应的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利率及费用
循环借款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单笔借款的利率和收取方式由《借款合同》确定。
第四条还款
本循环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偿还方式由单笔《借款合同》确定。
第五条担保条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借款本息、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实施制裁,有权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催收;
二、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及乙方应付的利息,或者停止发放本协议项下乙方尚能使用的借款金额:
1、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
2、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
3、担保人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担保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乙方有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乙方逾期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计付罚息,直至本息还清为止;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超过30日的,除按上述约定支付罚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为签订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与资料有任何一项虚假的,均应按借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以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本息。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送达乙方即生效。
3、因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委托律师以非诉讼或者诉讼方式催收借款所发生的调查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对其任何违约行为予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表明甲方对违约行为的默许或认可,也不表明甲方愿意放弃追究乙方的任何违约责任。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为确保乙方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乙方同意就本合同下的所有借款向公证处申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发生违约情况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向管辖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承诺,如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上述债务,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变更事项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均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及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个人循环借款合同范文二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负责人:
地址:_
借款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根据双方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的_______________号《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协议》,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期限
第三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四条利率与计结息
一、利率
本合同适用利率是以下第种:
1、固定利率,年率_____%,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2、浮动利率,年率_____%,利率水平实行每半年/年(择其一)一定,即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若分笔提取,则从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半年/一年(择其一)内按此利率计息,每满半年/一年(择其一)后,再按当时相应档次
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半年/一年的利率。
二、计息
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
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部分的计息方法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三、结息
本合同适用的结息方式是以下第种:
1、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以借款人实际提款日对应日为付息日。
2、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付息日为___________。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付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3、借款人每季支付利息一次,付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付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第五条提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本合同项下提款,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用款申请表》;
三、借款用途证明文件;
五、如借款人需要贷款人分期向销售商、经销商划转款项的,借款人还应提交付款进度表;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其他资料。
借款人应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款:
一、借款人应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提款。
二、借款人应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____天内提清全部款项。
