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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新疆唯一一所定向培养“军士生”院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教育部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是一所集职本联办、高职、中职、五年一贯制、技工、成教(含本科)、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综合性职业院校。学院是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新疆唯一一所“定向培养军士生”院校,兵团“双高计划”建设院校,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学院面向全国12个省市招生,现有高职在册学生13121人。专任教师535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154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57人,“双师型”教师29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兵团教学能手3人,天山英才、兵团英才及师市拔尖人才9人。
学院占地1213亩,设有8个二级分院,开设3个职本联办专业,52个高职专业,有国家级重点专业7个,兵团特色专业2个;建成网络在线课程90门,精品在线课程28门;设有5个科研附属机构和10个国家级实验、实训室,建有陈学庚院士指导工作站、马光辉大师工作室、杨建立劳模创新工作室和兵团思政名师工作室;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个,可对69个工种进行中高级工、技师的职业资格鉴定。
学院坚持内强外联,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先后与区内外300多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实现校企双主体育人。建成“1+X"省级考试中心3个,承接24个“1+X"证书试点。依托石河子职教联盟,打造产业学院,先后与企业共建社会化服务平台和生产性实训基地38个,累计完成人才培养、社会培训和技能鉴定20余万人次。
学院近五年,在全国各类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国家级奖项16个、自治区(兵团)级奖项73个;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荣获金、银、铜奖12个,实现了新疆及兵团职教赛道金奖“零”的突破。在兵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80个奖项。
学院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坚持“修德启智强能善技求真创新育才戍边”的办学理念,坚持“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为屯垦戍边服务”的办学方向,应势而谋、顺势而为,为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兵团履行职责使命提供人才资源支撑,在兴疆戍边征程中体现新担当、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
第一章总则
学院依据自治区《关于做好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简章。
第二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1200人,其中:普通类840人【其中:南疆单列(普通类)计划50人】,单列类(选考外语)36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学费
计划数
备注
合计
普通类
单列类
(选考外语)
南疆单列
(普通类)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3
文理兼
3300
20
10
智能焊接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40
25
5
电气自动化技术
30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
大数据与会计
3000
市场营销
现代物流管理
旅游管理
学前教育
电子商务
护理
3900
60
应用化工技术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环境监测技术
食品质量与安全
服装设计与工艺
建筑工程技术
工程造价
水利工程
机电排灌工程技术
建设工程管理
市政工程技术
现代农业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大数据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工业互联网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7800
与华晟经世校企合作联办专业
物联网应用技术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1200
790
360
50
注:原则上按计划数执行,实际录取时根据上线人数可调整人数。
第三章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五、注意事项: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四章考试办法与安排
一、考试:实行“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
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腾讯会议”进行线上面试。
第五章命题、组卷、线上面试及评分
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兵团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
一、命题:由企业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按要求内容进行封闭命题。
二、组卷:由命题组在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组卷。
三、线上面试: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约束及规范考生及工作人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线上面试操作程序。
四、评分:由学院考务组根据《面试赋分标准》科学、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判。
第六章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总分30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0分,总分600分。
一、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300分。
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
第七章录取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二、录取原则: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4月16日—4月21日在学院官网上公示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第八章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录取考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
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九章奖励及资助办法
学院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对品学兼优、创新创业及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分别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4000元/年、3300元/年、2600元/年);学院奖学金5000元/年;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分为三等(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困难学生助学金1000元/年;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章毕业生学历及升学
我院专科生毕业时,可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专升本考试,被录取考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时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