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实现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现就做好2024年我县“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工作
一要着力健全完善“两个清单”。各部门要按照监管事项行使层级和监管职责分工认领监管事项,对于目录清单中的行政检查事项,及时编制检查实施清单,确保监管事项认领率100%、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100%。二要根据本单位执法人员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执法人员名录(监管要素-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管理),为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所有执法人员分配账号、配置权限(更多-系统管理-用户管理),确保执法人员账号分配率100%。
二、全量推送监管数据
三、加强投诉举报和风险预警线索处置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能,及时核实处置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的投诉举报、风险预警线索。同时,要建立系统首页动态信息和曝光台信息更新机制,及时将本部门监管动态信息和曝光信息通过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基础支撑-信息发布-监管动态(曝光台)-新增)进行发布,各部门要确保每月至少更新2条监管动态信息,及时更新曝光信息,提高报送信息质量。
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
各部门要统筹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联合监管子系统、通用执法子系统的应用。对于监管事项中监管方式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事项,各部门要通过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子系统开展双随机抽查。对于监管事项中监管方式为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的事项,各部门要通过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通用执法子系统开展监管。
五、落实推广应用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机构,形成工作合力,将“互联网+监管”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起来,有序推进我县“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