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虚贝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签约卖家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经过虚贝平台审核通过并向签约卖家发出服务开通通知时,本协议即在签约卖家和虚贝平台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不涉及签约卖家与虚贝平台其它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二.定义:
虚贝平台:指包括虚贝(域名为xubei.com)网站及客户端。
虚贝:虚贝平台经营者的单称或合称,包括虚贝经营者杭州诸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一)签约卖家承诺向买家提供无货补货服务,即:当买家购买签约卖家的商品后,如因系统维护等客观原因造成暂不能及时完成交易,在买家未要求取消交易的情况下,签约卖家应主动在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易完成。
(二)其明示只接受虚贝平台提供的支付方式作为其通过虚贝平台网达成的交易的支付工具。
(五)签约卖家发布出售物品时,应确保发布信息真实、有效,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假描述,即发布的信息与所出售物品在游戏内所呈现的属性应完全相符,并且保证上述属性直至商品成交时,不得因人为的或物品本身的原因发生任何变化。如因物品所属网络营运规则的问题,导致或可能导致出售物品发生或可能发生属性变化的,卖家须在发布出售信息时予以明示。
(六)其保证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七)签约卖家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出售帐号找回。一经发现虚贝平台将立刻停止甲方帐号在虚贝平台的销售权;同时虚贝平台保留对签约卖家的司法诉讼权利。
(八)当商品总量趋少时,其要先确保在虚贝平台中所出售商品货源充足,并及时通知虚贝平台。如因上述原因发生纠纷,其应当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给虚贝平台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意赔偿其全部损失。
(九)签约卖家在虚贝平台出售/出租,应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的帐号交易/出租笔数大于500笔,该指标的准备期为1个月,准备期内对销售额无指标要求。准备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届满30日;
2、发布商品真实有效,每月商品找回率<1%;
3、每月的发布笔数与已出售笔数应该≥5:1;
4、卖家原因取消率每月<1%;
5、投诉率<20%;
6、及时处理购买用户发起的售后仲裁纠纷。
签约卖家在协议有效期内若有不满足以上条款中的任意一条,将视为自动放弃签约卖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