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本职业高级考评员资格。
(三)裁判员技术条件
2.参与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五);
3.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
5.主持国家在线课程、国家职业教育资源库项目;
6.主编省级及以上重点教材、规划教材;
7.科技成果转化实绩突出,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推广表彰;
9.承担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0.担任“双高”专业负责人或牵头开展省级专业综合评价(专业认证)工作。
三、监督仲裁员推荐
(一)推荐要求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职业院校开设专业现状,根据双数年赛项,从职业院校、普通高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学(协)会、科研机构等单位推荐监督仲裁员,每个赛项推荐监督仲裁员不少于5人。
(二)监督仲裁员基本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具有过硬的政治、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应有较强的法律、法规意识,熟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与赛项同领域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本职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学(协)会、科研机构等单位的管理人员,具备赛项监督仲裁所需的沟通与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具有省级及以上赛项监督仲裁工作经历者予以优先考虑。
4.赛项执委会及专家组成员不得参与监督仲裁工作。
四、推荐程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010-58556725程老师010-58581135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6层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附件: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2024年双数年赛项名单.docx
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推荐表》.docx
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docx
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仲裁员推荐表》.docx
5.《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裁判员监督仲裁员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