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09日讯:根据学校岗位需求,经批准,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拟开展第二轮教师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位于远安县鸣凤镇红阳路4号,占地面积184亩,总建筑面积4.12万平方米,现有在编在岗教职工167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近1500人。学校环境优美,动静相宜,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湖北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兼具职教特色与山城风韵的宜昌花园式学校。现开设加工制造类、现代农艺类、信息技术类及旅游服务类四大专业集群多个专业方向。
学校坚持“五匠”立德(修匠心、炼匠技、践匠行、承匠情、守匠气),“五艺”(农艺、茶艺、网艺、礼艺、机艺)求专,以绿色生本教育和舞台主角为理念(学校是人人的舞台、台上台下都是主角),以“3X”实践(发现、实现、呈现)和“三教”改革为平台,打造绿色生本课堂,学校技能高考和技能大赛成绩喜人,校园文化和谐温暖,师生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高。
二、引进计划
农学类专业课教师1名。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符合引进专业要求,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4.在远安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岗位条件
2.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6.远安县内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2)现场报名地点: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务宣传部(远安县鸣凤镇红阳路4号)。
(三)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审查结果及面试公告将于3月22日在远安网发布。
(四)面试
2.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教师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考核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三位小数)。
4.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人选。
5.本次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合格线为8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录用。
(五)考察签约。面试结束后,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采取查阅个人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拟签约人员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八)关于递补。拟引进人员自愿放弃或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可从本次参加该岗位考试且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公示聘用程序不再递补。
五、政策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管理,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及学校绩效工资。
(二)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或申请人才周转房,配备工作用笔记本电脑。
(三)符合《远安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待遇与优惠政策”条件的,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购房补贴及人才津贴等待遇,具体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