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山海公,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大家应该从媒体资讯上能得到一个明显的感觉,国家对互联网企业尤其是巨头的活动,开始加强监管,其中重点是针对互联网大企业的反垄断监管,这也是本篇聚焦点。显然这与过去十年,我们所知道的政府在此领域的宽松有明显不同,说明国家的对互联网企业尤其是巨头的看法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因何而起,何处去,值得研究。
近来的反垄断大案
4.2020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最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82.28亿元(以2019年中国境内营业额4557.12亿元的4%为罚款)。
其它,还有:
发布的处罚决定书中称,以上案件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从以上可以看到,国家市场监管机构对市场违规主体的处理结果有这样几种:
第四种,对已拥有市场强势地位的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例如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中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此次反垄断行动的法律依据是《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该法正式生效。2014年9月11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介绍:从2008年8月份开始实施,到年底立案17件,2009年立案77件,2010年立案136件,2011年立案205件,2012年,立案207件,2013年立案224件。
但当时的反垄断执法,涉及到三家机构,分别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SAIC)和中国商务部(MOFCOM)反垄断部门。2018年,国家将以上三家机构的反垄断权责整合形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辖的反垄断局。
根据2008年《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必须申报: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中国互联网巨头疯狂并购的十年
3.2013年,百度19亿美元收购91无线案。
5.2013年8月,百度公司宣布将通过向糯米网战略投资1.6亿美元的方式,获得糯米网59%的股份。2014年1月24日,百度公司宣布收购糯米网的全部剩余股份。
6.2013年5月10日,阿里巴巴集团以2.94亿美元战略投资高德,持有约28%的股份。
11.2014年6月,字节跳动获得1亿美元C轮融资,出让20%股权,估值为5亿美元,投资方为红杉资本中国、新浪微博基金、顺为资本;2016年12月,字节跳动获得10亿美元D轮融资,出让9%股权;2017年8月,字节跳动获得20亿美元E轮融资,出让9%股权。2018年10月,字节跳动获得40亿美元Pre-IPO轮融资,出让5%股权。
14.2015年2月14日,滴滴和快的打车宣布合并,此前两家公司已经分别进行了近10亿美元的融资,在打车出行市场打了接近一年的补贴大战。2015年5月到2016年6月,合并后的滴滴出行,又继续接受了数十家投资机构注资,总融资规模达85亿美元以上。
15.2015年5月,携程出资约4亿美元,完成对艺龙37.6%股权的收购。2015年10月,携程和去哪儿宣布合并消息,合并完成后,携程将拥有去哪儿45%的总投票权,成为其最大股东。合并形式为百度出售去哪儿股份,然后控股携程,百度持携程25%总投票权。
16.2015年7月,沃尔玛宣布完成对1号店的全部收购。2016年6月,沃尔玛转让1号店给京东,获得京东4.97%股权。按彼时京东市值计算(298.5亿美元),此笔交易资金规模达到14.9亿美元(约合98亿元人民币)。沃尔玛对1号店的投资,最早可以追溯到2011年5月。
17.2015年,8月10日下午,阿里巴巴集团与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宣布达成全面战略合作。根据协议,阿里巴巴集团将投资约283亿元人民币参与苏宁云商的非公开发行,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9.99%,成为苏宁云商的第二大股东。与此同时,苏宁云商将以140亿人民币认购不超过2780万股的阿里巴巴新发行股份。双方未来将展开全面合作。
18.2015年8月,京东集团宣布,与永辉超市达成战略合作,京东将战略入股永辉超市。根据双方协议,京东入股永辉超市的价格为每股9元(约1.45美元),总价值为43.1亿元(约7亿美元)。通过这一交易,京东集团将持有永辉超市10%的股份。
19.2015年10月,美团和大众点评正式合并,改名大众点评,当时合并后的新公司估值达到150亿美元。
20.2015年初,易车宣布,获京东及腾讯以现金和独家资源的形式共计约13亿美元投资;同时易鑫资本,易车旗下专注汽车金融互联网平台子公司,获京东与腾讯2.5亿美元现金投资。
21.2015年7月,蚂蚁金服宣布完成一轮120亿元人民币A轮增资。蚂蚁金服完成总额超过45亿美元B轮融资。2018年2月,阿里巴巴与蚂蚁金服联合联合宣布,阿里巴巴通过一家中国子公司入股并获得蚂蚁金服33%股权。2018年6月8日,蚂蚁金服宣布新一轮融资,融资总金额140亿美元。
22.2016年1月11日,蘑菇街和美丽说确认合并,整个交易案以完全换股的方式完成,新公司整体业务估值将近30亿美元。