本合同项下借款由贷款人以转账形式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的指定账户内,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还款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____种还款方式: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
三、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法;
四、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法;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资金,贷款人有权于每还款日从该账户中扣收贷款本金、利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借款人每次使用的借款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和利息,但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元;
二、借款人提前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贷款人确认。
对提前还款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计息方法计收利息。
还款申请一经贷款人确认接受即不可撤销。
第九条违约事件与违约责任
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未按约定期限还款;
2、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二、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贷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有权停止发放;
3、对于已发放的贷款,无须向借款人提前发出任何通知,宣布本合同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4、无须向借款人提前发出任何通知,直接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的资金扣划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等。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扣收时贷款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
5、处分担保物;
6、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条罚息
一、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且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贷款人有权就贷款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贷款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完全清偿本息为止。
贷款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的水平上加收______%;
二、若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贷款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贷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完全清偿本息为止。
贷款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的水平上加收______%。
三、若借款人未按期足额付息,贷款人有权就到期未付利息部分按照与贷款本金相同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挪用的,按照贷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的,计息方法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第十一条权利保留
债权人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据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双方签署的_____________号《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协议》的规定。
第十四条特别提示
借款人与贷款人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贷款人已经应借款人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借款人:负责人:
个人循环借款合同范文三
借款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甲方为自然人的):
贷款人(乙方):住所:
甲方向乙方申请循环借款,乙方同意提供循环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四)甲方承诺以下事项:
1.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3.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乙方同意。
4.乙方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5.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乙方。
第二条借款额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
本合同所称借款额度,系指在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间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币贷款的本金余额的限额。在额度有效期间内,甲方对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只要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甲方可以连续申请借款,不论借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但甲方所申请的借款金额与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
本合同所称循环借款,系指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额度所发生的借款。
第三条借款额度有效期间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下称额度有效期间)。在额度有效期间内发生的单笔借款,其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额度有效期间是否届满的限制。
在额度有效期终止时,未支用的借款额度自动失效。
单笔借款期限系指自单笔借款提款日起至约定的还款之日止的期间。
甲方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自甲方实际提款日起至约定还款日止,以借款借据的记载为准,但任何一笔提款的还款日不得迟于第三条所确定的借款额度支用有效期的终止日。
第四条借款额度的使用
