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营职业学院基建处副处长董其国擅自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问题。
2017年1月,东营职业学院要求各下属单位将公车和加油卡交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董其国擅自决定让基建处工作人员留下此前购买的加油卡2张、金额7296.17元。
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董其国使用2张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19次、金额4348.42元。
其私家车除因公在市内使用外,大部分用于私人事务。
2018年5月,董其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王爱敏失职失责导致该院学生违规获得国家助学金被问责。
王爱敏在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未审核发现学生王某伪造的低保证,对有人反映该学生低保证可能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置若罔闻,不予追查,在明知弄虚作假的事实面前,阻挠其他学生举报,并在该校学工部调查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未如实说明情况,致使王某获得二等国家助学金2800元。
王爱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天津理工大学理学院副院长王瑞东工作失职导致学生档案遗失被问责。
王瑞东作为分管领导,对档案工作管理不严,学院一名学生部分档案遗失。
2018年5月,王瑞东受到诫勉处理。
4.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原书记芦忠违规超额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至2017年,芦忠违规决定超额发放教职工绩效工资共计2170万余元。
芦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18年5月,芦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5.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杨桂林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其分管学院部门违纪问题频发。
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该学院南校区管理办公室将学生宿舍投币洗衣机费用私自留存,形成账外账5千余元。
杨桂林对此知情,但未采取任何措施。
上述问题存续期间,铁道学院先后3次开展小金库清理专项工作,南校区管理办公室均作出“零”承诺。
杨桂林在分管该学院所属天津铁路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期间,该中心于2017年5月至8月多次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花费8千余元,中心主任受到党纪处分。
杨桂林作为分管院领导,对分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求不严,失于监管,导致违纪问题发生,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7月,杨桂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平谷区分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刘春海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4月至2017年10月间,刘春海用单位公车加油IC卡累计给私家车加油12次,加油费共计3982.28元。
刘春海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未央区教师进修学校原副校长杨玉红、培训处原主任相学文、培训处原干部田静等人借外出学习之机绕道旅游问题。
2013年9月21日至9月28日,按照工作安排,杨玉红、相学文、田静带领28名培训人员赴山东小学教学特色校观摩学习。
期间,杨玉红擅自决定,和相学文、田静带领培训人员到济南趵突泉、烟台蓬莱阁景区旅游。
其三人均违规报销旅游费用330元。
2018年2月,杨玉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学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田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8.湖南中医药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运输服务中心主任黄进履行公车监管职责不力问题。
2018年2月16日,运输服务中心聘任制驾驶员章佳私自驾驶公车从长沙市区到浏阳市扫墓;2月17日,章佳再次私自驾驶该公车到益阳市赫山区拜年,2月20日返回长沙。
黄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章佳受到辞退处理。
9.辽宁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刘春忠借公务出访之机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
2017年9月,刘春忠借公务出访加拿大期间,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借机游览观光;擅自增加出访地点,违规公款报销机票、住宿等费用合计9615.9元。
2018年3月,刘春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10.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原党委书记李伟东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
此外,李伟东还存在违规决策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8年3月,李伟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11.青岛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张锡科公车私用等问题。
2017年1月至6月多次乘坐公车参加私人聚餐;同年6月24日中午,张锡科和该校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刘英慧、教务处处长赵铁成,到平度分校巡考时违规接受公款宴请、违规饮酒并收受礼品,午餐后乘坐公车到风景区游玩。
12.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师董智勇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
2017年6月,董智勇参加在厦门召开的全国高校某会议。
期间,其缺乏组织纪律意识,未按规定参加会议和研讨,不请示报告,擅自乘船去鼓浪屿观光旅游。
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18年1月,董智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3.黑龙江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唐国忠借亲属去世之机收受礼金问题。
2014年1月,唐国忠在办理父亲丧事期间,收受马克思主义学院8名教师礼金4300元,被该校纪委诫勉谈话。
2017年12月,唐国忠在办理岳父丧事期间,再次收受下级礼金,且在组织调查期间不如实说明问题。
唐国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14.丹东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孔鹤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孔鹤安排他人违规设立账外资金,用于给学校班子成员和部分教练员发放津补贴。