23.2016年4月15日,平安集团旗下信托机构以1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03.5亿元)价格收购澳洲电讯持有的汽车之家47.7%股份。平安信托成为汽车之家最大股东。
24.2016年8月,滴滴出行宣布与Uber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将收购优步在中国大陆的全部资产。滴滴出行和Uber全球将相互持股,成为对方的少数股权股东。Uber全球将持有滴滴5.89%的股权,相当于17.7%的经济权益。
25.2017年9月,菜鸟第二次融资(首次未公布金额),阿里宣布投资菜鸟53亿元。2019年11月,阿里巴巴对外宣布233亿元领投菜鸟。
26.2017年11月20日,阿里巴巴、欧尚零售、润泰集团宣布达成新零售战略合作。阿里巴巴投入约224亿港币(约28.8亿美元),直接和间接持有高鑫零售(大润发和欧尚品牌持有人)36.16%的股份。10月19日消息,阿里巴巴集团宣布,拟投入280亿港元(约36亿美元),直接和间接共持有高鑫零售72%股份,成为控股股东。
27.2018年3月8日,欢聚时代宣布,旗下虎牙直播获得腾讯约4.616亿美元融资。
28.2018年的4月,美团耗资37亿美金收购摩拜单车。
29.2018年4月2日,阿里巴巴集团宣布将联合蚂蚁金服以95亿美元全资收购饿了么。此前,2016年和2017年,阿里系连续两轮投资饿了么,花费资金达22.5亿美元。
30.2018年5月28日,阿里巴巴集团发布消息称,已与菜鸟网络和中通快递达成战略投资协议,阿里巴巴、菜鸟等向中通快递投资13.8亿美元,持股约10%。
31.2019年4月,京东集团正式对外宣布以12.7亿元的高价购买江苏五星电器46%的股权。
32.2019年9月6日,网易与阿里巴巴共同宣布达成战略合作,阿里巴巴集团以20亿美元全资收购网易旗下跨境电商平台考拉。同时,阿里巴巴作为领投方参与了网易云音乐此轮7亿美元的融资。
33.2020年11月17日,百度公司宣布,与欢聚集团签署最终约束性协议,全资收购欢聚集团国内直播业务(即“YY直播”),总交易金额约为36亿美元。
而在这些交易的背后,则活跃着红杉资本、IDG、DSTGlobal、高瓴、华兴、云峰、中邮资本、金沙江创投、平安、云辰资本、澳洲电讯、老虎基金、淡马锡、苹果公司等国内外数十家投资机构、银行、国企和公司的身影。
这10年的互联网竞合的形势,可谓波澜壮阔。阿里巴巴、腾讯、百度是其中的绝对主角,中国几乎所有知名互联网公司全部卷入,除了以上三家还有京东、网易、美团、滴滴、字节跳动、快手、新浪、58同城等几十家大大小小的公司。
涉及到的业务范围有电商、文娱、金融、汽车、出行、物流、商超、游戏、旅游、招聘、餐饮等领域,也侧面说明互联网+的趋势更加明显,在这10年中,和其它产业的融合进一步加深了。几乎在互联网+的各个领域,都有大公司大巨头身影的存在,这是现今互联网格局的基本面貌。
但被视为互联网反垄断案真正打响第一枪是,2020年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阅文、丰巢网络技术三家公司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分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看到国家是非常宽松,在反垄断上是“零监管”,我想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鉴于互联网、数字经济属于新的经济形态以及我国互联网起步基础薄弱。只能说长期的监管宽松,让很多人成了认知习惯,很不适应。
2021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要加强规范和监管,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形成治理合力。要加强开放合作,构建有活力、有创新力的制度环境,强化国际技术交流和研发合作。
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平台经济领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从中,可以看到要“发展和规范”并重,发展还是首位的,是以“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为战略目标的,要构建“有活力、有创新力的制度环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简而言之,总体发展是积极,但问题存在,监管的目标是要让互联网数字经济更发展更活跃。了解我们国情的应该都知道,重量级会议的定调,就是具体执行的指导思想。
最近,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接受美国律师协会反垄断在线期刊TheAntitrustSource专访时就有介绍,“十三五”时期(备:2016~2020年),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共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2316件,立案2130件,审结2147件,涉及交易额23万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分别增长86%、82%、92%和64%。
从立案数据上可以看到,反垄断执法是一直在进行,很多人知道的比较有名案例,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179亿收购汇源果汁案是发生在2009年。从中可以明显看出,我国的反垄断一直在其它产业进行。国家允许互联网一些人一些公司步子迈的大点,走的快点,不代表这个行业可以永远不受监管。
应不应该受监管,我们还必须回答这样一个问题——
这10年,我们的互联网有没有变得更好?
