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6号),为做好我校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数量
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教学中实际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含实训实习)等。
已入选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的,不得再次申报。对参加2022年遴选但未入选的课程,如持续建设完善,且在2022—2023学年实际开课的,可以再次申报,但须说明建设更新等情况。“十三五”期间已认定课程未在2022年遴选中申请复核的,不得申报。
学校根据省厅分送的数量择优推荐。
二、申报要求
2.课程总学时不低于32学时,至少在课程平台上完成两(学)期的在线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在同类课程中教学效果良好。
3.体现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成果,课程教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教学、测试、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完整丰富并有效实施,有效防范刷课、替课、替考行为。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完备,教学全过程管理严格有序,教学支持保障条件良好,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教学事故。学习过程数据完整,学生受益面广、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教学团队师德师风优良,结构合理,教学能力突出,数字素养高,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专业课团队主要成员中应有“双师型”教师。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同一课程负责人限牵头申报一门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
5.全面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学习行为的精准分析,个性化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效。
7.课程平台资质符合要求,运行安全可靠,内容审核把关能力强,界面良好,能够在多种终端上运行。推荐的课程,应接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承诺提供不少于5年的教学服务,并动态更新教学资源。
9.涉及多个学校共建的课程,由牵头院校申报。同一课程不得多头申报、拆分申报。
三、材料报送
2.各课程负责人完成《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申报书》(附件4),证明材料清单(附件3)、课程资源与学习数据及平台承诺书(附件6),并于1月25日前在学校教科研平台(校级项目-当前申报类别)提交。
四、其他
附件:
1.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