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安徽省教育厅印发了《安徽省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印发实施,2020年7月,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12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印发,要求省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调研督导和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劳动教育教学体系,完善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教育评价、教育研究等工作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我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级有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研制印发《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对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内容有什么明确要求?
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中等3个方面,重点要结合专业特点,增强学生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职业劳动技能水平,培育积极向上的劳动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劳动态度。
三、《实施细则》如何规定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的实施途径?
职业院校要结合职业教育特点与自身办学特色,将劳动教育纳入学生培养全过程,通过开设专题必修课程、其他课程渗透、校内外劳动实践、实习实训、劳动文化体验等方式,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打造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劳动教育。
四、《实施细则》对职业院校规划实施劳动教育有什么具体要求?
职业院校作为劳动教育的实施主体,要把劳动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整体设计、系统规划劳动教育,明确劳动教育目标内容、课时安排、主要劳动实践活动安排、劳动教育过程组织与指导及考核评价办法等,研制“学校学年(或学期)劳动教育计划”,规范做好建立健全实施劳动教育的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加强劳动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等重点工作,真正将劳动教育融入各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切实提升劳动教育育人实效。
五、《实施细则》如何评价和监测职业院校劳动教育?
职业院校要坚持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通过平时表现评价、学段综合评价等方式,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健全和完善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开展劳动教育过程监测与记实评价,建立劳动教育诚信机制,发挥评价的育人导向和反馈改进功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劳动素养监测,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定期组织开展关于学生劳动素养状况调查,发布学生劳动教育监测报告,发挥监测结果的示范引导、反馈改进等功能,为改进劳动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六、《实施细则》如何保障和支持职业院校实施劳动教育,推动劳动教育常态长效?
创新实施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分级管理,建立省级统筹协调,市、县指导实施的三级管理体制,通过拓展实践场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研究指导、研发课程资源、选编教材读本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职业院校劳动教育保障与支持,推动构建以职业院校为主体实施、教育行政部门督导、行业企业指导、家庭社会参与的协同机制。同时,通过加强督导评估、完善激励机制、强化问责追责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对职业院校实施劳动教育的监督与激励,健全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实施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