(一)在额度有效期间和借款额度内,甲方可以根据需要逐笔申请借款,双方办理相应的手续。各笔借款的金额、利率、期限、用途以循环借款提款通知书的内容为准。甲方循环借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使用该借款而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则乙方根据担保人已经履行的担保责任的本金金额对借款额度本金作相应的扣减。
(三)甲方每次申请的用款,其金额不得少于万元,期限不得短于3个月,不得长于12个月。
实际借款期限、实际提款日、借款金额、利率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所记载的期限、日期、金额和利率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的利率为月利率,即在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
(二)罚息利率。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的罚息利率按照以下约定确定: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资金的,罚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
2.本合同项下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
3.同时出现逾期和挪用借款的情形,应择其重计收罚息和复利。
(三)单笔借款支用时,双方可以在借款提款通知书上另行约定单笔借款的借款利率和罚息利率,也可以选择适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和罚息利率,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拒绝发放贷款。
(四)本条约定的单笔借款的借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与借款提款通知书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提款通知书的约定为准。
(五)本条所述起息日是指单笔借款转存到甲方指定账户之日。
(六)本条所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七)借款利息自借款转存到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借款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八)结息
1.实行固定利率的借款,结息时,按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实行浮动利率的借款,按各浮动期当期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单个结息期内有多次利率浮动的,先计算各浮动期利息,结息日加总各浮动期利息计算该结息期内利息。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以下第种方式结息:
(1)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2)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3)其他方式。
3.甲方向乙方支付利息,应确保利息按时到账。乙方于结息日未足额收到相应的利息,即视为甲方未按时付息。
第六条借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支用循环借款的申请。甲方支用循环借款时,必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交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
(二)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乙方已经收到甲方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并已经审核同意。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已生效且持续有效。
3.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乙方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5.其他条件:
(三)借款的支付
2.在借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充提款条件和支付条件,或变更借款支付方式、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1)信用状况下降;
(2)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
(3)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
(一)还款原则。乙方有权将甲方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而由乙方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利随本清的原则偿还。但对于本金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借款、利息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借款或者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借款,甲方的还款在偿还上述费用后应按照先还本后还息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三)还本计划。甲方应按循环借款提款通知书所列的还本计划偿还借款本金。
(四)还款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备足当期应付之款项并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还款。
(五)提前还款。甲方提前还本时,须提前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
甲方提前还本应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本合同第五条确定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
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本的,有权向甲方收取补偿金,补偿金金额按以下第种标准确定:
补偿金金额=提前还本额提前还款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甲方分次还款的,如提前归还部分借款本金,应按还款计划相反顺序还款。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
第八条借款的担保
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采取如下第种担保方式:
(1)抵押人与乙方签订编号为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2)保证人与乙方签订编号为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出质人与乙方签订编号为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4)其他方式担保:。
2.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提供除本条之外的担保。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出支用借款的申请。