众所周知,中美是当今全球互联网两强,那么就以美国为参考,比较以下几个方面:互联网总体经济规模及占国家GDP的比重(回顾过去);同一领域最头部企业的市值、规模比较(看现在);独角兽企业的数量(望未来)。
互联网经济总体规模及占国家GDP比重比较
由于数字经济的定义和统计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本部分同样年度的数字采纳同一家机构数据,这样保证统计标准的一致性。另外,互联网经济是2010年语境下的用词,数字经济是现今语境下的用词,整体比当初互联网经济所指领域要更广泛。本篇将其理解为近似项,不作严格区分。
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10年,中国GDP为6.087万亿美元。当年,中国互联网经济占GDP比重为3.3%(比重数据来自于,麦肯锡全球研究院数据),即2008.71亿美元。2010年,美国GDP为14.99万亿美元。其中,互联网经济占GDP比重为3.8%,,即5696.2亿美元(数据同样来自于麦肯锡全球研究院数据)。
2019年,美国GDP为21.43万亿美元。其中数字经济规模为13.1万亿美元,占GDP比重为61%。同年,中国GDP为14.34万亿,其中数字经济规模为5.2万亿美元,占GDP比重为36.2%。(数据来自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全球数字经济新图景(2020年)》)。
从经济规模来看,2019年美国互联网经济规模比2010年扩张23倍,中国该项比值为26倍,说明中国互联网经济整体增长速度相对美国来说略快。但美国互联网经济的增加绝对值要更高,美国增加了12.53万亿美元,中国增加了5万亿美元,美国是中国两倍多。
但从互联网经济占GDP比值来看,美国的比值明显要快很多,说明美国数字经济对美国整体经济的渗透程度更深,也说明相对而言,中国除数字经济以外的其它产业增长也很快,中国互联网经济的成长空间依然很大。
再看中美互联网用户数量整体规模。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历年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人,普及率达到34.3%,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数量为9.89亿,普及率达70.4%。
2010年美国网民数量为2.29亿,2020年为2.97亿(美国statista统计机构的数据),普及率分别为74%、89%。显然,过去10年,我国互联网在普及率增速及规模量增长上,都远超美国。但这不是因为美国发展慢了,而是美国人口比中国要少数倍,接近上限的缘故。但从普及率来看,今天中国互联网普及率依然低于美国2010年的水平。
最头部企业市值的比较
以下为我根据公开资料,统计美国谷歌、脸书、亚马逊,中国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的市值,这六家公司的主体业务分别分布于搜索引擎,社交及电商。微软也是美国最前列的互联网公司,但因为主体业务是操作系统,中国国内并没有可对标对象,就不记入。
主要看下这三组标的物,市值变化以及业务分布。
百度VS谷歌(Alphabet)10年(实际11年)市值变化(为该年度年末市值):
百度VS谷歌(Alphabet):
百度:2020年,百度核心业务(主要指搜索、在线营销服务,以及人工智能等)收入为787亿元人民币(折合121亿美元),其中在线营销收入为663亿元人民币(102亿美元),云服务收入为92亿元人民币(14亿美元),其他收入(包括百度金融等业务)为32亿元人民币。爱奇艺独立核算,2020年的收入为297亿元人民币(46亿美元)。
用户规模:百度App月活跃用户数为5.44亿。
研发费用:2020年,168亿元人民币(26亿美元)(剔除爱奇艺部分)。
业务与技术:人工智能、搜索引擎、云服务和解决方案、智能驾驶、智能设备、AI芯片、视觉识别、语音搜索、移动生态(包括内容与其它服务)。
用户规模:Gmail,YouTube,谷歌地图,谷歌搜索,googlephoto都是用户数过10亿的用户,而最惊人的是安卓系统,手机及其它智能装备装机数高达30亿+。
