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围绕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持续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行动,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红安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情况
红安县位于湖北省东北部,鄂豫两省交界处。地跨东经114°23′-114°49′,北纬30°56′-31°35′。地形地貌:地势北高南低,东北部为山区,坡度15°-40°,南部多丘陵,坡度5°-20°。河谷平原少,为半山半丘陵地区。气候气温:属亚热带气候。年平均气温为15.7℃,无霜期平均为236.4天;日照雨量:年均总日照为1998.8小时,占可照时数45%。年平降水量为1116.2毫米,夏季降雨量占年总雨量的一半。年平降雪日为8.3天。日照时数近两千小时,太阳辐射总量较大,为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和产量提高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红安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年末耕地面积95.60万亩,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569968万元,可比价增速为14.73%。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4.8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上年增长10.9%。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95元,增长10.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50元,增长10.9%。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4.60%,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6.97%。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4.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9.9平方米。
1、粮食种植面积46.56万亩,增长0.17%,其中夏粮播种3.36万亩,秋粮播种38.43万亩;棉花种植面积1.64万亩,减少2.8%;油料种植面积41.2万亩,增长0.49%。粮食总产量18.53万吨,增长3.35%,其中夏粮产量0.66万吨,秋粮产量16.09万吨;棉花产量922吨,减少2.0%;油料产量8.56万吨,增加0.7%;蔬菜产量31.49万吨,增长2.52%;水果产量4783吨,增长4.01%。
2、红苕种植面积的扩大,红苕产业有了进步发展,红苕种植面积10万亩,鲜薯产量30000万斤,专业种植大户100余家,规模加工企业3家,“红安苕”获得地标认证;油料种植面积38.97万亩,增长1.33%;其中花生种植面积大总产高,油料生产列入国家百强县,花生生产在全省闻名,“红安花生”获得地标认证。
3、2022年全县茶园总面积达8万亩,采摘面积达到6.1万亩,干毛茶总产0.225万吨,总产值3.28亿元,茶叶出口创汇450万美元。生态有机茶园面积逐步扩大。近年来,红安大力推广鄂茶1号、福鼎大白茶、鄂茶10号等良种,整合有关资金,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约2万亩高效标准茶园,使其成为茶树良种展示区、优质高效样板区、科技推广示范区,目前我县有优质高产生态茶园面积约4.2万亩,按有机茶建设标准生产的茶园面积达1.5万亩。全县茶园实现了无公害化管理与生产。茶叶品牌不但增多。由红安县专家研制的“天台翠峰”、“将军剑”、“老君眉”、“天河玉露”均获得部优产品的称号,“红安红”红茶品牌已在黄冈市范围内达到一定的知名度,这些名优茶品牌通过电视报刊和武汉农博会的大力宣传推介,形成了稳定的产销网络,每年名优茶的产量达500吨,产值达2亿元,带动了中低档绿茶的产销渠道。
4、畜牧业总产值180928万元,增长12.87%,禽蛋1.653万吨,增长2.67%。生猪出栏40.3万头,增长47.89%,牛出栏1.82万头,减少3.62%,家禽出笼237.4万只,增长36.1%。全县牲猪规模化养殖单位达85家,其中专业化生产集团正邦公司在我县设有生产点,我县牲猪还远销到香港、新加坡等地。
5、全县农业机械年末机械总动力达到305594千瓦,大中型拖拉机1621台套,小型拖拉机919台套,耕整机3653台套,机耕船80台套,全县建有农机专业合作社75个,从业人员达到4300余人。
6、渔业总产值31665万元(现价),增长48.0%。水产品总产量16684吨,增长5.84%。
近年来,我县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形成了以水稻、红苕、花生、果茶、牲猪、水产品为主的六大主导产业,构建了以红福食品、阿帆食品等龙头企业引领农业板块基地建设的格局。全县认证了以阿帆食品、红福食品为代表的省级龙头企业,以阿帆食品“红薯刀削面”、红福食品“花生酥糖”等食品为代表的绿色食品,以“红安花生”、“红安苕”为代表的15个无公害食品,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三)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我县农业从业人员达到23万人,近几年来,每年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高产创建项目及农业、畜牧、农机、水产等农口各局实施的各类项目培训人员达到34000余人。其中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组织负责人58530人,培训各类农民23000余人。全县现有公立农民培训专职机构4家,其中县农广校在近十年的农民培训工作中,承担了主要工作任务,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农民培训经验,县机电工程学校、畜牧技术推广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红安县农机技术推广服务站等农口推广部门也在近几年的培训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承担我县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打下了较扎实的基础。
二、项目年度实施目标
(一)主导产业
2022年培训主导产业共有5个,主要是在我县生产中占主导地位的茶叶种植、花生种植、红苕种植、中药材种植、农业机械化、农药经营管理等专业。人员涵盖女农民、青年农民、一般农民等。
(二)培育人数
共计531人,其中生产经营型290人,技能型240人,师资培训1人,贫困户培训300人。
三、实施内容
(一)精准遴选培育对象
根据前期调研,结合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现状,重点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所有参训对象必须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坚持农民自主申报和本级农业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不同类别、不同层级培育对象。参加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8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业者。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对象库,让有需求的农民得到所需要的培训和教育。重点锁定各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龙头企业管理人员、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人员。
(二)注重提升培训质效