2.有权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款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2.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上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截止上季度末的损益表(事业单位为收入支出表),并于年度终了及时提供当年现金流量表,并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不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经营财务事实。
4.甲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从事非法、违规交易;应配合并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利用关联交易,以逃避对乙方的债务;不得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
5.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二)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借款,但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迟延除外。
(三)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不得有不诚信、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行为。
(五)乙方权利的累加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可以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及发生危及乙方债权情形的补救措施
(一)乙方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向甲方收取了不应收取的利息、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
(二)甲方违约情形
1.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违反任何法定义务。
2.甲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
(三)可能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形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甲方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金、投资、联营、合并、兼并、收购重组、分立、合资、(被)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撤销、(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甲方没有履行其他到期债务,低价、无偿转让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3.甲方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4.本合同约定的发放借款的任一前提条件没有持续满足。
5.保证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2)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金、投资、联营、合并、兼并、收购重组、分立、合资、(被)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撤销、(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或者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能力;
(3)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
6.抵押、质押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1)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毁损、灭失、价值减少;
(2)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人或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7.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其他情形,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8.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未遵守承诺事项的;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
9.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救济措施。出现本条第二款或第三款约定的任一情形,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停止发放借款。
2.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费用。
3.相应调整、取消或终止借款额度,或调整额度有效期间。
4.甲方未按本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对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复利和罚息。
5.借款逾期的,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借款逾期是指甲方未按期清偿或超过约定的分次还本计划期限归还借款的行为。
借款到期前,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复利。
6.其他救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2)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一)费用的承担。本合同及与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二)公告催收。对甲方拖欠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三)权利保留。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承担义务和责任。
(四)甲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本合同项下的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循环借款提款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其他法律性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合同生效条件。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有关部门留存份。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借款人信誉下降,生产经营出现不良状况,乙方不再发放本合同项下未使用的借款额度。
2.担保人的担保物价值下降、毁损或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和保全的,乙方不再发放本合同项下未使用的借款额度。