研发费用:276亿美金,占总收入比重为15.1%。
业务与技术:搜索引擎、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硬件产品、数字内容、移动生态(安卓、chrome、Gmail等)、云服务、量子计算、机器学习。
小结1
从以上可知,百度与谷歌市值的对比,从10年前三成,到如今不足一成;营收如今也是不足谷歌一成,服务用户规模最乐观估计也不到2成。谷歌旗下最具影响力的是安卓系统,为全球最大的移动操作系统,百度目前并没有这样的利器。
从研发投入方向和资金来看,百度和谷歌都在进行人工智能和自动驾驶业务的投入,这两个主要赛道全球互联网巨头都在投入,未来必然都面临激烈竞争,但谷歌的研发资金倍数是10倍于百度。从护城河的角度而言,百度的城墙是明显薄弱的多。从两者最核心最类似的主要服务搜索引擎来说,百度如今的搜索能力也正在被谷歌甩得越来越远。
研发费用:104亿美金以内(腾讯财报并未单独研发费用,研发费用是列入“一般及行政开支”项,2020年该项费用为104亿美金)。
业务与技术:社交网络、游戏、数字内容、金融科技、云服务、腾讯云及服务、人工智能、机器学习。
用户规模:Facebook月活跃用户(MAU)——截至2020年12月31日,MAU为28亿,同比增长12%。如果再算上旗下instgram、whatsapp、massager,月活跃用户数达到33亿。
研发费用:185亿美金。
业务与技术:社交网络、虚拟现实VR/AR、人工智能、智能设备、金融支付、机器学习。
小结2
阿里巴巴:2021财年(非自然年,截止2021年3月31日),总营收1094亿美元。其中电商业务948亿美元,云计算91.7亿美元,娱乐47.6亿美金。
用户规模:8.91亿年度活跃用户消费者来自国内,2.4亿年度活跃消费者来自海外。
研发费用:83亿美元。
业务技术:全球批发与零售、物流服务(菜鸟网络、蜂鸟即配)、生活服务、云计算、数字媒体及娱乐、创新业务(高德、钉钉及天猫精灵智能设备等)、支付与金融、人工智能、物联网、芯片设计。
亚马逊:2020年,亚马逊营收达到3860.64亿美元,同比增长38%,净利润为213.3亿美元。营业额部分,其中北美2362亿美元,除北美之外国际其它地区为1044亿美元,比2019年增长40%。
业务技术:低碳技术、AWS云服务、数码硬件(Kindle、Fire平板电脑、Echo等)、数字内容、机器学习。
小结3
阿里是互联网企业中走出国门走向全球化做的最好的企业。电商业务而言,亚马逊与阿里各自海外用户数能做到旗鼓相当,算上本土用户阿里的总用户数可能甚至超过亚马逊。但亚马逊的总营收能达到阿里的3倍,主要还是缘于欧美更高的购买价格。做海外电商的都知道,一件商品在国内,售卖到国外换算成人民币至少是3倍以上,有些小商品甚至要高达10倍以上。
曾经阿里的市值一度超越亚马逊,但如今市值已经只占后者3成左右。还有个重要原因是阿里主营核心电商业务,面临的激烈竞争远甚于亚马逊有关,如京东、拼多多都是强大的竞争对手。亚马逊的研发投入费用是阿里的5倍左右。
总结
以上三组的对比可以发现,过去10年美国的互联网巨头型企业的市值与营收,总体上将中国同行的差距拉的更大,尤其是百度最为明显。美国不仅基础更大更强,速度增长却更快,资本也更为雄厚,投入的研发资金规模普遍数倍于中国同行。
如果市值、营收及研发产出比可能受到“估值偏见”和汇率的影响,那么服务用户的规模则是不折不扣的硬指标,在这项上我们仍然是被拉开极大的差距,谷歌(Alphabet)集团服务的整体用户规模超过30亿,仅facebook月度活跃用户就达28亿,超过中国总人口,还在以两位数比例增长。
在上一个环节,对比中国美国互联网整体的发展情况,某些指标上如中美互联网人口增速及渗透率上,中国有一定优势或者追赶势头很猛,但如果把美国这些互联网头部企业,卷入的全球非美国人口也算进来,我们就被拉的差距更大。
由于中国互联网处于后发国家的地位以及意识形态的不利处境,我们国家有意识的在某些领域竖立了藩篱,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和壮大我们的互联网企业,例如百度搜索和腾讯社交网络,基本上没有遭遇国外同行的冲击。但事实的结果是,这些被保护起来的互联网巨头,却丧失了走出国门的雄心。