1、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参照农业部制定的职业农民培训规范,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要充分调研,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对象的培训需求,制定教学计划,按产业类型组建培训班,实行一班一案。科学设置课程内容,按照公共基础、专业技能、能力拓展和实训操作等模块构建培训课程,既要注重职业素养、经营管理、“互联网+”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手机应用,以及政策法规等通识课程培训,也要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加强专业技能培训。
2、规范认定培训机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定培训机构,分产业、分区域、分类型,确定一批培训、实训、实习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等。着力构建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技推广中心、农业科研院校、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基地、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方参与、适度竞争的多元化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批集科技创新、试验示范、技术指导、培训实训为一体的高标准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
按照优势集中,适当聚集的原则,2022年认定培训机构为红安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红安县机电工程学校。
3、加强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聘请熟悉“三农”情况、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授课教师和技术指导员,逐步构建一支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农技推广骨干、优秀职业农民,以及田秀才、土专家组成,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加强完善师资遴选、培养、使用、考核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80%以上的授课教师要从师资库中选聘。具体作法是:
一是立足本地选聘,在全县公开选聘一批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12人(种植业6人、畜牧2人、水产2人、农机2人),同时选聘具有实际操作经验丰富的“田秀才”、“土专家”3人参加培训。
二是外聘院校共建专家,利用与华农大、省农科院、中国油料研究所、黄冈职院等院校共建的条件,从上述院校聘请部分教师作为培训教师。
三是从全县知名企业中聘请2-3名经营管理经验丰富,有一定理论水平,演讲能力较强的管理人员为培训教师。
加强教材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培训课程配套相应的教材,免费发放给农民,确保人手一套。一是从省农广校、大专院校、黄冈市农广校直接购买适合培训要求的有关教材;二是成立教材编写组,完成有地方特色且符合培育职业农民要求的新课本。
4、创新培训方式方法。
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科学设置培训内容。一是围绕主导产业,按照一个完整农业生产周期或产业链需要,突出从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培训,强化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全程经营管理知识传授与更新。重点开展种养技术、节本增效技术、防灾减灾知识、农业机械操作维修、农产品贮藏加工、市场营销管理等知识培训;二是注重开展高素质农民素养、农业发展新理念、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强农惠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政策法规、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技术等知识培训;三是注重开展农民精神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三)完善信息化手段
(四)加强队伍管理
规范有序推进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管理。规范认定管理,以县为主分行业、分产业、分类别开展认定管理工作。重点面向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明确条件和规范程序,开展分级认定。健全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及时录入对象的基本情况、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培训需求等信息,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动态管理机制,做好新型职业农民统计工作。对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发展能力、产业发展具备一定规模,自愿接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学员,可纳入全国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系统管理统一管理,并颁发职业农民证书,作为重点扶持和跟踪对象。鼓励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参加农业技能鉴定。
(五)做好延伸服务
(六)提升培育条件能力
着力夯实培育基础条件,努力构建培育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师资选聘管理制度,建立开放共享的培育师资库,实现优质师资资源共享。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打造名师队伍。遴选推介示范基地,加强培训机构和基地的遴选管理,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综合培育基地、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强化教学资源建设,按照分层开发、择优选用的原则,丰富教材和课程资源,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
(七)加强线上绩效考评
按照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要求,以培育对象满意度为核心指标,帮助学员手机上安装“云上智农”APP或者通过计算机完成培育对象申报,以及对培训班次、参训学员、培训课程和授课教师进行线上考核。
四、进度安排
根据生产季节安排,结合农时,适当考虑农民需要,培训工作安排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
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进度安排表
类型
其它工作
生产经营型
人数
社会服务型
2022年4-6月
开展全县培训调研,制订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2022年7-9月
制订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新型职业农民遴选
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茶叶种植班
完成理论教学,部分已训学员开始实地操作学习,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整理制作培育档案,同时组织开展后期服务。
50
红苕种植
花生种植班
创业类
农药经营管理
120
贫困户
2023年1月-2月
开展后期跟踪服务,对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完成不全面的予以补充完成,同时组织资金拨付。