3.保证人保证能力下降,乙方不再发放本合同项下未使用的借款额度。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doi:10.3969/j.issn.1672-9676.2014.11.091
随着关节手术技术的提高,人工全髋全膝关节置换术已广泛应用于临床,也是一种重要的治疗手段。2012年3月我科收治1例摔伤致右股骨颈骨折伴10年类风湿性关节炎病史,导致膝关节屈曲挛缩畸形的患者,同期施行同侧人工全膝全髋关节置换术,患者经精心围手术期护理,取得满意效果。现报道如下。
1病例介绍
患者,男,57岁,主因摔伤致右髋部疼痛、活动受限3d于2012年3月10日9:00收入院,患者有类风湿性关节炎病史10年,查体见四肢关节畸形,右膝呈屈曲挛缩畸形,活动度伸膝-45°至屈膝100°,右膝关节活动受限。右髋部肿胀及瘀青,右下肢外旋短缩1cm伴畸形,右髋压痛(+)、轴向叩击痛(+),右髋关节活动因疼痛受限,Bryant三角底边明显缩短。考虑单纯更换髋关节术后效果不理想,与患者及其家属协商后,于3月14日在全身麻醉下同时行同侧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人工全膝关节表面置换术。患者术后无并发症发生,痊愈出院。术后随访1年,膝关节活动度屈膝恢复到120°,行动独立,无需拄拐。
2护理
2.1术前护理
2.1.1心理护理患者缺乏对人工关节手术的了解,加上住院费的考虑,术前感到紧张焦虑,护士主动向患者宣教疾病有关知识及手术注意事项,发放专业的宣传手册,让患者安心、放心,积极配合手术。
2.1.2术前准备全面检查心、肝、肺、肾等重要脏器功能,了解下肢有无血栓,详细询问有无感冒、龋齿、泌尿道感染,控制伴发疾病,了解近期用药情况,术前1周停用抗凝血药物。术前1d及术前30min遵医嘱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使用激素减少出血机会。常规禁食、禁水、灌肠。
2.1.3皮肤准备术前1d常规备皮,动作轻柔,避免划伤。
2.1.4功能锻炼术前戒烟戒酒,注意保暖,避免着凉,指导家属在术后如何正确搬动肢体,练习床上使用大小便器,避免术后不正确的搬动造成髋关节脱位及排便困难,保证手术顺利进行[1]。
2.2术后护理
2.2.1一般护理患者术后常规去枕平卧24h,禁食、禁水6h,以避免呕吐误吸。给予心电监护,持续低流量吸氧,全面监测生命体征变化。术后第2天床头抬高30°,告知患者不可翻身、侧卧、交叉腿。
2.2.3疼痛护理患者术后有中度疼痛,告知患者提前镇痛比疼痛发生时使用止痛药物的效果要好。患者已安装静脉止痛泵,告知其使用方法。到术后第3天拔除止痛泵,选择口服止痛药或者静青栓塞肛就能缓解疼痛。告知止痛药在锻炼前1.5h使用最佳。
2.2.4饮食护理注意加强营养,补充蛋白质及足够的碳水化合物,以减轻切口水肿,防止感染。告知家属供给患者富含胶原、多种维生素及矿物质的食物,以利于切口愈合。
2.2.5预防血栓、感染下肢手术后有血栓形成的可能,患者术后弹力绷带加压包扎,口服拜瑞妥或者皮下注射速碧林,空气压力波的辅助治疗,可以降低血栓形成危险性。此外,要鼓励患者术后早期开始运动和行走。卧床时,要经常屈伸踝关节,以防止血栓形成。双下肢手法按摩结合常规抗凝治疗对预防膝髋关节置换术后深静脉血栓形成有显著的效果[3]。常规术前术后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该患者术后未发生症状性肺栓塞、切口无感染。
2.2.6功能锻炼人工关节置换手术置换关节只是给患者有了改善功能的条件,要达到恢复功能的目的,必须在术后的康复护理指导下通过一系列的康复训练才能完成[4]。
2.2.6.1预防水肿可将患肢用软枕抬高,患肢远端应高于心脏水平,而近端(大腿)略低于心脏水平以利于血液回流。膝关节屈曲5°~10°,以防腓总神经麻痹,踝关节背屈90°,足跟悬空,防止受压。
2.2.6.2踝泵运动手术后当天起即可在床上做此运动,患者用力把膝关节伸直,踝关节背屈,再努力收缩大腿和小腿肌肉至少6s,之后完全放松。使股四头肌等长收缩,旋转踝关节,随意活动脚趾,促进血液回流。练习应分组进行,每组5~10次,每天3~6组。每个动作应尽量做到位,由慢至快。
2.2.6.3压腿练习告知患者练习膝关节伸直比屈曲更重要。术后第2天患者可坐起练习按压膝关节,患者术前膝关节有屈曲挛缩畸形,指导其将腿伸直放在床上,用软垫垫于足跟处,并将双手放在膝盖上方,轻轻下压,使腿尽量伸直,每次都要维持5min左右,到患者不能忍受的疼痛程度为止,这是锻炼伸直的最好方法。
2.2.6.4弯腿练习术后第3天起开始练习。开始时可在床侧进行,患者坐于床边自然放松,腿凭借重力垂到床下,就能达到90°,然后再用健腿放到前方,帮助向后压患肢,即可增加屈膝角度,用力大小以患者能够忍受为度,如果能维持用力几分钟,效果更好。
2.2.6.5主动膝关节屈伸活动手术后第3天开始练习。在股四头肌、腓肠肌肌力得到一定恢复,术后疼痛较轻时,在康复师的帮助下进行。
2.2.6.6习步架站立练习、步态训练指导患者用双手握好把手,身体站立,目视前方,先练习站立再向前移动习步架,然后移动健腿,再移患腿(注意习步架放稳后再移腿)。注意患肢部分负重。
2.2.7出院指导教会患者及家属训练方法,患者在家中应尽量完成康复训练计划。训练中应避免剧烈运动(不要做跳跃和急转运动),防止关节损伤。行走时患者应每天增加行走的次数,其次才是逐渐增加行走的距离。并应注意以小步走动来转身,避免扭转膝关节。告知患者在术后3个月内不翻身、不侧卧、不翘二郎腿、不要坐在低软的沙发或躺椅上、不使用低矮的马桶等。在家洗浴时,避免滑倒,预防感冒,遵循小病大治的原则,以防置换关节远期感染。
总之,下肢多关节病变的同期同侧髋膝关节置换术,具有省时、省钱、康复快、见效快等优点。充分的术前护理是手术成功的前提,术后生命体征的监测、并发症的观察及护理以及正确的功能锻炼指导,是患者早日回归社会的重要保障[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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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错畸形;Bolton指数;牙量不调
【Keywords】Malocclusion;Boltonindex;Toothsizediscrepancy
First-author’saddress:ZhengzhouStomatologicHospital,Zhengzhou450000,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6.02.010
正畸医生通过对错畸形的诊断、分析和治疗,使患者口颌系统功能平衡稳定,达到颅颌面美观。Bolton指数在对错诊断、设计和治疗效果中作为一种常规指标,上下颌牙量协调是获得牙弓正常覆合覆盖关系和良好牙尖窝锁结关系的重要条件之一。1958年提出Bolton指数后,其在正畸临床诊断、治疗设计、预后评估中得到广泛应用。本研究对本地区各类错的Bolton指数值及上颌侧切牙冠宽度进行测量分析,了解各类错Bolton指数的差异及分布特点、Bolton指数不调发生率、侧切牙冠宽度异常及与Bolton指数不调发生的关系,为临床正畸治疗提供参考。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2005-2013年本院正畸科收治的140例牙性与骨性错类型一致的患者模型,分为Ⅰ、Ⅱ、Ⅲ类3个组。患者年龄11~18岁,男女各半,其中AngleⅠ类60例,AngleⅡ类50例(AngleⅡ1类40例、AngleⅡ2类10例),AngleⅢ类30例。入选标准:(1)第一恒磨牙完全萌出的完整恒牙列;(2)牙齿无龋坏和冠修复体,牙冠完整清晰,无正畸治疗史;(3)无过小牙、锥形牙、融合牙、等畸形牙。牙性分类依据上下颌第一磨牙咬合关系,骨性错分型依据头型测量分析的ANB角(0°~5°为骨性Ⅰ类,>5°为骨性Ⅱ类,
1.2方法
1.2.2Bolton指数计算Bolton指数前牙比=(下颌6颗前牙牙冠宽度总和/上颌6颗前牙牙冠宽度总和)×100%。Bolton指数全牙比=(下颌12颗牙牙冠宽度总和/上颌12颗牙牙冠宽度总和)×100%。牙量不调计算方法,以中国人正常的Bolton指数作为标准值[1],前牙比为(78.80±1.72)%,全牙比(91.50±1.51)%,标准值有一定的活动范围,在其2个标准差范围为参考标准,在此范围外,被认为不协调。
