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波澜起伏,通过快速发展,初步建立起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回顾三十年来职业教育政策的变迁,对于深入认识中国要不要发展职业教育、中国需要发展一个什么样的职业教育、中国应该怎样发展职业教育有着重要意义。
一、我国职业教育政策历史回顾
(一)恢复阶段(1978-1984年)
文革期间,我国整个职业教育体系被破坏,其中,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倾向尤为明显。到1976年,中等职业学校主要由中专和技校构成,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中师)共计3710所,在校生91万多人,占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比重由1965年的52.6%降至6.1%,高中阶段普职比为15.4∶1.因此,本阶段国家职业教育政策重点是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教育、建立职业教育体系。
1.确立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的目标并初见成效。
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应该考虑扩大农业中学、各种中专、技校的比例。由此,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教育被提到政策制订的日程上来。1980年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以下简称《改革报告》)提出了一系列促进中职教育的倾斜政策。到1985年,高中阶段的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农业职业高中的在校生分别比1980年增长了26.4%、9.1%和4.8倍,总人数达到415.6万人。高中阶段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人数占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35.9%,比1980年提高了17.2个百分点。
2.形成了多部门、多行业共办职业教育的途径与格局。《改革报告》提出,要将一部分普通高中改办为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农业中学。这项政策的一个明显效果在于,在促使中专、技校数量增长的同时,促成了一种新的中等职业教育机构---由普通中学改办而成的职业高中。1983年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中等教育结构的改革途径,并提出对教育部门主办的职业教育每年追加一次补助。至此,我国形成了行业企业、劳动等部委、教育部门共同举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格局。
3.疏通办学主体渠道,允许社会力量办学。值得注意的是,《改革报告》还强调“,集体和个人也可以办”各种职业(技术)学校,并在以后的政策中得以延续。这一突破对往后的职业教育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这一阶段职业教育的恢复发展奠定了新时期职业教育的基础,这个基础也成为我们今天职业教育取得成就的基础。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把发展职业教育的任务主要赋予正规学校;对发展职业教育必需的外部制度的建构考虑不足;行业参与机制缺失;办学多头并缺乏统一协调;国家能力标准、统一职业资格制度与学历职业教育之间的匹配不完善;在薄弱高中基础上改建的职业高中低标准办学;等等。
(二)发展阶段(1985-1996年)
本阶段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至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实施,职业教育发展呈现出政府推动、外部驱动、规模发展迅速等特点。
此外,中职生继续教育通道宣告开通。1991年国家教委在《关于推荐应届职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推荐报考的职业高中毕业生与普通高中会考合格的考生具有同样的资格和权利,录取时应同样对待。”这一政策打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的鸿沟,意义重大。
3.职业教育办学引入市场机制。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目标确定。1993年出台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继续强调职业教育的重要性,首次提出今后职业学校要走依靠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办学和社会各方面联合办学、产教结合的路子。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即“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职业教育举办者主体由原来的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辅的政策取向转变为主要依靠社会力量办学来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逐步在职业教育的招生和就业、教学设施、专业设置和课程等方面逐渐减少政府的计划控制和支持。显然,全国开始了引入市场力量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探索。
4.职业教育立法。1996年实施的《职业教育法》是职业教育政策发展中的重大事件,它确定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规定了政府、社会、企业、学校以及个人在职业教育中的义务和权利,明确了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提出了发展职业教育的方法途径,规定了职业学校的设置标准和进入条件等。虽然该法基本属于“宣言性”立法,但它基于新时期职业教育的经验,特别规定了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责任。
(三)滑坡阶段(1997-2001年)
本阶段是职业教育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引入市场驱动机制的转型期,职业教育矛盾重重,中等职业教育出现困顿与危机。
自1997年起,中等职业教育占高中阶段招生的比例不断下降,招生数出现负增长。与此同时,职业教育的社会声誉下降,被认可度降低,中等职业教育处于一片悲观和迷茫氛围之中。
1.生源减少。进入“九五”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职业教育原有的计划培养模式的基础逐渐丧失。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企业转制及关停并转,使得中职毕业生就业岗位大幅减少。中职毕业生就业困难所释放出的信息,开始对初中毕业生对职校的选择产生抑制效应。
2.自身改革滞后。职业教育计划培养的社会经济基础变了,培养模式却没有相应地转变。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体系,与就业关联性不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也不强,难以适应市场的需要。
3.国家支持力度下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国家财政投入的减少,中专和技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享受的很多优惠政策被逐步取消,这些优惠政策包括学校招生靠国家计划、学生上学既转户口又拿人民助学金、学生毕业国家包分配工作等。这样,1995年开始实施的中专学校毕业生逐步实现缴费上学、自主择业的政策效力显现,使占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总数1/3以上的中专学校失去了对初中毕业生低收费、包分配的巨大吸引力。
4.高校扩招。同期高校扩招带来了普通高中热。鄙薄职教“、抑职扬普”观念升温,普高在校生数1997年较1996年猛增14%,中职生源数则相应锐减。
