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科教融合的教学科研队伍。拥有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培养点,现有博士生导师18名,在国家与区域发展战略、创新发展和改革政策、科技战略与管理、可持续发展政策与管理、能源战略管理、智库科学与工程、知识产权管理等领域科研和政策咨询方面优势显著。
公管学院拥有发达的科教融合、国际化学术网络。科教融合后,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和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等国家一级学会和《科学学研究》、《科研管理》和《中国管理科学》等核心期刊以及一批有合作协议的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大学和研究机构为公管学院扩大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4年,公管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不包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在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下公共政策、政府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自然资源管理与可持续发展、智库科学与工程等方向预计招收15名(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转博、直博生)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指标单列,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国科大正式下达指标数为准,全年只招收一次(秋季)。
一、培养目标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本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3.具有撰写高水平学术报告或参与高层次决策咨询的经历。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本院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公管学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4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
1.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4.我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5.2024年国科大普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为10名,具体以教育部实际下达少数民族骨干博士计划数为准。
(五)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六)本院全日制优秀在学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按本院的具体要求报考;非全日制在学硕士生不得以硕博连读转博的方式报考。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九)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在网报前考生应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公管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分为直博生、硕博连读转博、普通招考三种方式。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普通招考方式实行“申请-考核”制。
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统一报名。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方式:
(三)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2024年1月13日17:00前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2.国科大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其中考生自述中应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等。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不少于2000字)。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全文。
5.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并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外语证明、3项代表性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
10.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1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提交其他有关材料。
12.硕博连读转博考生提交的材料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核
(一)形式审核
由本院办公室根据申请条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筛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学术审核
由本院导师和导师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核,全面衡量考生的理论基础、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决定是否进入考核阶段。
(四)审核工作预计于2024年2月中旬前完成。
五、“申请-考核”制笔试考核
笔试分为外国语水平考核与专业水平综合考核,以闭卷形式进行。
(二)专业水平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根据报考专业和导师的实际要求:公共管理学专业业务课一为“经济学”“应用统计学”二选一;业务课二为“公共政策分析”“技术创新管理”“可持续发展”“运筹学”四选一。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均为100分。
(三)笔试成绩=外国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水平综合考核成绩。
笔试成绩达不到本院划定的分数线(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均不得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笔试考核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不参加本院的“申请-考核”制考核,须参加全校统一考试。
外国语:2024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
政治理论:2024年3月31日下午2:00-5:00。
七、面试考核
采用结构化面试模式。分别由不同专家根据事先拟定的题目和评价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能力、基础理论、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
(一)外国语能力考核。通过与考生英语的对话和命题陈述形式,测试考生英语交流和运用能力。
(二)基础理论考核。专家根据不同专业、方向提出问题,考生作答,测试考生本学科方向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
(三)科研能力考核。考生须准备5分钟的PPT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硕士期间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
(四)专家组进行开放式提问,考生随机作答,测评考生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
八、总成绩
每名考生总成绩(百分制)由审核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加总得出。其中,审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为10%、40%、50%,具体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审核成绩×10%+(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50%
九、上报录取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政审表1份(加盖出具材料单位党组织公章);
2.三级资质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1份。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3.在职报考非委托、非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出具一份确保顺利入学并将档案转入培养单位的承诺书。
如未按要求邮寄材料或政审、体检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将在本院官方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映。
(四)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
十、监督措施
十一、其他说明
(一)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不可以申请国科大博士学位英语的免修免考,但可以申请统一组织的免修考试。
(二)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标准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
(三)考生因报考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本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本院不承担责任。
(四)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本院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六)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4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4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八)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青年公寓7号楼1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