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阮澍先生主持,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1.1提名胡立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龚铖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提名郭韶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提名方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5提名刘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提名石守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提名郭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提名洪葵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3提名梅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2点30分在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5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52证券简称:广济药业公告编号:2024-048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茂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提名严婷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向伶双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0952证券简称:广济药业公告编号:2024-049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立刚先生、龚铖先生、郭韶智先生、方智先生、刘波先生、石守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郭炜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郭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郭炜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所有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立刚,男,1972年生,大学学历,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湖北省新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
龚铖,男,1987年生,博士研究生,九三学社社员。历任武汉生之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武汉华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命健康产业工作专班负责人等职务。
郭韶智,男,1969年生,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广济药业研究所所长、广宁制药厂副厂长、广济药业监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广济药业董事、副总经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武穴分公司总经理。
方智,男,1982年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部经理、总工程师,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杭州国镜药物研究院副院长。现任广济药业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刘波,男,1976年生,硕士研究生。历任武汉服装进出口公司董事长助理、中方信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中铁新时速运输设备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武汉东方神马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事业一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广济药业董事。
石守东,男,1971年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汉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长江产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三部总经理兼长江长盛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北长江长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洪葵,女,1966年生,博士研究生。曾在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工学院任教,历任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科研处处长、副教授,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生物技术研究所PI教授。现任武汉大学药学院教授,中国药理学会海洋药物药理委员会常务委员,广济药业独立董事。
梅建明,男,1971年生,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地方政府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财政学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财政学会理事,广济药业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0952证券简称:广济药业公告编号:2024-05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同意提名严婷女士、向伶双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后,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张莎莎女士共同组成第十一届监事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所有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对第十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向伶双,女,1985年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业务经理、湖北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长投平安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财务总监、湖北长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筹备组成员。现任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000952证券简称:广济药业公告编号:2024-051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已召开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张莎莎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莎莎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莎莎,女,1980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公司广奥纸制品厂、综合办、工会工作。现任广济药业女工委主任,党群工作部工会干事、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000952证券简称:广济药业公告编号:2024-052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济药业”)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济药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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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披露情况
3、有关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等额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2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2024年9月26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爱珍
联系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证券部
联系信箱:gjyystock@163.com
邮政编码:435400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2,投票简称:“广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附件二:
2、提案1-3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请直接将票数填入“投票数”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委托股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952证券简称:广济药业公告编号:2024-053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
证券代码:000952证券简称:广济药业公告编号:2024-054
一、本人已经通过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