5.政策信息不确定。此时,宏观政策层面对是否继续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关键问题释放出不确定的信息。例如,教育部领导在1998年10月的一次座谈会上讲到:“到下世纪初,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要从以数量发展为主转移到以巩固提高为主。”翌年《决定》又提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先是说“以巩固提高为主”,后又提出“大力发展高职”,措辞用语的变化,使得中等职业学校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另外,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扩大招生的开始,大学和高等职业教育受到更多重视,而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问题却没有被明显突出和强调,相反,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在政策的支持下,纷纷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
6.世界银行意见的干扰。1998年世界银行在《中国二十一世纪教育发展战略目标》中建议中国修改既有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占高中阶段60%的政策,降低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在未来20年里,把中学阶段的纯职业学校数量按照地方的条件进行缩减,逐渐以2年制中学后职业教育机构来取而代之。
基于上述多种因素,从1997-200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从520.77万人减至397.63万人,中职与普高的招生比从62.15∶37.85降至41.58∶58.42.为给“普高热”降温,1999年8月,教育部下发文件《关于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处理好普通高中的发展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关系……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但它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四)重振阶段(2002-2008年)
本阶段在于重新认识职业教育,确立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重点不动摇,走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道路的指导思想。
2.重振阶段的三个思路。总起来看,2002年以后职业教育的主要发展思路包括三方面:
一是增加职业教育的入学机会,扩大职业教育的发展规模。在2005、2006、2007连续三年中职每年扩招100万名学生。目前,中职、高职的在校生数分别占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在校生数的一半,即“两个一半”的规模。
二是发展有质量的职业教育。一方面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加强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建设,确保职教质量所需的硬件条件,实施了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另一方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了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不仅要确保更多的人有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而且还要确保提供达标的、有质量的职业教育服务。
三是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来自贫困家庭的比例远远高于高等教育贫困学生所占的比例,急需得到资助。2005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国务院首次决定在中等职业教育中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制度,成为政策亮点。2006年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若干意见》随后予以落实,要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制度、学费减免制度、助学贷款或延期支付学费制度。
这样,经过1997-2002年的滑坡和此后的政策重构,职业教育走上了理念明确、支持系统逐渐成型的发展道路。
二、我国职业教育政策的取向演变
总的来看,30年的历程表明,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深受职业教育政策的影响。
(一)职教发展的动力转换
(二)不断寻找和探索合理的办学机制
因此,1997-2002年职业教育的滑坡,促成2002年《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出台。该项政策继续强调要依靠企业、行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此同时,强化了政府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力求在政府干预与市场介入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这一基调一直延续至今,取得的成效得到公认。
(三)不断提升政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
三、职业教育政策实施中存在的失效问题
政府反复申明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政策,宣示的性质较浓,存在价值冲突、政策目标与手段不一致、政策工具不充足等问题,政策的部分失效现象频频出现,影响了政策实施的质量。
(一)职业教育政策的价值冲突
由于教育政策的制订都必然面对公平与效率、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等诸多矛盾,决策主体在政策制订过程也就存在着元价值、显价值和隐价值之间的冲突。
发展职业教育无疑符合政府所遵循的最高价值观,属于元价值追求;显价值一般会体现元价值,如政府对职业教育表现出的非常重视态度;但隐价值则可能与元价值和显价值相悖,以潜在的、不易察觉的形式体现决策主体内心深处对在短期内达到政绩、经济利益和资金效率的最大化的追求。于是,职业教育受到两方面力量的挤压:一方面,职业教育是一项高成本、周期长的教育类型,且其教育对象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因此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政府会倾向于其隐价值而不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另一方面,重点中学、重点大学的升学率基本已经成为影响公众对政府满意度的重要指标和教育成败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发展职业教育显然与决策主体的隐价值相悖,其元价值、显价值在隐价值的冲击下则发生扭曲,暴露职业教育决策主体三重价值的冲突。2002-2008年,我国职教虽然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然而2001-2006年的数据显示,对中职教育的财政拨款占全国教育预算内教育经费的比例仍从8%下降到5.5%.因此,整个社会对发展职业教育重要性并没有形成共识,外部制度环境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制约依然很大。
(二)职业教育政策目标与手段的不一致
(三)职业教育政策工具不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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