百度和腾讯在各自核心领域的全球化上几乎毫无成绩可言,这与美国互联网企业全球攻城略地形成鲜明反差。有人说是语言问题导致,但阿里这块是做的不差,同时美国互联网企业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也同样是以当地语言展开的,所以说语言其实并不是最大障碍,最好的例子是字节跳动旗下的Tiktok(抖音海外版)。
中国互联网界一直流传着一个疑问,如果放谷歌进入大陆市场,百度还能赢吗?这个问题,我觉得可以从一个侧面来回答,只需看谷歌浏览器在现今中国浏览器中的比值就知道了。百度搜索如今做的有多差,我在本文搜集国内信息时候体会最深,同样国内信息,谷歌搜索呈现的体验要好的多。
中国互联网头部企业要走出国门,在竞争中提升自己壮大自己,已经显得尤为迫切。走出国门获得成功,不仅是在全球化中获取利润,对于改善和构筑我们国家的优势也作用甚大。前文,所述中央财经工作会议指出“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相信已经看到这个问题。政府下一步是不是会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出海,让我们拭目以待。
独角兽的数量比较
除了整体规模、头部企业的比较外,我们还可以再看看独角兽企业的数量。独角兽是指市值规模超10亿美元但还没有上市的企业,独角兽代表的是最具成长性企业。
根据2021年1月初CBInsights的统计数据,全球拥有超500家独角兽企业,其中美国以255家位居首位,中国以122家位居第二。中美两国的独角兽来自各行业,但普遍互联网属性强烈,所以也非常好能用来作为讨论中美数字经济发展的参考。2020年的新晋独角兽中,68家来自美国,占到了62%,中国仅有9家在2020年入围独角兽榜单。
从独角兽数量情况来看,中美依然是未来全球互联网最重量级的top2玩家,但中国互联网企业未来追赶美国依然任重而道远。
中国互联网的十字路口
处在追赶的关键时刻,但中国互联网的问题已经开始暴露出来,在我看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中国互联网正在接近增长的极限,迫切需要走向全球化
中国互联网主要受益于中国市场,美国互联网则覆盖全球市场。随着中国互联网人群的规模和增长接近极值,未来几年几乎所有的头部型互联网企业都会面临用户增长放缓的瓶颈。
下图为智研咨询的数据,中国网民占世界网民的比例,可以看到在逐渐下降,说明世界总体互联网人群在加速入网。
而美国互联网企业则没有这个瓶颈问题,毕竟全球人口要更多的多。美国在全球赚取巨额利润。以谷歌为例,2020年,其总营收为1825亿美元,美国本土以外的营收高达975亿美元。如果长此以往,甚至会拖累中国国力的增长。
互联网企业圈地化、围栏化
由于我们的后发劣势及意识形态的不利处境,决定了我们国家某些互联网领域没有彻底打开,但这样的藩篱却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某些企业的自满自足,享受在圈地里的垄断,没有了全球进取之心。保护的藩篱反而成了创新和提升的束缚。
为了固守自己的地盘,占据优势地位的互联网头部企业纷纷将自己地盘圈禁起来,而将广大网民的体验抛诸脑后。例如,腾讯封杀阿里系公司的商品链接,而对来自京东、拼多多的链接则畅通无阻,封杀抖音等字节跳动系公司的链接,阿里,美团逼迫商户二选一等。可谓处处围栏,处处障碍,互联网可贵的共享精神则消失无形。
猎杀式无序的并购,产生生态退化的副作用
垄断是有有利的一面,美国著名法律经济学派创始人理查德·波斯纳甚至认为,垄断是鼓励创新的一种途径,因为成功的创新与成本最小化对垄断者的回报通常是非常大的。这个最知名的例子是韩国朴正熙时期,为了扶持韩国企业,加强竞争力,不仅支持企业合并重组,甚至允许垄断排他经营,韩国三星、现代、大宇都是起步于那一时期。如今,已经都是韩国经济力量的主要抓手。
我们国家也有这种允许巨头合并,形成市场支配地位或垄断情况的发生,例如为了对抗国际巨头巴斯夫、陶氏化学和杜邦合并后的陶氏杜邦等,中国先后允许中国化工集团收购瑞士先正达(收购金额高达430亿美金),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