孔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海淀区卫生学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介晓东违规领取补助问题。
2016年9月21日至10月21日,介晓东在带队参加出国交流活动中,隐瞒未缴纳团费的情况,领取海淀卫校发放的补助2万余元。
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介晓东严重警告处分。
16.承德市委党校副校长聂志信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6年4月,承德市委党校副校长聂志信在操办女儿婚事过程中,收受48名教职工礼金共计16200元。
2017年12月,聂志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7.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李业明违规打高尔夫球问题。
此外,李业明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2017年6月,广东省纪委给予李业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将其退休待遇从正厅级降为副厅级(李业明已于2016年11月办理退休手续)。
违纪款被收缴。
18.嘉应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邱国锋违规决策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12月,邱国锋在明知违反上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学院财务处制定内部规定,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另行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且在2014年9月下属提出整改建议时置之不理,一意孤行。
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嘉应学院以加班值班、部门创收劳务补助、评优奖励金等各种名目,向学院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其中邱国锋等8名校领导和财务处处长曾向前共违规领取50万余元。
2017年12月,广东省纪委给予邱国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副院长薛访存、曾向前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学院党委书记丘小宏,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友文诫勉处理。
19.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环境艺术学院院长李刚违规组织公款聚餐问题。
2017年1月11日,李刚组织干部职工在某酒店公款聚餐。
期间,违规接受并使用校企合作单位提供的经费和礼品发放奖金、奖品。
李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湖北文理学院后勤集团总经理助理赵基红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5年5月,时任后勤集团办公室主任赵基红,分两次集中报销2014年1月以来的不规范招待费16笔。
2017年6月,赵基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1.青岛三江学校党支部书记战永华借操办女儿婚宴之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7月,战永华操办女儿婚宴,违规收受本校教职工礼金4200元。
战永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被责令退还。
22.内蒙古工业大学电力学院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7月16日至30日,该院组织教职工共41人分两批赴华东五市和广西桂林旅游。
旅游结束后,按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旅游补贴名义给参与旅游41人每人发放3000元,未参与旅游38人每人发放1500元,支付机票改签费用15470元,共计支付195470元。
时任院长王生铁、党委书记王清华负有直接责任。
2017年8月,王生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清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3.塔里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黄新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7年7月,黄新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4.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等问题。
2015年7月23日至28日,该院组织38名思政教师赴青海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中私自变更行程、增加景点,借机公款旅游,同时存在违规携带家属以及住宿费超标准等问题。
法政学院党委书记朱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院长王吉林受到诫勉。
25.长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高长城用公款支付旅游补助费用问题。
2013年7月下旬,高长城组织长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园林学院30名教职工及8名家属赴省外旅游。
2014年12月,学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用公款支付旅游补助费用1.5万元。
高长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用公款支付的旅游补助费用全额退还。
26.长春工程学院设计研究院原院长韦节廷组织公款旅游、总工程师王旭飞虚开发票套现等问题。
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长春工程学院设计研究院以考察设计项目为由,组织本院教职员工51人次分11批次赴广东、广西、海南等地旅游,经韦节廷签批报销旅游费用19.8万元;经韦节廷同意,王旭飞虚开发票套现7万余元用于抵顶其劳务报酬并参加公款旅游。
韦节廷、王旭飞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全额收缴。
2014年暑假期间,王坚组织学院77名教职工到长白山景区旅游,共发生景区门票和车票费用1.66万元,经由刘文彦签批报销。
王坚、刘文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全额退还。
28.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教材发行中心原主任刘毅在异地疗养院召开工作会议问题。
2013年10月16日至18日,刘毅在辽宁省某疗养院组织召开教材发行工作会议,违反中央关于“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的规定。
刘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主管领导原校长助理吴宁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9.长春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原副处级组织员李丽萍借操办女儿婚宴之机敛财问题。
2014年8月2日,李丽萍借为其女儿操办婚礼之机,违规收受本校教职工礼金4万元。
李丽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违规收受礼金全额退还。