Bolton指数不调量(TSD)计算方法:以中国人正常的Bolton指数正常值范围为标准,假设上颌牙量是正常的,如果患者Bolton指数低于正常值范围时,取前牙77.08%或全牙比89.99%为正常值,当患者Bolton指数高于正常范围,则取前牙比80.52%或93.01%为正常值,按此正常比值再计算出相应的正常下颌牙宽度总和,减去实际下颌牙宽度总和,既得TSD,正值提示下牙量偏小,负值提示下牙量偏大。当|TSD|≥1.5mm时,错畸形才可能发生。
1.3观察指标不同错的Bolton指数前牙比及全牙比数值;Bolton指数前牙比及全牙比不调在不同错中的分布比率;以男(7.7±0.8)cm、女(6.9±0.3)cm作为上颌侧切牙的正常宽度参考标准,对样本中正常及异常病例进行统计,计算出牙量不调病例中侧切牙牙冠宽度正常与异常在其中的百分比。
1.4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3.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Angle各类错Bolton指数在不同性别间比较采用字2检验,采用单因数方差分析Ⅰ、Ⅱ、Ⅲ类组Bolton指数前牙比、全牙比有无差异,侧切牙牙冠宽度与牙量不调间进行四格表检验,以P
2结果
2.1各类错患者Bolton指数比较Ⅰ、Ⅱ、Ⅲ类各类错的Bolton指数前牙比、全牙比在不同性别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Ⅰ、Ⅱ、Ⅲ类组错Bolton指数前牙比分别为(78.47±2.25)%、(78.68±2.70)%、(78.68±2.18)%;全牙比分别是(91.25±1.84)%、(91.36±1.78)%、(92.47±1.98)%,单因数方差分析结果表明3组间前牙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Ⅲ类组全牙比与Ⅰ、Ⅱ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00)。以中国人正常Bolton指数±2个标准差为正常比值范围,或按照|TSD|≥1.5mm为Bolton指数不调标准,各类错患者Bolton指数不调的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2~3。以Bolton指数平均值±2个标准差为范围作为Bolton指数不调的标准分析,所有患者Bolton指数前牙比不调发生率为16.43%(23/140),Bolton指数全牙比不调发生率为15.00%(21/140)。以|TSD|≥1.5mm为错标准,整个样本前牙比、全牙比不调发生率分别为17.86%(25/140)和29.29%(41/140)。
2.2侧切牙牙冠宽度比例分布经四格表检验,侧切牙牙冠宽度异常在总体中所占比例为30.7%(43/140),宽度正常在总体中所占比例为69.3%(97/140),当前|TSD|≥1.5mm时,侧切牙牙冠宽度异常在前牙牙量不调病例中所占比例为16.7%(4/24),当全|TSD|≥1.5mm时,侧切牙牙冠宽度异常在全牙牙量不调病例中所占比例为18.0%(9/50)。
3讨论
但AngleⅡ类Bolton指数绝对值过大组的比率均高于其他两组,提示Ⅱ类错牙冠宽度变异大,可能是形成Ⅱ1错深覆盖及牙齿前凸或Ⅱ2错前牙内倾性深覆合的原因。詹志松等[7]对Ⅱ类错的牙冠宽度进行测量分析,其研究与正常对比,结果发现Ⅱ1上下颌侧切牙及下颌中切牙牙冠宽度大于正常,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马宁等[8]研究也发现安式Ⅱ1类错患者的上颌中、侧切牙、下颌中切牙、尖牙宽度显著大于Ⅱ2错患者。不同错间牙冠的差异,治疗时应引起注意。
本研究以中国人正常Bolton指数±2个标准差为标准,结果显示,整个样本Bolton指数前牙比、全牙比不调发生率为16.43%和15.00%。字2检验显示Bolton指数不调发生率在不同的错间无统计学差异(P>0.05),全牙比不调发生率低于前牙比不调发生率,与国内卢书源等[9]的研究相同。
正畸临床上侧切牙过小是常见的错畸形,这种畸形多由遗传因素决定,是由于牙胚在发育过程中形态分化阶段出现异常而形成的[1]。牙冠宽度异常的发生率在前牙、全牙牙量不调中所占比例接近20%,说明侧切牙牙冠宽度是影响牙量不调因素之一。顾永春等[10]在对3422位汉族大学生上颌恒侧切牙牙冠解剖变异调查中所述:上颌侧切牙由正常解剖形态开始退化,直至完全消失(先天缺失),其间总体趋势是牙冠体积逐步减小,外形结构逐步简单;而双侧上颌切牙牙冠异常共同发生率高达33.33%。可见在前牙段,切牙宽度变异范围较广。邹敏等[11]发现安式Ⅱ2类错的患者过小侧切牙的发生率高于其他错患者,且女性较男性多发。在临床上,当前牙量明显不协调时,只考虑用正畸方法关闭间隙,这会影响切牙冠角、前牙转矩,对前牙美观和后牙关系会产生很大影响。
Proffit[12]认为,当|TSD|≥1.5mm时临床才可能出现错畸形,本研究中前牙比、全牙比不调发生率分别为17.86%和29.29%,高于以中国人正常Bolton指数±2个标准差为标准的16.43%和15.00%。用TSD的实际值可以在临床上为正畸医生提供更多有关牙量不调的信息,比Bolton指数百分比率更具有实际意义,相比可以帮助正畸医生更准确得到个体牙量不调的数据,提高矫治疗效。
Bolton指数作为一种常规的测量项目和分析指数,在治疗设计中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Bolton指数指导拔除前磨牙,或用Bolton指数量化法治疗非拔牙需邻面去釉病例。不同的拔牙模式对全牙比影响较大:在所有的拔牙模式中以上颌拔除第一前磨牙、下颌拔除第二前磨牙组的全牙比最接近正常值范围[13]。成人轻度骨性Ⅱ1类、Ⅲ类患者,拔出一下切牙,局部调整,改变进行代偿治疗,获得较好的前牙覆合覆盖关系,维持磨牙远中关系,达到矫治后咬合稳定[14]。对各类错,慎重选择拔牙模式,对于调整磨牙关系,建立良好咬合,至关重要。
Bolton指数过小会出现过大的前牙深覆合,深覆盖,或者后牙呈远中关系。美观人群,各前牙牙冠宽度符合一定黄金比例且左右对称,上颌前牙的宽度最理想的是侧切牙是中切牙宽度的67%~72%范围内[15],当上牙量过小,为改善前牙可通过修复,尤其是年轻女性朋友,对美观要求高,侧切牙过小或过大都会影响到前牙的美观,采用前牙减径修复法,增加或减小牙冠宽度。也可近中扭转前移上第一磨牙来改善Bolton指数前牙比,上下前牙转矩控制,适当减小上切牙唇倾度,减小上切牙近远中倾斜度以补偿牙量不调。
Bolton指数不协调在错中发生率较高,影响较大,在正畸的最后阶段,这种上下颌牙量比率失调是导致关系难以调整、效果不理想的原因之一。各类错不仅软硬组织上存在差异,在牙特征上也存在差异,笔者制订方案时,需考虑患者牙冠宽度异常,对这些病例均应根据其上下牙量不协调程度、原因,尽可能达到正常6个标准要求,建立尖窝交错的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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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布托啡诺;曲马多;髋关节置换术;镇痛;静脉
1.1一般资料:选择90例行择期髋关节置换术的患者,ASAⅡ~Ⅲ级,年龄65~85岁,体重55~75kg。均无严重的心、肺、肝、肾等病史,也无近期接受麻醉性镇痛药和药物过敏史,无椎管内麻醉禁忌证,能正确识别视觉模拟评分(VAS)和正确使用PCA泵。随机均分为三组。
1.3观察项目:术后2、4、8、16、24、48h进行镇痛镇静评分,镇痛评分采用视觉模拟评分(VAS):<3分为镇痛良好,3~5分镇痛基本满意,>5分为镇痛效果差。镇静评分采用Ramsay(RSS)评分法:1分为不安静、烦躁;2分为安静合作;3分为嗜睡,能听从指令;4分为睡眠状态,但可唤醒;5分为呼唤反应迟钝;6分为深睡,呼唤不醒。2~4分为镇静满意,5~6分为镇静过度。观察镇痛过程中发生呼吸抑制、恶心、呕吐、瘙痒、嗜睡等不良反应例数。
1.4统计分析:用SPSS11.5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P<0.05有统计学意义。
B组和BT组的镇静评分在各时点均优于T组(P<0.05)(表2)。
三组患者均无明显呼吸抑制、尿潴留及瞳孔缩小发生,也无发生明显认知功能障碍。但T组的恶心呕吐、眩晕、嗜睡等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明显多于B组和BT组(P<0.05),BT组比B组有更少的发生例数,但无统计学意义(P>0.05)(表3)。
