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根据科技部和财政部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结合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工作基础及国内外学科发展趋势,特制订本指南。
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工作以地质地球化学为基础,结合中国环境特点和全球环境变化,利用放射性核素、稳定或放射同位素及微量元素示踪,综合研究天然和人为过程释放的化学元素及其同位素在岩石(土壤)圈-水圈-大气圈-生物圈之间的运移和循环规律及其对生态环境系统的影响,揭示地球化学环境系统的变化规律和导致环境质量变化的自然和人为作用份额,为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及人类健康服务。主要研究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1)环境地球化学过程与环境质量变化;(2)地质环境与人体健康;(3)环境和气候变化的地球化学记录。
近期研究工作重点是:
n地球化学新技术新方法
n喀斯特物质循环与全球变化
n喀斯特表生过程与生态文明
n地表水污染过程与修复
n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
n大气污染与防治
n汞生物地球化学
n全球气候变化与环境响应
一、开放课题的设立
加强国际合作研究,对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科发展、提升研究水平、加快国际化步伐、扩大国际影响等具有重要意义。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优先资助国际(包括港、澳、台)合作研究,总资助经费为120万/年。
二、开放课题申请
3.国际(包括港、澳、台)申请者申请开放课题,必须有国内对应领域的合作伙伴。
4.申请者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提交《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5.国际申请者提交的《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由中方合作伙伴用中文填写,但均须附上申请者签名的英文合作协议书。《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秘书处:xudan@vip.gyig.ac.cn。
6.开放课题申请书经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室主任批复后,将于2021年2月25日前公布资助结果。开放课题评审遵循“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原则,提高开放课题经费使用效益。
8.开放课题要有实质性国际合作研究,不鼓励只邀请外宾来实验室作报告。
三、经费管理
1.开放课题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年度计划执行,须严格执行年度预算95%以上。
四、成果管理
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包括基础研究、基础应用研究的科研合作成果和新技术新方法研发成果。研究成果为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申请者所在单位共享。
1.由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资助的课题,学术论文第一署名为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StateKeyLaboratoryofEnvironmentalGeochemistry),第二署名为申请者所在单位。
2.主要为申请者自筹资金的课题成果,学术论文第一署名为申请者所在单位,第二署名为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StateKeyLaboratoryofEnvironmentalGeochemistry)。
3.学术论文须在“致谢(Acknowledgments)”中注明“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英文:“…fundedbytheStateKeyLaboratoryofEnvironmentalGeochemistry(SKLEG2021XXX)。
五、开放课题的监督
开放课题申请者(合作伙伴)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按照批准计划任务开始研究工作。如在一年内不开展工作,则取消该课题资助。
在开放课题执行过程中,申请者(合作伙伴)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向实验室汇报课题工作进展情况。资助课题结束后,申请者(合作伙伴)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实验室提交研究报告及学术成果,并归档管理。
实验室主任和室务会有权对资助的开放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无力继续完成课题任务或经费使用不当者,提出整改建议,直至终止资助。
六、本实验室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9号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邮编:550081
联系人:徐丹
电邮:xudan@vip.gyig.ac.cn
传真:0851-85891334
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1年1月15日
2021年度工程训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理工大学)开放课题
为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加强实践育人工作,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充分利用工程训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平台资源,提高中心的开放和共享程度,扩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影响力,发挥工程训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并根据《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和《西安理工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西安理工实管[2017]3号)文件的规定,现将2021年度“工程训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理工大学)”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根据国家人才战略和社会发展需求,紧扣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改革、实践机制创新等方面展开研究。具体查阅附件“申报指南”。
二、项目类别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具备一定的实验教学研究能力和实验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鼓励承担实验教学的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实验教师与实验管理人员积极申报。
2、2021年度示范中心开放课题申请指南(见附件1),申请人须认真填报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最晚应于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工程训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理工大学)”,逾期将不予受理。
4、示范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公布立项结果。结果公告在中心网站发布:www.gcxlzx.xaut.edu.cn。
工程训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理工大学)
2021年1月14日
关于光电材料科学与技术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光电材料科学与技术安徽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安徽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进行建设。2017年获准启动建设。实验室以发展各种理论研究方法和先进的实验研究手段为目标来开展研究工作,解决光电材料中的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
一、实验室开放基金支持研究方向
光电功能材料设计与应用
激光光谱技术与应用
光传输与传感
照明与显示技术。
二、开放基金申请办法
1.2021年度,实验室拟根据研究方向设立5项左右的开放基金课题,平均资助额度约2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本年度项目执行期为2021.01.01-2022.12.31。
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按附件2申请书格式编制项目申请书,2021年3月20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交至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科研办公室。
三、开放课题管理及有关要求
1.获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按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在一个月内编写研究工作计划,并签订课题研究合同。
2.课题研究经费的开支范围和使用办法参照《安徽省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规定执行。
3.课题受资助的研究成果,由实验室和研究者单位共享。研究成果请遵照《光电材料科学与技术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规定》(附件1)。
联系人:张曼
产业用纺织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报通知
产业用纺织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面向校内外设立开放基金,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地建设项目开放课题现启动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研究方向
1.传统产业用纺织品的技术升级
2.产业用纺织品先进制造与装备
3.高技术产业用纺织品研发
4.产业用纺织品设计与评估
二、资助原则
1.开放课题主要资助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及工程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2.开放课题研究年限为1-2年,每项课题的资助金额为3-5万;
3.如申请课题已经具备较好的工程化条件和产业化前景,请在申请书中写明,“中心”将优先给予重点资助。
4.同年度已获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含人事处、人才办、科研院等各类中央高校专项资金项目),尚未结题的申请者,中心本年度不予重复资助。
三、申请办法
联系人:傅婷
产业用纺织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021年1月8日
现代服装设计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报
现代服装设计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面向校内外设立开放基金,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地建设项目开放课题现启动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资助方向
1.科技服装研发及功能测评研究
功能防护服装研发设计、着装人体测评及仿真技术、可穿戴时尚科技研究等
2.服饰文化传承及时尚创意研究
服饰文化研究及创新、流行趋势预测及海派设计价值再造、时尚传播及创意产业研究等
3.服装先进制造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服装人体工程学与先进制造、服装供应链管理及消费行为研究、服装产业可持续发展等
1.主要资助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及工程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2.理工类课题资助金额为4万元,人文社科及艺术类项目资助金额3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0日)。
3.本年度获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含人事处、人才办、科研院等各类中央高校专项资金项目),以及往年已获得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尚在课题研究期内或未结题者,本年度不予资助。
三、结题要求
1.获得资助的理工类项目需要发表按要求标注的SCI/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人文社科及艺术类项目需要发表按要求标注的C类以上/SC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
2.获得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完成的研究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发表论文时共同署名。本实验室的正式署名为:
中文名称:现代服装设计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上海200051
英文名称:KeyLaboratoryofClothingDesignandTechnology(DonghuaUniversity),MinistryofEducation,Shanghai200051,China
同时在论文首页脚注或文末致谢中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编号:2232021G-08)”,英文标注:“TheauthorswouldliketoacknowledgethefinancialsupportfromtheFundamentalResearchFundsfortheCentralUniversities(GrantNo.2232021G-08)”。标注排序须为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