2023年4月
整理有关档案,准备迎接省厅组织考核。
五、项目实施参与单位任务分工
在项目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农口各行业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项目的组织实施、培训、跟踪服务责任主体。县农业局科教股、县农业局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管理与验收,制订全县项目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各中心要按照行业指导和技术推广职能,承担本行业职业农民的培育组织实施和后续跟踪服务工作。承担任务的学校负责各培训班次教学计划(方案)的制订、教师队伍管理、教材体系建设、台帐管理、信息报送、结业证书发放和协助各班次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拨付工作。
六、经费预算管理
(一)资金使用范围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培训实训、信息化手段、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培育。主要支出范围包括:
1.教材费。指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声像教材和云平台在线
课程制作、线上培训服务、流量等方面的支出。
2.教师费。指用于授课教师(含实训指导老师、线上服务专
家)的课时费、课件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或误餐费)、师
资培训等方面支出。
3.参训学员费。指用于学员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
学习用品、实训材料(耗材)费、培训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费、防
疫耗材、结业证书、优秀学员典型案例等方面支出。
4.其它费用。用于农民教育培训所发生的对象遴选、需求调
研、场租、宣传发动、档案整理、资料印刷、信息化手段、跟踪
服务、职业技能鉴定、绩效评估等方面支出。
(二)职业农民培育班次费用预算
本预算按人进行计算,全年培训生产经营型290人×3500元/人=1015000元;师资培训1人×4500元/人=45000元;技能型240*1500元/人=360000元;贫困户300人*200元/人=60000元,总计143.5万元整。
(三)资金管理
1、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协同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实行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监管机制。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建立和完善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程序,严禁变更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发放给培育对象,严禁大额现金支付往来业务,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项目资金等行为,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职业农民培育。
3、严格按照预算,以教学班为单位,做好资金管理,按年度建立项目资金辅助专账,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完善资金支出手续,健全支出明细。
4、加强对培训工作的过程监管,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全年不少于两次的全面督查,重点监督培训开展情况及项目资金的使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涉及违纪违法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5、按照“钱随事走、以钱养事”的原则,按照项目要求核定各项开支成本。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严格落实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要求,成立红安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农业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农业、财政、纪工委、人社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共同组织抓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局局长施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管项目实施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工。结合我县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细化项目实施要求和步骤,明确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等责任分工。
湖北省红安县2022年新型职业农民
培育机构确认表
培育机构名称
(盖章)
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红安分校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刘萍
类型(打√)
1、农广校;√
2、农业职业院校;
3、农业高校;
4、农民合作社;
5、农业龙头企业;
6、农科院所(站);
7、农机化学校;
8、农技推广服务机构;
9、其他民办机构;
10、其他公办机构;
性质
独立法人单位√
非独立法人单位
(带区号)
0713-5241520
单位注册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金沙路50号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12421122744630558T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438400
承担任务
1、现代青年农场主人;
2、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经营型)290人;
3、专业技能型人;
4、专业服务型人;
5、贫困户300人
联合培养
及支持单位
联合单位
实训基地
签名
华鑫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农业综合实训基地
二程长青合作社
红苕实训基地
领导小组办公
室认定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1、请填写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尚未取得,请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
2、培训机构名称中如果含有“局、委、办”字样,请确认是否为行政机构,行政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
红安县机电工程学校
马杰
1、农广校;
7、农机化学校;√
0713-5181077
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175号
124211227905828921-1
2、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经营型)240人;
项
目
县
意
见
农业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省级意见
政府网站标识码:4211220056
主办:红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红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