30.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办公室档案科科长王丽梅、文理学院教师薛东慧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
2014年1月10日至17日,王丽梅、薛东慧赴海口市参加业务培训期间,于1月11日至16日前往三亚旅游,报销差旅费1.09万元。
王丽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薛东慧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全额退还。
31.广西财经学院变相公款出国旅游问题。
2017年6月,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给予该院4名带队领导广西财经学院原副院长黄晓洪、原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黄光云、原副院长蒙丽珍、副院长曾凡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财经学院人事处处长陈思源、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池昭梅、国际交流处处长傅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财经学院原党委书记王春明、原院长席鸿建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广西财经学院党委向自治区党委作深刻书面检查。
32.北华大学原副校长王乃龙长期违规占用公车问题。
2003年10月,王乃龙在担任吉林市昌邑区区长期间,授意该区时任财政局局长董某购买一台上海大众波罗轿车供其使用,并将车籍落在该局司机石某名下,车籍手续由王乃龙保管。
直至2015年12月董某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后,王乃龙才将该车交还区财政局。
2017年6月,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给予王乃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4.呼和浩特市机械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党委书记兼校长郭义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经郭义民同意,该校先后三次购买价值为18.22万元购物卡并在财务报销。
该校违规发放价值6.243万元水果,其中3.243万元在财务报销,另外3万元经郭义民同意直接用未入账房屋租金支付。
2017年3月30日,郭义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5.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信息中心)馆长(主任)韩廷水等人公款旅游问题。
韩廷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6.湖北经济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漆腊应等违规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漆腊应先后8次和下属一起到营业性歌厅唱歌,费用由下属支付;漆腊应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17年3月,漆腊应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按照事业单位五级职员降级安排工作。
37.廊坊市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校长李河均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李河均不如实报告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校纪委书记王宝栋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同时,两人还存在对学校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管不力问题。
2016年12月,廊坊市纪委给予李河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宝栋党内警告处分。
38.昌平区体育运动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徐玉琥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6年10月2日,徐玉琥违规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搭载其亲属到居庸关长城景区游玩。
徐玉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9.长春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车辆服务中心主任杨波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清明节期间,杨波利用职务之便,私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去其女儿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杨波受到记过处分。
40.滨州医学院党委原书记刘树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后,刘树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9.07万元。
2016年2月,刘树琪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另外,刘树琪存在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省纪委报省委批准,给予刘树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1.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处处长谢强公款旅游等问题。
2014年暑期,谢强等人在参加学校组织的走访慰问甘肃、青海贫困生活动期间,先后到甘肃、青海等地多个景点旅游;2015年暑期,谢强等人在参加学校组织的走访慰问甘肃、广西贫困生活动期间,到甘肃、陕西、广西、湖南等地多个景点旅游。
谢强等人旅游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费用和景点门票全部用公款报销。
2015年初,谢强使用本处“小金库”资金4万元购买购物卡,赠送给校领导和发放给本处工作人员。
谢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42.江汉大学医学院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8月14日至15日,江汉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基础医学部主任邱文洪等4人赴长春参加教学改革研讨会。
会后,邱文洪同意参加会议的3名教师赴长白山旅游,并同意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3200元。
邱文洪作为带队领导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邱文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3.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黄伟军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7月25日,黄伟军借到湖南长沙参加会议之机,携带妻子女儿随行,到凤凰古镇、张家界等旅游景点游玩,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6442.5元。
2017年2月,黄伟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项。