过去十多年,互联网的疯狂并购,被很多人形容为“猎杀式的并购”。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现在回过头来看,很多并购大案,并不如,当初合并时候说的提高服务等那么美好。
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标准:
行业乱象频现与社会责任缺失
一些行业乱象,也随着经营者集中,而变的更加普遍。例如,此前经常被媒体曝光的大数据杀熟问题。随着经营者集中,一些消费者行为数据被互联网企业掌握的更加精准,但有些企业却动了歪心事,对某些服务有高度使用频率和需求的消费者,偷摸地收更高的价格,这显然是有违公平的,是在利用互联网使坏。
还有些,是社会责任的缺失。例如,游戏泛滥,对未成年的准入限制不够,游戏画面挑战公序良俗的底线等,当然这些现在百姓呼声的加强,这些问题也有一定的改善。还有前些年,互联网高利贷,小贷进校园,暴力催收等问题爆发,让很多人一夜破产,经济陷入困顿,社会治安事件频发等。
美国的反垄断与现今历史
这里我们可以看向美国。从美国立国以来,一直以自由经济为宗旨,到19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经济迅速发展,各行业都开始形成托拉斯集团(垄断集团),这些人和集团被当时美国人呼为钢铁大王、石油大王、烟草大王、牛肉大王、铁路大王等等,这些托拉斯集团可以利用优势,通过联合、并购、重组等手段,操纵市场和价格,带来一大批中小企业陷入困境的局面,财富更进一步开始向少数人集中。
这引起了很多的人的警惕和反感。在美国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吁与巨大压力下,美国国会于1890年通过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后来,美国国会又先后通过了《克莱顿法》《罗宾逊-帕特曼法》等。对垄断行为的斗争高潮,出现在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上任后,他推出了一些列政府监管经济的措施,将矛头直接指向了大公司和大财团。
1904年,依照《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反托拉斯法就是反垄断之意),联邦政府拆分了北方铁路公司。1911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定标准石油公司垄断违法,妨碍自由竞争,并下令解散标准石油公司。标准石油公司就这样被拆解成若干个小公司。此举,气得一向以好脾气著称的洛克菲勒大肆抨击:罗斯福是我见过最为狭隘,且具有报复心的小人。
今天的埃克森石油公司,美孚石油公司都是由当年标准石油公司拆分后形成的。实际上,我们知道,今天美孚和埃克森都依然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石油公司。
这是当年美国媒体比喻石油垄断的形象漫画
美国政府是始终对垄断现象保持高度警惕的。1945年,美国铝业公司被最高法院裁定强制拆散;1970年,IBM因在大型电脑硬件、应用软件与操作系统三大领域包打天下而被控垄断;1984年,AT&T被肢解为7个地域性公司;1998年,微软被面临分拆的命运,后来据说主要由于互联网经济泡沫来临而作罢。2019年,美国众议院宣布开始调查四大科技公司(亚马逊、苹果、谷歌、脸谱网)的垄断行为,至今这一调查行动还未最终定音。
而且这种利益冲动并不如很多人想得那么小,例如美国政府反对标准石油公司垄断的过程就长达数年。这些大企业大财团型公司背后也是有利益代言人的,同样的道理,我国现在进行的这种对大企业的监管同样也不轻松。例如虎牙和斗鱼的合并案中,企业方就反复多次提出新的方案,说明资方是有非常很强的合并意愿的,更广为人知的是滴滴诡秘的上市行为,而滴滴背后又是多少风投,多少机构和财团的利益。
在另外一起合并案件——虎牙和斗鱼,在被监管总局叫停后,同属游戏直播阵营的龙珠直播发出系列微博,表达其振奋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