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01-3119:45审核人: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6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为核心,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建设一批课程内容精品、教师水平精湛、教学效果精准的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推动职业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开发与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在线课程在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深化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国家、省、校各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培育、遴选、共享、应用和持续建设机制,带动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二、遴选数量和申报范围
(一)遴选数量。
我省拟遴选600门左右省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并从2022年、2023年省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117门课程(中等职业教育29门、高等职业教育88门)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带动建设一大批优质校级在线精品课程。
(二)申报范围。
2022年认定为省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但未被推荐参加国家遴选的课程,以及我省推荐参加2022年国家遴选但未入选的课程,如持续建设完善,且在2022—2023学年实际开课的,可以再次申报参加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但须说明建设更新等情况,且不再重复认定为2023年省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已入选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的,不得再次申报。“十三五”期间已认定课程未在2022年遴选中申请复核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二)课程总学时不低于32学时,至少在课程平台上完成两(学)期的在线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在同类课程中教学效果良好。
(三)体现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成果,课程教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教学、测试、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完整丰富并有效实施,有效防范刷课、替课、替考行为。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完备,教学全过程管理严格有序,教学支持保障条件良好,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教学事故。学习过程数据完整,学生受益面广、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四)教学团队师德师风优良,结构合理,教学能力突出,数字素养高,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专业课团队主要成员中应有“双师型”教师。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同一课程负责人限牵头申报一门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
(五)全面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学习行为的精准分析,个性化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效。
(七)课程平台资质符合要求,运行安全可靠,内容审核把关能力强,界面良好,能够在多种终端上运行。各单位推荐的课程,应接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承诺提供不少于5年的教学服务,并动态更新教学资源。
四、工作安排
按照申报、遴选、推荐开展工作,我厅同时遴选确定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推荐名单和省级在线精品课程认定名单。各单位拟申报、推荐课程须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推荐方可报送。
(一)申报。中等职业教育课程由牵头中职学校向所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参照《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附件1)组织初评,并按照《2023年各市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推荐限额》(附件2)向我厅申报。高等职业教育课程由牵头高职院校参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组织初评,并按照每校不超过10门的限额直接向我厅申报。
(二)遴选。在各市、各高职院校申报的基础上,我厅将组织专家参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对推荐课程进行遴选,形成2023年职业教育省级在线精品课程和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推荐公示名单,公示后按规定发布和上报推荐。我厅将统一组织上报推荐课程接入平台工作。
(三)推荐。我厅按照限额择优向教育部推荐报送课程,经全国行指委、教指委推荐的课程须由我厅复核、公示后与我省其他推荐课程一并报送教育部。
五、材料报送
3.3月6日前,通过行指委、教指委推荐的课程,由行指委、教指委按要求签章后,以PDF版上传至平台,教育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汇总后通过平台分送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纸质版一式两份由行指委、教指委寄送至我厅进行复核。
4.3月18日前,我厅将经公示的拟推荐课程的申报书、推荐汇总表纸质版按要求盖章后,一式一份寄送至教育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同步将PDF扫描版上传至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