44.新疆艺术学院成教院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新疆艺术学院成教院采用虚报课时费、违规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方式,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福利、购买购物卡送礼等。
该院院长许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该院教务科副科长许均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4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人文旅游学院党总支原书记罗林公款旅游等问题。
2013年至2015年,罗林等人多次以招聘教师、考察企业等名义,先后前往成都、大连、厦门、沈阳等地多个景点旅游,费用全部用公款报销。
此外,罗林还存在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等问题。
罗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6.唐山市路南区成人教育学校校长赵瑞成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
2016年5月28日,赵瑞成经向组织报备,为女儿举办婚宴20桌。
之后,赵瑞成又分别于2016年6月4日、5日、11日、18日在多家酒店为其女补办婚宴共15桌,其中宴请学校17名工作人员,违规收取礼金3400元。
赵瑞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7.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启秀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吴启秀借带队或参加走访慰问贫困生之机,先后到甘肃、青海、广西、江西等省(区)多个景点旅游,交通、住宿、餐饮和景点门票等费用全部公款报销。
此外,吴启秀还违规收受学校二级单位所送现金、购物卡共计8000元。
吴启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48.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该院违规向教职工发放各类津贴补贴,数额巨大;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吃喝,违规超标准接待。
2016年10月,时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见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长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纪委书记、副院长付丽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成该院收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对超标准接待等问题进行整改。
49.济宁市委党校原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张晓玉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
2012年10月,张晓玉主持会议研究决定,以其他单位名义购买别克商务车(单价27.7万元、排气量2.4L)和江淮瑞风面包车各1辆,其本人在已配备公务用车情况下,违规相对固定使用该别克商务车至2015年3月;2009年至2016年,张晓玉在年节期间和日常工作中,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共计21.7万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收受2次共计16万元。
2012年12月至2016年2月,济宁市委党校违规超标准接待14次,张晓玉负重要领导责任。
50.山东行政学院原党委书记高玉清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05年至2015年,高玉清借年节走访之机,收受他人所送购物卡、购书卡共计27.7万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收受6次共计4.2万元。
51.贵州省林业学校工会原主席罗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该校与民办学校、企业联合办学以来,罗义8次收受分校(系)4人礼金礼物,共计1.6万元;在各分校(系)招生过程中,多领取2.8万元招生工作经费。
罗义被撤销副处长级职务,后又因受贿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52.三亚市农机学校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06年1月至2013年4月,该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王兴贵(已退休)违规向学校职工发放补贴。
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该校副校长黄勇(负责全面工作)违规向学校职工发放补贴。
其中,王兴贵于2006年1月至2016年1月领取补贴共计24.35万元,黄勇于2006年1月至2016年4月领取补贴共计28.67万元。
2016年10月,王兴贵受到留党53.河北建材职业学院副院长朱玉春违规批准职工公款旅游问题。
该院中专部经分管副院长朱玉春同意,以参观学习名义组织部分教职员工到辽宁省鞍山市某风景区旅游,共计花费1.55万元。
之后,中专部将其中1.3万元在“教育事业支出院长基金”科目中核销,剩余2500元由参与旅游人员个人支付。
朱玉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4.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王志强组织参与超标准公务接待和违规会议用餐等问题。
王志强在担任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期间,多次组织参与超标准公务接待和违规会议用餐,并对学校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
违纪款已全部退缴。
王志强还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5.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吴晓燕借外出培训之机组织旅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公款私存问题。
2016年8月3日至9日,吴晓燕带领学院19名教师到广西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培训班”期间,参观了旅游景点,有关费用在培训费中支出。
2016年7月30日至31日,在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中国高校经济理论与思政教改研究会第29届论坛”会议活动后,吴晓燕安排他人将结余资金14199.15元存入个人账户。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吴晓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6.河南教育学院党委原书记刘金海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问题。
2001年至2015年,刘金海违规收受河南教育学院部分干部职工所送礼金50.6万元、消费卡11.2万元。
其中,党的十八大后收受礼金11.5万元、消费卡1.6万元。
57.广东医学院原党委书记江文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等活动安排问题。
2013年至2015年间,江文富先后3次接受医疗设备和药品供应商的安排,与亲属等人前往巴厘岛、安徽黄山、海南三亚等地旅游,费用均由医疗设备和药品供应商承担。
期间,江文富还将其按摩治疗、游泳、吃请等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