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是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一所多门类、多学科的综合性高等公办学校,是宁夏首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首批进入全国200所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获批56所国家“双高”校建设单位。现为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宁夏首批“互联网+教育”示范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级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当前,学校建设宁夏职业技术大学,经教育部同意已纳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设置“十四五”规划。
期待您的加入,共同见证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的发展。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硕士研究生岗位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7日至2006年4月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岗位为40周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16名,硕士研究生9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一)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01~13):采取专业能力考核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统一进入专业能力考核环节,择优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14~22):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对紧缺专业岗位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学校按照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
五、发布招聘公告
六、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考核、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博士研究生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可在2024年7月15日前报名。
2.报名程序
(1)博士研究生岗位
①熟悉招聘政策。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一览表等,了解熟悉公开招聘政策及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
②提交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提交材料明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国内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科成绩表;国(境)外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执业和职称资格证书、自荐材料等扫描件。
③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7日内审核完毕,并予答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专业能力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硕士研究生岗位
①熟悉招聘政策。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一览表、报考指南等,了解熟悉公开招聘政策及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属于不得应聘情形、恶意注册报名、扰乱公开招聘报名秩序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⑦应聘者须上传以下材料:
l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l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l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上传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方式
1.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专业能力考核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统一进入专业能力考核环节,专业能力考核采取专家评议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专业能力考核形式、内容
(3)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者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当成绩出现并列时,经加试后确定。
2.硕士研究生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对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调整岗位资格条件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岗位资格条件、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
②笔试形式及内容
④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及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3日内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面试
①面试开考比例
学校按照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
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公告。
③面试形式、内容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日在我校官网公布。
④面试成绩计算
专业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80%,回答问题占面试成绩2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①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②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学校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由学校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③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日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资格复审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我校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6.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应聘者,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可继续进行,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聘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暂缓聘用,待应聘者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五)考察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六)公示及聘用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关于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2.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3.招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须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4.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8.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一)博士研究生岗位
联系人:杨老师高老师
(二)硕士研究生岗位
联系人:任老师安老师
附件: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
2024年4月7日
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