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职单独招生总计划2182人,实行总量控制,按专业计划数录取。其中三校生水利类试点专业计划50人;其他普通类专业计划2132人。
(所有专业费用相同: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完成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尚未完成高考报名的,可于2月26日—29日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补报名手续。
学校单招生分为普通类和三校生试点类,身份认定规则如下:第一志愿报考“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的三校生认定为三校生试点专业考生,其他考生均为普通类考生。
(二)报考条件
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记录。身心健康。参加江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三、考试
3月7日9:00-9日17:00
(二)报考方式
(三)准考证打印
2024年3月17日
(五)考试内容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3月17日上午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三校生水利类试点专业的考生还需加试3月17日下午职业技能。
(六)计分办法
1.普通类
普通类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考试满分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50分,总分为450分。
2.三校生试点专业
三校生试点专业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满分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5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250分,总分为700分。
附加分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文件规定加分。
四、成绩查询与复核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顺序先录取参加三校生试点专业的考生,再录取普通类考生。
普通类录取原则:对于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总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严格执行学校招生网公布的专业计划进行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若总成绩相同,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分数高低录取;若职业适应性测试相同,则依次数学、语文分数高低录取。
三校生水利类试点专业录取原则: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优先原则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职业技能测试的分数高低录取;若职业技能测试相同,则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数学、语文分数高低录取。若计划已录满,未录取的试点专业考生重新纳入普通类考生录取,录取规则按普通类进行。
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录满,剩余计划纳入统招录取计划数。
(二)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优惠政策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执行。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程序申请免试就读高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工作在高职单招录取前完成。
(三)自动放弃
(四)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考生名单,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官网公示,正式录取名单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批。
(五)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校根据江西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