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免修免考的替代课程,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
2.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等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免考。
二、申请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的条件
1.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并参加电大高等专科第二学习者,其原所学某门课程(6年有效)达到现行教学计划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1)参加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籍)取得单科结业证书(8年有效);
(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某门课程的单科结业证书(6年有效);
(3)除计算机专业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以免修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
(4)取得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合格者,可以免修免考其对应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
3.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CET)四、六级考试不再作为办理英语II(1)、英语II(2)、英语I(1)、英语I(2)免修免考的依据。
三、申请全国网考免考的条件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修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大学英语(A)或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学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除计算机专业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B及以上级别者可免考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学生需提交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除英语专业外,于2006年1月1日前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或于2006年1月1日前参加改革后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级别且成绩为420分以上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学生需提交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不再作为全国网考大学英语免考的条件。
4.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学生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除英语专业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集地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课程,学生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课程免修免考及全国网考免考的办理程序
1.各市、县电大应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将有关课程免修免考及全国网考免考情况、条件和程序向学生介绍。
2.学生申请
(2)为避免影响学生毕业,学生入学前具有课程免修免考或全国网考免考条件者,应在入学后的第一或第二学期一次性完成免修免考的申请工作;入学后具备课程免修免考或全国网考免考条件者,应于当前或下一学期提出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办理。
(3)申请免修免考的学生必须提前对所有免修免考课程及全国网考免考课程进行课程注册,否则不能通过免修免考审核。
3.市级电大初审
(1)各市级电大按照课程免修免考和全国网考免考的原则、条件,负责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有关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统计课程免修免考门数和学分,严格掌握免修免考课程的比例。
4.省电大审核
(1)省电大选派熟悉本课程教学要求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不低于现修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对有关教材(或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对于学科发展变化较快的课程,应以学生知识结构的合理性为原则,严格控制并适当缩短证书有效年限.审核以后,认真填写审定意见及审定结论。
(2)省电大教务处主管领导,根据免修免考申请原则、条件、专家审定意见及证书、证件的有效性等情况,对申请作最后的审批。
(3)审核及审批工作均使用“安徽电大免修免考审批系统”在线完成。
5.国家开放大学终审
负责对课程免修免考及全国网考免考申请进行终审,并根据省电大上报的有关情况,对学生的免修免考档案进行抽查。
线路1:市内乘12,18路到安庆开放大学(宜光新村)站,向西步行300米;
线路2:市内乘12路到程墩路站,向北步行500米;
线路3:市内乘18路到莲湖公园(少年宫)站,向东步行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