有研究显示手术病人是否镇痛,是影响其围术期死亡率的一个危险因素。手术切口疼痛在术后48h内最为剧烈,而良好的术后镇痛可以明显减少由此导致的一系列并发症和围术期不良事件,且由于老年人各系统功能退化和药理学的特点,选择合适的镇痛方法和药物等更显重要。
综上所述,布托啡诺0.06mg/kg复合曲马多3mg/kg应用于老年病人髋关节置换术后静脉镇痛效果与单纯使用曲马多6mg/kg相当,但具有更好的镇静效果和更低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1]孙兆平,孙国华,顾晓峰.布托啡诺在术后镇痛的应用[J].临床麻醉学杂志,2007,23(5):36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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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一、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合法。
经原被告协商,被告在2020年1月23日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原告人民币77000元,并注明2月10-12日归还原告27000元,3月20-23日归还原告50000元。该欠条出具后,原告于相应还款日多次催告,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截至原告起诉之日,被告未支付任何欠款。
二、本案所涉及的借条本质上是一份还款协议,是独立于原买卖法律关系的合同。
我们认为,该借条是一份独立于原购销合同的合同,具有独立的法律效力,其本质上是一份还款协议。理由如下:
第一、该借条表明了合同签订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明确指出了合同的标的额为77000元;
第三、借款人姜××,出借人许×也在借条中明确。
借条载明的内容还说明被告既承认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也对主动还款有明确的意思表示。
三、原告认为被告拒不还款的行为违反了其与原告所签订的还款协议(借条),构成了违约。
经原被告协商,双方于2020年1月23日签订了前述还款协议(借条)并交由原告保管,但是被告于约定的还款日期没有支付任何的欠款。原告经多次催告无果,只能举起法律的武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被告的行为无疑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于法定日期拒不支付原告货款的行为也已经构成实质性的违约。为追要欠款,原告也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
四、本案所涉及的还款合同的履行地为南通市海门区,海门区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如前所述,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条本质上是一种还款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具有独立的法律效力。顾名思义,还款协议是由借款双方订立的有借款人于一定期间并以一定方式归还欠款的合同。合同的履行方式就是由借款方向出借方交付货币。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由于还款协议没有约定具体的履行地点,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应当以接受货币的一方即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也规定“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案中,无论是被告姜××的住所地还是合同履行地都是××区,××区法院都具有管辖权。
×××事务所
地址:邮编:
__年__月__日
中国农业银行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还款金额为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借款人:(签字)贷款代表人:(盖章)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
第六条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信用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
第九条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借款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债务以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为质物提供担保或(并)由_______作为甲方保证人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全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3.6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1.本合同文本仅适用于贷款担保由贷款所购房屋做抵押,在尚未办妥抵押登记前,由售房者(开发商或售房单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形式;(推荐阅读:委托贷款担保须认清资质)
2.您已经具有向银行借款购房和担保的法律常识;
3.您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已悉知其含义;
4.您已确保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5.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
6.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将要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
7.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善意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8.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贷款
第四条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还款
第九条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
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推荐阅读: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保证范围
第二十六条保证方式
第二十七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保险
第三十条保险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一条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第五十五条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盖章)
第五十六条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第五十八条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